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阳台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商品房公摊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但是,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一般情况下,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开发商是不能直接测算公摊面积,必须委托给测绘部门独立测算。测绘部门向开发商出具测算报告后,开发商再告知购房者公摊比例是多少。至于具体的测算标准和明细,开发商是否公开,国家没有硬性规定。
全部5个回答 >开发商隐瞒公摊面积签订认购书后公摊面积太大怎么办呢?谁有什么建议呢?
154****2779 | 2019-09-06 09:08:01-
138****1359 合同中标注清楚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就可以了,公摊面积的确立意义不大,另外,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是没有办法明确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的,因为房屋实际建成后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另外房屋建成后也是由国土局进行测量而确定,经常有开发商销售合同与实际发证面积不一致的情况,误差只要符合国家标准,都是正常的。
公用建筑面积 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19-09-06 09:08:17 -
132****3812 公摊面积是都需要承担的 认购书上一般只写房屋楼栋、单元号、房号和房屋面积,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会标注公摊面积和房屋套内面积。
2019-09-06 09:08:13 -
132****0136 对开发商来说,基本没什么好处。
对业主来说,公摊大,意味着小区品质高,配套比较齐全。
缺点就是花的钱和自己使用的面积不对等
2019-09-06 09:08:09
-
答
-
答
1)建筑面积是指房子的大小。 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分摊到住户的部分,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 2)一般来说,多层的公摊面积在13-17%左右,高层在18-25%(看楼的高度,楼越高,公摊越大)。当然,以前的房改房公摊要小一些,这是单位的福利(比如我的房子面积93,公摊8.9,使用面积84)。自从2002年以来,由于房黑心的地产商和贪心的房管局勾结,一般测绘给出的建筑面积会比真正的建筑面积大5%左右,这些虚出来的面积都加在公摊里面的,高层的公摊甚至会达到33%。(我的房子出售后,测得的面积是99平,公摊15.2,使用面积84平) 3)具体说,如果你买的是多层,102平应该实际在97-98平,使用面积(含你家墙的一半)在81平左右,公摊16平左右。现在房管局测绘虚报了5平,你家的总面积就成了102平,公摊就成了21平。当然你家的使用面积没有变化---81平。 4)土地面积是你这个房子所在小区的土地总面积分摊到住户的部分。土地面积大,证明小区楼少空场多。比如你买别墅,土地面积就会很大,买多层次之,买高层、小高层土地面积**小。 总之,不要计较这个面积,你搞不过人家的,知道多了更闹心!如果你在美国,你这个房子的建筑面积顶多65平。人家是按净面积算的,楼梯都不算面积。 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感悟社**会/主*-/0义好。
全部5个回答 > -
答
购房者在缴纳定金后,因为种种原因取消购房计划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定金是退还是不退,同时困扰着开发商与购房者。要道清个中奥秘,关键就在于商品房认购书之法律效力的认定,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例 刘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约定刘先生向该房地产公司预订商品房一套,价款为人民币40万元。在签订认购书后的15日内,刘先生必须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签订时刘先生向该房地产公司交纳定金2万元,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当刘先生要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却无法与该公司就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一致,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刘先生提出要退回定金,而该房地产公司则提出刘先生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商品房认购书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界定“商品房认购书”这一文书形式,签定该文件也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通过总结,我们得出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发生法律效力所必须同时具备的几个条件: 1、所购的房地产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采用内部认购等方式与购房者签订该商品房的认购书,该楼宇认购书会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认购书要具备合同生效的主要条款,至少要包括如下条款:认购房屋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及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等,否则认购书无法实际履行,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一般来说,一份具备以上条件的商品房认购书才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在上述案例中刘先生要求退回定金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如果该认购书不具备上述条件,无法律效力,则刘先生可取回所交“定金”。但如果认购书具备上述条件,又会出现何种情况呢?要想得出一个明晰的答案,就要分析一下认购书中所称定金的性质了。 根据认购书本身作为预约合同的性质,这里的定金应该理解为立约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是“拒绝订立”或“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只是因一些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签约,那么卖方应把定金全部返还买方,不应以此为由“没收定金”。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刘先生仍是可以要求取回定金的。
-
答
退定金,看合同,协商解决。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目前有一个可以用来考量的概念,即住宅楼公摊系数。住宅楼公摊系数计算方法为:需要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公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然后用各单元参加公摊的建筑面积乘以分摊系数,就可以得出各套房屋的公摊面积。其中,需要公摊的面积要由产权部门测绘队实地测量。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