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房产产权70年的说法是误说,准确来说,70年期限是对于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期限而言,房屋所有权是终身所有,无所谓是否到期,国家无权没收,更谈不上赔偿。房屋存在即享有所有权,除非房屋灭失。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如果地上房屋依然存在并可以使用,国家也无权收回,不过业主应该按照国家政策续交土地使用费(租赁费)。关于土地使用费应严格区别于市场地价,将远远低于市场地价,所以业主续费将不会构成巨大经济压力。当然,关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续费标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明确政策,我们一起期待吧。
全部3个回答 >大产权房子拆迁怎么补偿呢?是给房子还是给钱?
132****6678 | 2019-07-03 20:29:48-
158****1026 全国多地已经采用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迁拆赔偿款,由拆迁单位统计好赔偿款和获赔户头后,先在银行开立对应户头的银行卡,然后将银行卡发放给对应的户头,由获赔者自己拿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激活账户,**后将赔偿款汇入对应账户。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2019-07-03 20:30:28 -
147****4167 房屋拆迁各补偿费种类及计算: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19-07-03 20:30:23 -
135****0827 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简单点说就是直接拿钱补助,一次性付款。目前,该形式是我国拆迁补偿**主要形式。
货币补偿的优点在于简单便捷,被拆迁人不用担心后期补偿款迟迟不到位等问题。被拆迁人也可自主选择重新购买住房,同时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但其缺点是新选择房屋购买房价可能同比增高,给予的补偿款不一定能足额支付。或者暂时不买房,那对于一大笔补偿款该如何支配呢?这就需要被拆迁人有很好的理财能力了,有敏锐的市场观察能力以及有自我生存的一技之长。被拆迁人大多是农民,对于农村被征收拆迁后,需要有再就业的能力,以融入城市生活产权置换弱化主动权,但后期纠纷多
拆迁补偿的另一种方式就是产权置换了。产权置换一般是给予被拆迁人几套安置房和一定的货币补偿。这就让被拆迁人少了很多后顾之忧,一是能有稳定的居住地方,二是能有一定的资金开始后期的生活发展。
选择安置房还有比较大的好处在于价格上的优势。对于大多数被征收人来讲,安置房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这是**优的地方。但同时也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安置房的区域位置都不由被拆迁人选择,且安置房一般都较远。
再者,安置房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弊端就是起初谈补偿协议的时候,拆迁方会承诺安置房的规划前景,但往往等被征收人选择居住的时候才发现安置房往往和当初承诺的差距甚远。而更严重的时候,安置房的建造因为赶时间,所以监管不严,偷工减料的情况很多,所以导致安置房房子的质量相对来说会与标准的房子有所差距。
总的来说,安置房的选择存在的隐患问题比较多,但胜在价格优势上。从整体的拆迁情况看,大部分被拆迁人还是更愿意选择货币补偿。但每个被拆迁人的情况不一样,要根据自己的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当然,国家也给了被拆迁人这样选择的权利。至于到底是要钱还是要房子,被拆迁人可根据上述的优缺点对比进行选择。 2019-07-03 2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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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对于居住者来说就像是土地对农民,那就是命根子,拆迁补偿的问题事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为了能保障农民的权益,2018年土地补偿政策有望实施新规定,也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新增4项人性化政策,对此,大家要积极了解、早做准备、主动维权,以免被忽悠了都不知道!一、先补偿后征地现规定:在征地批后再进行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VS新土地管理法:将征地协商和补偿安置前置,即要求先与农民就补偿标准等内容达成书面协议,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落实后方可启动程序!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主要内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二、先补偿后搬迁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要维护公共利益,更要维护被拆迁者利益。严厉杜绝:拆了旧房没新房。新土地管理法四十九条规定,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三、纳入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被征收土地的农村居民,应当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新土地管理法五十一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农村居民应当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并将留地留物业安置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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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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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小产权房的拆迁主要依靠补地价来获得当地人的支持,而“补地价”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因为它跟征地拆迁的补偿在本质上是同样的问题,只是方向刚好相反而已-征地拆迁补偿是政府向农民或居民购买产权,小产权房“补地价”是小产权房的业主向政府购买(部分)产权(主要是购买产权中的转让权,以便能上市交易)。地价补得太多,小产权房的业主利益受损,会导致业主不愿意转正,存量的小产权房不会消失;地价补得太少,小产权房的业主多占了便宜,会导致人们继续新建小产权房以套取转正的利益,增量的小产权房会源源不绝地出现。而不同地方的开发程度不同,含义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价值不同,小产权房需要“补地价”的金额也不尽相同,不可能全国一刀切地定下一个固定金额。如何把标准制定得能较为准确地算出合适的“补地价”金额,是很考验政府(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能耐的。制定得好,小产权房的问题就能顺利解决;制定得不好,小产权房的问题不但会一直拖在那里无法根治,甚至有可能比现在更加恶化。 征地拆迁补偿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早期的时候可能是补偿得太少,导致官民冲突频频,给社会的集体记忆留下“征地折迁都是损害居民利益”的不良印象,被如今少数别有用心的“钉子户”利用来混淆舆论的视听。但现在更普遍的情况其实是矫枉过正,补偿得太多(“拆二代”一词的出现是**有力的证据)。恶果之一是推高了楼价,因为楼价必须要弥补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款在内的所有成本——所以一方面抱怨楼价高,另一方面又同情“钉子户”的人在逻辑上是精神分裂的!恶果之二则是楼价毕竟还是要受市场竞争的约束,并不真的是开发商能随心所欲地提高的。如果某个地段确实不值那么多钱,那里的楼价无法提高到能弥补很高的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时候,旧城改造索性就不再推行,整个社会将陷于不再发展的停滞状态。据我所知,上海的一些市中心地段已经出现这样的情况,旧城改造的前景黯淡、遥遥无期!那些旧城的住户其实非常渴望政府拆迁来“救”他们(“救”这个说法是他们自己的原话,不是我夸大其辞),但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太高,而且非常担心“钉子户”出现而使众多开发商望而却步,不仅是损害着社会整体利益,绝对也是损害着那些旧城住户的利益。而发达国家过于强调所谓的“法治”,被利益团体利用来劫持社会整体利益,更是已经普遍地处于这种状态之中,以至于他们自己都戏称“developed country”应该译为“不发展国家”才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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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呢?这一直是不少人担心的问题,为此,小编收集了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产权70年,到期自动续期,而其他性质土地如何续期无明确政策。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交纳出让金,一般是谁使用谁交钱的原则,到期后,需向国土部门提交一份申请,他们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确定需要交纳的出让金数额。而如今许多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的**大化,往往会追逐市场的热点,这就出现了一些楼盘在建设时实际上导致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有的在工业用地上建起了住宅;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起了商业物业等等,这些做法都会牵扯到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从现实情况分析,一般都是购买者的权益受不到保护。而国家的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由于开发商“晒地皮”而损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会转嫁到购买者的头上。总的来说,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刘璠建议,依据《物权法》私有财产应得到充分保护的精神,应该明确解释个人所购城市住宅70年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稳定民心。首先,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程序以及手续;明确可续期的年数以及可续期的次数;明确续期的费用问题;明确规定续期的条件,《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畴,同时明确补偿标准。相关阅读:商品房产权到期续期有偿无偿无定论 未来存隐忧产权年限关系房产价值 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商品房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证件如何办理?房屋产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 具体含义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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