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旧拆迁条例,有协议的按约定,无的视为不定期,随时解除。补偿归单位,你有搬家费,有期限解除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在回迁房继续租赁,你有搬家费,临时补助费。新的征收条例对此未规定,完全有协议约定,你与单位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全部4个回答 >产权归单位半公半私楼房动迁如何补偿?半公房半私房的房产如何过户
143****3274 | 2019-06-14 13:28:45-
134****1501 可以上市交易 就是办不了二手房贷款 一般情况是 有一定面积的私产其余的是公产就是政府衙门的 共产部分要交房租 有房本和产权本还不一样 2019-06-14 13: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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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264 你好,
半公半私产,只能过户私产部分,然后公家那一半单位允许,则到单位办理更名。如果单位不允许,就用公正方式完成交易。
1、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
2、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2019-06-14 13:28:59 -
138****7697 半公半私房产不可以贷款,原因如下:
1、住房贷款的前提是该房已经取得房产证。
2、是否可以购买下来主要是看所在单位对于这些房产是否有政策或约定。
因为这些房产所有权有一般是单位的,通俗点的说法就是单位要卖这一半的产权你就可以买。是否可以贷款主要看有没有房产证。已经办理好房产证的就可以办理购房贷款。如果没有就办不了。 2019-06-14 13:28:55 -
138****3760 严嫣律师团队
卞建平律师解答:
若父亲或母亲已百年,其生前财产即您说的私房中的相应份额变为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父亲或母亲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进行继承;因此,父亲百年后及母亲百年后均发生了一次继承,总共产生了两次继承;若老大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老大继承的相关份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继承人继承,若其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则老大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代位继承;房屋动迁不影响继承份额。可以通过公证继承方式或诉讼方式进行继承,取得相关文书后至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我爸妈用拆迁款买了一套期房,用的是我们兄弟姐妹的名字,现在要交房了我爸妈可以撤销预售合同重新用我爸妈的名字重签合同吗?
严嫣律师团队
田其锐律师解答:
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如果要变更购房合同的主体需要跟开发商协商取得开发商同意,如果涉及贷款等还需要征得银行、公积金中心等出借人的同意;若开发商或银行、公积金中心等不同意变更,则没办法变更。
严嫣律师:您好!再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因为购房的资金来源是男方卖了单位福利房(不过男方购单位福利房也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的)。请问,这套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严嫣律师团队
卞建平律师解答:
若福利房是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成为售后公房,那该售后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售后公房出售后购买的房子不论房产证上有无女方名字均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分割的时候会参考贡献大小。不过你说的婚后购买福利分房的情况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购房款来源、是否用了再婚后工龄与职阶、再婚多久购买等,细节的不同也会导致结论的差异,建议带相关材料到律所具体面谈。
我儿得了癌,我要问一下严嫣律师团队,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儿和儿媳妇的名字,户口簿上有我们的名字,而且这房子的**20万是我们两老人给的钱,我要问一下,我儿如果不在了的话,我们两老人能得多少财产呢?
严嫣律师团队
田其锐律师解答:
因为房产证上是您儿子与儿媳的名下,因此房屋产权人为您儿子与儿媳;您支付的20万元**款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若您儿子不在了,您儿子在房屋中的份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进行继承。
律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我是一名退休的女同志,在2006年再婚,在前一段婚姻中没子女,再婚也没有再要子女,现在的爱人和第一任爱人有一个孩子,第一任妻子早已去逝,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吗?以及今后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的各种补偿吗?
2019-06-14 13: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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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政府是给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但具体应该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当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怎么要求和规定。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公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由此可见,公房拆迁也是有补偿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问题不是很明确。也因为这些问题产生过很多的纠纷,大家公房拆迁的时候,可以根据情况得到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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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的话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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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按照产权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私人产权房和公有产权房;按照产权主体不同,可分为个人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 半产权是只有使用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的房子,这种房子不能像全产权房子进行任意处置。所以对于这样的房子进行继承,只能继承属于被继承人部分产权的隐藏。 如果只有一半产权你就只能享有一半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不仅从权利上不能做到自己完全享有,在利益上也只能获得一半。 如果各占一半产权,房屋一样可以买卖,可以互相将一半产权卖给对方,也可以协商将所有产权卖给第三方,卖方所得各得一半。第三点,同第一点,只能算一半是你的房子。 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产都是半产权或不完全产权房,其集中表现就是福利分配的公房。 现在大多数此类房子都已经房改,所以实现产权私有以后就称为房改房。 半产权在上市,抵押以及拆迁补偿等涉及所有权方面的大问题时,同完全产权会有一些差别,对个人自住基本不受影响 半产权如何继承 对于可继承的部分,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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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产房屋应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所谓半产权房屋,通俗的说法是指半产权房,是指两证不全或不对的房子。半产权房目前主要是指房改房和小产权房。所谓房改房是指,一部分是公房,产权归国家所有;一部分是私房,产权归个人所有,需按月向国家交一部分房租,并且房屋权属证书标注有公房面积和私房面积,只有取得完全产权,才可以销售。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房屋主管部门颁发,而是乡镇政府或有关单位登记或发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可以转换、置换。由于小产权房出售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繁琐的程序。因此,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国家和当地政府对相关的半产权房屋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知道你的房子属于哪一种性质的半产权房屋?因此,建议你去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当地相关的半产权房屋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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