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建设规划许可证过期了,可以由持证者本人向规划局或者发证机构书面申请,在申请中写明原因,申请补办
全部3个回答 >规划许可证过期了怎么办?谁知道呢?
142****0670 | 2019-07-02 16:31:06-
138****6654 重新办理
一、行政许可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的条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 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 确定 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请材料目录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主管部门制式表
2、营业执照--需要原件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
4、 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
5、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
6、 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
7、 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8、 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
9、 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10、 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11、 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12、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13、 预测绘报告
14、 业主临时公约
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6、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3、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五、行政许可时限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019-07-02 16:32:30 -
134****6382 规划许可证是政府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的五证之一,如果许可证时间即将到期工程建设还未完成,可以向规划部门申请延期。 2019-07-02 16: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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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15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许可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2019-07-02 1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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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384 到目前为止,建设部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没有具体规定,6个月或一年,具体由各省规定,逾期未办理续期的,证件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2019-07-02 16: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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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范围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二、申报材料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项目立项(发改委)-项目选址(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部门)-用地批准书办理(国土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施工许可证(建设部门)-施工验收(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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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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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么办规划许可证答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一、审批类别:核准二、许可依据:《城乡规划法》三、办事程序: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窗口受理→科室初审→现场踏勘→联席会议研究→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窗口发件四、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需经镇村建所、镇政府签署意见);2、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原件;4、消防部门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原件、复印件;5、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所附用地规划红线图影印件;6、总平面布置图及建施图一式二份(房地产、高层项目需附光盘);7、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高层建筑、易燃易爆项目、重点工程、市政工程、特殊建筑及规定要求的项目,须提供建筑方案扩初会审纪要;9、市区30米以上道路两侧项目应附市政府批准建筑立面审查意见;10、有资质测绘单位建筑面积查丈报告一份(房地产、高层项目)。备注:属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净空控制区及涉外项目、市政走廊等,须提供相关专业审查意见。五、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列入镇级工业园区项目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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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答
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三个证由市住建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必须具备“五证一书”,并在预售或销售现场公示:(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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