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希望有帮助!还望点击采纳亲!
全部3个回答 >房子预售证什么时候办?一个商品房楼房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预售许可证?
134****4783 | 2019-07-04 08:36:20-
145****67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019-07-04 08:36:50 -
145****9309 房地产开发商在拿到房屋预售证就可以出售房子。
拿到预售证后就可是开盘对外发售楼盘,付**,签约,备案,等待发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019-07-04 08:36:42 -
147****2345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领取到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达到了一定条件,就可以按栋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至于你所反映的3栋有土地纠纷,开发商仍拿到土地证、预售证的疑惑实际上并不矛盾。你所说的土地纠纷是指抵押纠纷,是开发商在取得国土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再将其中部分的房产和土地抵押给银行,在未偿还银行贷款前无法解冻办理产权分割到户的纠纷。
目前,这是大多数开发商的一种惯常操作模式;一边预售,一边用预售款还贷款解冻抵押,办理产权分割到户,但只要一旦无法及时还贷给银行,无法解除抵押手续,办理产权分割到户就会受到影响。
故此3栋产权证要办下来,必须要解除3栋的抵押手续,将相应的银行贷款归还,这就需要开发商与长钢妥善解决纠纷,协商将银行贷款归还,这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2019-07-04 08: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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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6、公示。申报材料1、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证;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8、物业管理合同。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房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备案申报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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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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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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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建议到当地的房产局了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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