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足够雄厚的资金实力就够了,有了钱就可以找政府买地皮,设计、策划、建筑、销售、广告等等都可以找代理公司代理。
全部5个回答 >开发商怎么买地?谁能说说呢?
148****4227 | 2019-07-04 14:16:48-
131****0014 买地的时候资金一般是自筹的,这笔费用只是整个开发过程中的一部分,可以理解为进入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起码的资本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有很多手法可使开发商实现空手套白狼,比如先拿地,疏通关系后先不急着交出让金,再用地去抵押贷款获取开发资金。不过随着现在有关的政策越来越规范,这种现象还是越来越少了。另外如果这个开发商还有其他的资产,也可以向银行贷款获取部分资金支援。
2019-07-04 14:17:23 -
155****8216 一、首先通过媒体(报刊、房地产杂志、各种规模的房展会等)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二、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购买能力、欲购买楼盘位置、居住小区的配套、环境、物业管理、总价格、面积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三、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四、现场考察项目过程中,可邀请一些对建筑和环境懂行的朋友同行,这样对选择到好房屋会有很大的帮助。
五、选定项目后,交定金前,**好向房地产行业的律师或懂行的朋友咨询一下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有条件**好聘请一位房地产专职律师代为办理,从而有效避免购房后与开发商产生各种纠纷。
六、做好上述准备后,去售楼处交定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这期间特别要注意详细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及相关文件)。
七、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
八、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九、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具体办理办法,可向有关部门咨询。
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提供“入住通知书”及“收楼须知”,销售部、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到现场集中办公,着手办理业主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往手续同时应携带相应的证件、购房合同,办理手续如下:(1)到开发商售楼处交纳购房余款。(2)领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及表格。(3)由销售部或物业部陪同业主验房,签署“楼宇交接书”。(4)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5)按规定交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灶具报装费,有线电视报装费,电话初装费。(6)收取房屋钥匙,办理装修或入住手续。 2019-07-04 14:17:16 -
158****3232 1、一般来说,房产开发商都是从政府拿地,当然,也有一些是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接过来。
2、如果从政府拿地,一般是采取竞标形式,由政府出面,公开拍卖,但是必须有三家以上有资质的开发商竞标才可以公开拍卖,否则只能流拍,今年二月份,北京通州运河边那块地就是不足三家,流拍了。
3、如果从法院拿地,这里指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欠银行的银子,被收回土地,这里也需要竞拍,不过,这里水份就大了,有时候有不少不为人知的事情。
4、如果从其他开发商转接土地,一定要有当地政府的城建规划图,审批表等相关手续。 2019-07-04 14: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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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目前已经放弃地送风,确切的说是连整个新风系统都放弃了,原因倒不是因为什么可行不可行,完全因为预算严重超标!在放弃新风之前,楼主这种在原地暖的基础上直铺的方案也考虑过,但**终自我否定了,一是这样实在太损失层高!二是这样会导致回填层太厚,加上扁管的存在,个人对热传导效率没信心,当然我只是瞎猜。所以我当时的方案是要不就不做,要做就索性把开发商的地暖全砸掉重来。但是**终因为预算,加上我行动太晚,楼下和邻居们早就装修好了,也存在一定的沟通难度,所以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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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房地产业是第三产业,属于服务业,房地产又是一项民生工程。人人都要有房住,无论是租还是买 还是自建。这个是必需物品。第二点,房子,车子,票子,是现在中国社会的财富或者地位象征,钱留着会贬值,还不如投资,而目前什什么**空间呢,就是房子,越是人买的多,就越涨,越涨就给人紧张感,这样买的人就越多,现在人的感觉都是这样,都认为晚买不如早买,贷款都要买 ~!这样开发商就更放心提高房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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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看房子你就看看户型满意不满意,价格能接受不能,开发商的口碑怎么样。合同你就要注意收房时间和违约细则了。还有如果贷款的话怎么贷款多长时间能贷下来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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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再仔细看一下购房合同,有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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