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 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怎么量面积?应该怎么办理呢?
151****5841 | 2019-07-05 08:55:57-
154****7175 房管局一般会指定测绘公司的,不太敢乱测的,你放心吧。只要是报经房管局备案的,房管局会审核的,他们认为有问题的,他们也会找测绘所复核的。
你自己测肯定不准了,一是你没有专业工具,二是你不会测绘方法,三是你不懂面积计算方法。
国家有明文规定,如果面积有误差,3%以内是多退少补。超出3%的地方,如果是多了,比如4%,那多出来的1%无偿给你。如果是少了,少-4%,-3%开发商退房款给你,-1%开发商赔双倍的钱给你
2019-07-05 08:57:09 -
148****3418 购买面积也叫预售面积是根据建筑施工图测算的一般叫图测
实际面积就是交房面积是根据竣工现场测量的一般叫实测
2019-07-05 08:57:04 -
152****4307 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 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必须由房产测绘单位对房产实施测绘,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或高度均应在2.2米以上;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由于房产专业知识比较复杂,公摊部分面积具体如何计算,购房者有知情权。测绘是开发商委托测绘机构测绘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一切的测绘报告,报告中对哪些部分进行分摊,分摊的面积是多少,作为完整的测绘报告它应该有所反应。
2019-07-05 08:56:30 -
151****4005 这种情况面积误差比为4.297%已超过3%。对面积误差比大于3%的处理方式一般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你先查看一下有无此条约定。如果没有,可以根据部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来处理,也就是在你不提出退房的前提下,你只需补交3%的房款,余下的1.297%由开放商承担,产权归你。
再多说一句,对房产证上产权登记面积,不是由开发商和你说了算,而是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实际测量提出的《测绘报告》为准。
附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相关内容,你看了就清楚了。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2019-07-05 08:56:23 -
133****6092 开发商都得买单啊,首先得又块地吧,得买下用地面积吧,然后再建房啊,就是建筑面积啊!
有一个问题得说说,建筑面积除室外公共设施外,建筑面积**终是业主买单了,所以开发商的**大利益就是用**小的用地面积来博取**大的建筑面积,所以啊,每个地方政府会规定一个容积率,也就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2019-07-05 08: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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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贷款,开发商要与贷款银行签有“银企合作协议”,内容主要是开发商在该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售房款入该帐户,银行为该开发商的楼盘销售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签署协议时,开发商要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该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待取得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即可进入销售、银行提供贷款等。 购房者到售楼处购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营业执照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对证、照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如一致,说明该楼盘已取得销售许可(另4证肯定有,没有的话“预售证”办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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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总证需要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资料及开发商公司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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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2、你提问的房产证改名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中的改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3、如果是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4、如果是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5、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A、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B、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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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契约自由,意思自治。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订立,当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予以变更和解除。开发商与购房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在合同法上属于协议变更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协议一旦达成,开发商即有义务履行该协议,购房人也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依据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对于房价下跌退房是否属于正常的要求,合不合理这都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开发商与购房人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对降价前已购房人进行退房或差价补偿,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该义务。当然,该种补偿义务是买卖双方自愿达成了补偿协议,在协议没有达成前,购房人无权单方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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