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 购房协议书正本;3.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二、按揭贷款的条件:1. 年龄 18-6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交齐首期购房款;3.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4.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5. 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6. 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7.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三、按揭贷款的流程: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全部5个回答 >情侣怎么买房?应该怎么办理呢?
135****8423 | 2019-07-08 09:07:36-
135****5922 如果你们未婚,就是按份共有的,可以先按市价估算,按一半的费用折价给一方;或是将房子出售,再两个人出租额分配房子所得价款。 2019-07-08 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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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929 1、除非你们彼此对感情非常确信并能不计得失,不然,在涉及到数额较大的金钱时,**好能有在法律上有效的约定,主要是书面约定。
2、如果没有任何有效约定,分手时,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分给谁的原则分割房产。
3、同居时一方单独所购房产,严格来说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019-07-08 09:08:38 -
138****4387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8万元(其中男方6万,女方2万)作为**款购买某处房产,购房合同中写明双方对房屋的产权各占50%,之后以男方为贷款人办理按揭,由男方按月缴纳余款(总房款为20万元)及利息,现两人分手,对房产应如何分割发生争议。女方要求评估房产后,按其占有的50%的产权对房屋进行分割,男方则认为女方所占有的产权实则为自己对其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因结婚目的并未达成,主张撤销赠予,退还女方的出资2万。律师意见:
1.首先,本案所争议的房屋不属于共同共有。因为共同共有仅发生在法律所确认的特定亲属关系中,诸如夫妻之间、同住的家庭成员之间及继承开始后遗产尚未分割前这一期间;第二,女方出资的2万元并不是基于口头或书面的借款协议,男方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第三,《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女方为共有人以及共有的份额。
综合这三点,我们可以认定男女双方对于本案房屋享有的权益属于按份共有,由于双方没有约定出资比例,应按双方实际出资情况确定双方对房产所享有的份额。因此女方可凭出资占有争议房屋10%的产权。
2. 购房合同中约定男女双方各占房屋产权的50%,由于女方出资仅2万,对合同约定的超出其出资部分的另40%的权益,应视为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对其的赠予。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本案中男女双方并没有结婚,因此男方可以撤销赠予,另一方面由于涉案房屋还未办理产权证,男方尚不能实际转移房屋40%的权益给女方,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男方也可撤销赠予。
3.对于双方分手后面临的析产问题,双方可以协议或请求法院明确房屋的份额予以分割,如选择诉讼途径,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把房屋判给购房时的出资较多、主要承担贷款、在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一方产权人,由该方支付相应金额款项给对方。获得房屋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无须对方的配合。若双方对于房屋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大致相同的,法院也可以通过双方竞价的方式,将房屋判给出价较高的一方,另一方获得对方的支付的款项。 2019-07-08 09:08:21 -
137****1335 1.大小证: 一般我们所说的产权证就是小证,大证是开发商持有的,只有开发商办理出大产证后,才能给小业主办理小产证。 当然还有个比较傻的大小证的说法,就是原来早期的时候和现在新办理的产权证有大小的区别,旧的是新的一倍这么大,也被说为大小证之说,但是基本定义还是上面那一个。
2.购房和贷款事宜 其次,购房可以双方一起并且可以一起贷款,但是由于一套商品房只能用一户公积金,所以由于你们未结婚,属于二户,所以商业贷款OK,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能用一个人的贷款额度,即为30W+10W的**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成)。 2019-07-08 0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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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按揭贷款按揭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在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与房屋出卖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拥有的对商品房的期待权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的出卖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如果房屋买受人未能依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即可取得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通过按揭贷款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办理按揭贷款的当事人有三方,银行是按揭权人、购房者为按揭人,开发商称为担保人。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按揭购房的优点主要有:1、按揭贷款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解决了需要在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的困难,将大笔资金分解为长期小额资金还贷。2、按揭贷款**不占用大量金钱,还款期限长,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3、银行替你把关。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提高购房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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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这期间特别要注意详细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及相关文件)。 2,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 3, 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4, 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具体办理办法,可向有关部门咨询。 5,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提供“入住通知书”及“收楼须知”,销售部、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到现场集中办公,着手办理业主入住手续。 6,业主办理入往手续同时应携带相应的证件、购房合同,办理手续如下: (1)到开发商售楼处交纳购房余款。 (2)领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和表格。 (3)由销售部或物业部陪同业主验房,签署“楼宇交接书”。 (4)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5)按规定交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灶具报装费,有线电视报装费,电话初装费等(不同物业有不同规定)。 (6)新业主领取房屋钥匙,办理装修或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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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办理过户手续时,产权共有人必须全部亲临现场,如果产权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可以委托另外的产权人或非产权人办理过户手续。 委托手续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个产权人委托另外的产权人或非产权人办理该手续,这种情况多数是该产权人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出差在异地,或在国外工作。这种情况,该产权人可以在他当地一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必须在公证处办理才有法律效力,办理时须出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在公证上要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出售房屋的详细地址,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方才有效。 另一种情况是产权共有人共同委托第三者办理售房的全部手续,这种情况须要产权共有人全部及受托人一起在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产权共有人须带上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带上身份证即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注明上一种情况要求注明之外还要注明该产权人系夫妻关系。公证书办理完后受托人持公证书、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受托人自己身份证原件,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在房屋所属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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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九大注意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订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 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房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为避免尴尬法律状态,购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通常又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消费者在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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