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五)、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六)、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全部3个回答 >预售证一般什么时候出?开发商在什么时候办理预售许可证?
154****0810 | 2019-06-27 10:41:06-
141****589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019-06-27 10:41:38 -
134****6058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领取到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达到了一定条件,就可以按栋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至于你所反映的3栋有土地纠纷,开发商仍拿到土地证、预售证的疑惑实际上并不矛盾。你所说的土地纠纷是指抵押纠纷,是开发商在取得国土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再将其中部分的房产和土地抵押给银行,在未偿还银行贷款前无法解冻办理产权分割到户的纠纷。
目前,这是大多数开发商的一种惯常操作模式;一边预售,一边用预售款还贷款解冻抵押,办理产权分割到户,但只要一旦无法及时还贷给银行,无法解除抵押手续,办理产权分割到户就会受到影响。
故此3栋产权证要办下来,必须要解除3栋的抵押手续,将相应的银行贷款归还,这就需要开发商与长钢妥善解决纠纷,协商将银行贷款归还,这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2019-06-27 10:41:28 -
144****5260 按规定是完成投资额的25%就可以由房管局颁发预售许可证
但是有一些地方是按照主体结构达到一个标准来核定,这个标准是活的
这个只是我们湖北某二级城市的情况,不知道其他城市是不是。 2019-06-27 10: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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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什么时候可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开发商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规定的,每个地方或区域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是在四证都齐全的情况下,有的地方只要桩基工程完成后出正负0就可以申请了,有的地方则要多层封顶,高层到楼高的1/3以上才行.还有就是期房买卖是国家允许的,因为房地产开发周期性长,资金密集度高,所以国家特许期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允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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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如果要查询预售证,是可以直接给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核实的,他们会告诉你的。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3、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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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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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当天,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了。申请预售许可的时候。要将相关资料录入系统。然后才能生成预售证号并打印出来。这时,已经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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