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款;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房贷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全部3个回答 >期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谁能说说呢?
131****1689 | 2019-06-27 10:58:41-
143****2089 第一、 个人征信系统(贷款以及信用卡逾期次数过多)不好
第二、 没有真实的可以说服银行贷款用途,银行一般只认可真实用途,但是真实用途一般也只限制为购买住房
第三、个人开具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有困难
第四、想多贷款但是银行不会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2019-06-27 11:00:24 -
156****5601 房屋证抵押贷款流程:
第一步:向银行递交贷款手续,并提出贷款申请;
第二步:银行受理申请,并对借款人提出的贷款手续进行调查、审批;
第三步:通过审批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
第四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五步: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发放贷款;
第六步: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
第七步:结清贷款后,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2019-06-27 11:00:13 -
144****2444 一、同一房屋有两个抵押权怎么办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对该抵押房屋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在同一房屋上设定多个抵押权时,一旦抵押人无法履行债务致使抵押权人需要实现抵押权,经拍卖、变卖抵押房屋后所得价款,首先由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按照已登记的债权数额优先受偿,后顺位的抵押权人依次受偿。这就意味着如果前一顺位抵押权人已将抵押物变卖所得价款全部受偿完毕后,后一顺位抵押权人将无法实现抵押权,遭受经济损失。所以优先受偿的顺位则是决定抵押权人能否实现抵押权的关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在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后所得的价款清偿的顺序: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这一规定,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而在同样已登记的抵押权中,决定受偿顺序的是登记时间。登记时间则是登记机构将抵押登记核准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的时间。要解决因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办理了债权数额减少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时间晚于在后的抵押权,受偿顺序是否因此改变的问题,首先我们要确定的是,办理债权数额减少的变更登记是否影响到抵押权的顺位,登记时间是看抵押权设立的登记时间还是抵押权变更的登记时间。但需注意的是,《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也规定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抵押权的顺位。所以,因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顺位所办理的抵押权变更登记当然对抵押权的顺位产生了改变。债权数额减少的变更登记属于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内容之一。根据前述对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理解,它并不对抵押权的主体产生改变,只是抵押的客体和内容的变化,并不影响到抵押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抵押权设立登记与抵押权变更登记又是一种先后的、从属的关系。笔者认为抵押权的效力是在抵押权设立登记开始时便产生的,而抵押权变更登记并没有改变抵押权的效力。所以因债权数额减少的抵押权变更登记不对抵押权的顺位产生影响,抵押权顺位的登记时间应以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时间为准。二、期房抵押登记需什么材料提交证件:(一)、期房抵押申请(二)、预购(售)合同(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全套)(三) 、抵押合同(四)、开发商同意抵押证明(五) 、贷款合同(六)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及资料由于房地产市场资金紧张,期房竣工和交付的进度要视房地产商资金筹措到位而定,而且还要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实践中,房地产商延期竣工。迟延交付甚至破产歇业无法交付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使得作为抵押标的的期房不一定能成为现房,有可能存在导致抵押物灭失的风险。
2019-06-27 11:00:00 -
152****7011 房产证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2019-06-27 10:59:54 -
155****3968 期房抵押不同于一般的现房抵押,现房抵押贷款是指在抵押贷款时,房屋已经存在;期房也称楼花,在进行抵押贷款时,房屋.期房抵押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法律关系辨析相比一般的房地产现房抵押借款,个人住房期房抵押贷款的法律关系是因借款人. 2019-06-27 10: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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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可以通过夫妻约定是否为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后没有财产约定,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看一方的出资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的出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所购买的房屋可约定为一方的财产。 如果一方得出资本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屋,另一方不同意作为个人财产的,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无论一方的出资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自愿并约定,此房屋可以是一方财产,法律是认可和保护的。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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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1.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2.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少6成。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以商品房为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高可以贷款到60万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90平以内的不超过8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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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谁能说说呢?答
总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查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规则中规定了哪些构件该计算建筑面积,哪些构件不该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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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1、选择房产;2、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3、办理按揭贷款申请;4、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5、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6、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7、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8、开立专门还款账户;9、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10、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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