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总证需要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资料及开发商公司相关资料等。
全部4个回答 >开发商交房怎么办理?应该怎么办理呢?
136****0245 | 2019-07-04 11:26:02-
142****6740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 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2019-07-04 11:27:07 -
154****6569 要看如何约定,才能明确赔偿问题。
1.如果系不可抗力引起的逾期,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2.约定赔偿的,一般是延后一天,赔房价的w万份之2-5%,具体依约定。
3.合同没有约定的,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
4.如果诉诸法律,法院也会参照约定比例促成庭外和解。
2019-07-04 11:26:25 -
157****9922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如今购房者接房时一定要查看三书一证一表,齐全后才能接房。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同时市房产管理局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对项目的《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 (盖测绘队公章)进行公示。
2019-07-04 1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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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贷款,开发商要与贷款银行签有“银企合作协议”,内容主要是开发商在该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售房款入该帐户,银行为该开发商的楼盘销售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签署协议时,开发商要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该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待取得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即可进入销售、银行提供贷款等。 购房者到售楼处购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营业执照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对证、照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如一致,说明该楼盘已取得销售许可(另4证肯定有,没有的话“预售证”办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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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契约自由,意思自治。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订立,当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予以变更和解除。开发商与购房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在合同法上属于协议变更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协议一旦达成,开发商即有义务履行该协议,购房人也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依据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对于房价下跌退房是否属于正常的要求,合不合理这都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开发商与购房人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对降价前已购房人进行退房或差价补偿,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该义务。当然,该种补偿义务是买卖双方自愿达成了补偿协议,在协议没有达成前,购房人无权单方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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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2、你提问的房产证改名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中的改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3、如果是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4、如果是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5、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A、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B、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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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质量没保障开发商没有五证,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很有可能没有建造商品房的资质,更没有出售商品房的资格,这样的房子很难有保障。二、房屋属性不明确没有五证,就看不到房屋的性质。开发商有意混淆房屋性质,许多LOFT、SOHO等形态的房子都是商业用地,不仅使用年限短,商用水电费用高,需支付的契税也较高。三、银行不给贷款商品房预售时,房子通常还在建设中,开发商尚未取得房屋大产证,买房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过户,而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是用交易房产的产权做抵押。预售商品房在产权还属于开发商时就能贷款,一般情况下是因为银行确认房子有了预售许可证,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阶段性的担保责任,才给买房人办理按揭贷款。购房者买房时,开发商故意隐瞒贷款限制条款,收取购房者定金之后,便不再管购房者是否可以贷款成功,带来直接纠纷。四、签订合同无效法律人士表示,销售的房子如果五证不齐全,不但办不出产权证,连签订的预售合同都无效。商品房实行网上合同备案操作,五证不全的房子即使买房人付了钱、签了预售合同,也不能再房地产交易中心做网上合同备案登记。如果开发商又将房屋卖给其他人的话,就会产生纠纷。五、造成钱房两空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法律上不属于有产权的房地产,不受物权法的保护。一旦开发商出现问题,消费者必定蒙受损失六、一房多卖开发商爱用非正式合同冒充正式合同,经常造成“一房二卖”,使购房者长期拿不到房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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