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按揭房子的处理原则:1、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子的归属权,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按揭贷款的清偿责任。2、有关按揭贷款的清偿责任,一方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双方可就资金分割达成协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财产,分割按揭贷款所担保的房屋。3、双方可以协商贷款清偿方式,如一方支付全部清偿金,另一方预支付清偿金,共同支付清偿金,等等。4、双方可以租赁按揭房屋,转让按揭房屋,以便解决按揭贷款的清偿问题。二、离婚后,按揭房子的法律方式:1、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确定按揭贷款的清偿责任。2、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房屋,并根据房屋的价值分割按揭贷款所担保的房屋。3、双方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指定一方支付按揭贷款,另一方付出等额财产抵偿或分割按揭贷款所担保的房屋的价值。4、双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离婚,并由法院判决解决按揭贷款的清偿问题。
全部3个回答 >夫妻离婚房子按揭贷款怎么办?
158****1683 | 2019-08-24 18:14:06-
156****9678 夫妻离婚房子按揭贷款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产权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其次,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后,提醒大家,夫妻离婚时房子还处于按揭贷款期间时,建议夫妻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分割处理。 2019-08-24 18: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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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686 一、夫妻离婚房子按揭贷款怎么办
1、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2、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二、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该房产均不会主张其他权利的,房产的归属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决定: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2019-08-24 18:14:40 -
147****5008 夫妻离婚贷款房怎么办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2、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3、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4、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5、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 2019-08-24 18: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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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房屋有贷款的,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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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首先要做的是申请处理按揭贷款,由一方承担房屋按揭贷款。1.如果夫妻双方同意让一方承担按揭贷款,可以在离婚时就约定,并在离婚协议中载明;2.如果夫妻双方未就此作出约定,则需要向法院申请处理按揭贷款,由法院裁定哪一方承担支付按揭贷款。二、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重新办理按揭贷款,即一方把按揭贷款全部偿还,另一方负责买房,重新办理按揭贷款。三、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共同变更按揭贷款主借款人,变更按揭贷款的还款人,让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的还款责任。四、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屋贷款转让给第三方,解决按揭贷款问题。五、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屋出售,用出售的资金偿还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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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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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2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结婚贷款买房的夫妻离婚时若想要分割的这个房子,与一般的财产有很大区别。它是一个贷款房,不完全属于他们夫妻俩,这里面还有银行的权益。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法院不得直接宣判房屋所有权归属,也就是说,法院不会抛去银行的权益将房子按照普通财产判给某一方的。这意味着,在贷款没有还完之前,这个房子暂时是分割不了的,谁都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从法律上来讲,现在这个房子叫所有权有瑕疵。其间存在着银行的利益,因为贷款买房的夫妻能否按照约定如期全额清偿贷款还无法预见,所以不能说此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他们。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做房屋的他项权利,对于结婚贷款买房的夫妻来说,只有当这处房屋的他项权利去除后,也就是还完贷款,才能享受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时候,法院才可判决房屋的归属。贷款购买的房屋,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贷款房的分割是**伤脑筋的一件事,因为解决起来非常麻烦。较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屋由一方使用,相应的偿还贷款也应由这方来承担。而另一方的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出一个数额,用给付钱款的方式来解决。较后,所有的结果形成一份文字协议,双方签字,而且还要去公证处公证。但是,不管是归谁所有,他目前拥有的只是一种使用的权利。这样的情况对于银行来说是**不利的。因为两个人还贷款的能力肯定会比一个人要强,无形中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不仅如此,还会造成一些麻烦。离婚双方在达成这个协议时,银行方面并不在场,也很可能不知情。银行按照合同向男方索要贷款,但很可能,这个贷款已经转移到女方那去了,这就给银行方面造成了很多麻烦。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该房产均不会主张其他权利的,房产的归属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决定: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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