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登记时 需要邻宗指界签字。如果你确认对方在你们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而且使用证上的范围与实际有很大的出入,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异议登记,调查原有登记材料。
全部3个回答 >土地使用证公正后合法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办遗产公证书吗
134****4860 | 2019-06-11 10:11:51-
156****3040 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所以,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该住房产权权益还是属于房产证登记的原房主所有。
《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19-06-11 10:12:13 -
143****7967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不动产权益属于不动产登记证的登记人所有。
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不动产的权益发生转移。
《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19-06-11 10:12:09 -
133****4975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不会受理。
对于农村房屋所立遗嘱,如果房屋的权属无法界定,如农村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产权证,而立遗嘱是对自己生前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所以,在无法提供房产权证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进行遗嘱处分,公证处是不会受理上述公证的。
但当事人可以立自书遗嘱,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日后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19-06-11 10:12:01 -
138****4075
「播出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9:00
「参与方式」
热线电话:86891515 / 86891616
微信公众账号:qdfm926
(为方便线下负责人与您联系,请在您的问题之后附上您的联系方式)
「节目简介」
倾听社情民意、促进行风建设。《行风热线》是一档舆论监督类热线直播节目,力求聚焦公众和社会关注的话题,架起政府和百姓沟通的桥梁。邀请区政府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负责人做客直播室,向广大市民介绍本部门或本行业近期的工作,并受理群众的投诉;百姓围绕部门工作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近期上线单位及嘉宾」
11月15号上线嘉宾:
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公司 总经理 赵军田
暖万家供热公司 总经理 薛伟章
11月16号上线嘉宾:
青岛恒源热电有限公司 党支部书记(主管供热服务) 苗在旺
11月17号上线嘉宾:
大唐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唐建文
「部门职能」
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公司:
主要承担着新区供水、供热、市政、园林、环卫等行业的运营服务和投融资建设,工作中将秉承“真情市政、温馨家园”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市政公用行业整合优势,履职尽责,竭力为新区市民打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10月31号上线部门: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上线嘉宾: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卢芳
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 钟淑君」
【热线问题回复】
1、积米崖瑞港独家村有房产证,但是档案查询不到,去问了,说土地使用证有问题,不清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5****0666
办理情况:11月2日下午16时11分经电话联系李先生,来话人的房屋信息已经由西区移交至东区,故在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东区可查询,由于该房产不符合办理两证合一的条件,暂时办理不了两证合一,但是不影响其交易。
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我想问下一下,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我14年买的房现在通知说可以办房产证,开发商给换了发票,同时跟每户业主收取200元代办费,再通知业主具体哪天去面签。对于代办费开发商回复我们业主说,这是开发商用来活动关系用的,业主单独去你们那边是不受理的。请问这样收费合适吗?个人单独去办理你们真的不给办理房产证吗?为什么?
联系人:王女士185****6667 联系方式:无
办理情况:11月1日下午16时40分经电话联系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一是通过集体报件业务办理,先由开发企业提前预约,然后通知产权人到集体报件窗口面签,再由开发企业代办人员整理并录入系统,产权人纳税后三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即可领证;二是通过现场抽号办理,需先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抽取业务号,再由产权人和开发企业共同申请办理,产权人纳税后当天审核完毕即可领证。
对于开发企业收取代办费问题,属双方之间约定,我中心并不收取该项费用,如当事人对开发企业收取的代办费有异议,可通过上述第二种途径办理。
3、当时是50年产权买的房子,现在还剩七年了,想问有什么说法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159****1888
办理情况: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关于如何续期问题,由于尚无顶层文件规定,暂不能确定。目前我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土地使用年限已到期的住宅在办理交易、抵押等均不受影响。
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4、1)大场关东村90年代的时候规划过,房产真丢了,没补办现在对象的父亲要迁户口,迁不了,想问怎么办。2)对象的表哥在卢河水岸买的房子,**已经交了,现在再还贷。但是人去世了,房产证办不下来,开发商说必须本人签字。想问怎么处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7****7381
办理情况:(1)经调查了解,陈先生反映其岳父沈守存原在湾东村有老房一处,后于90年代初期因该村按村庄规划要求需统一进行拆旧移址建新,但当时不知什么原因未进行审批程序,也就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该村干部反映,因年代久远,情况复杂多样,类似陈先生岳父这种情况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该村有四五十户。
我局工作人员于11月1日上午9:10电话回复陈先生,陈先生表示已了解情况,对解释亦表示理解。
(2)11月2日上午10点30分,经电话联系陈先生并告知,请继承人持继承的公证书、银行出具的申请书、询问记录、预告抵押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变更协议;开发商出具的申请书、询问记录、预告证、购房合同、房屋交接书、购房发票、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开发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开发商受托人、银行受托人三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
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5、西区申请经济适用房,因为条件不符,没有申请到,听说还剩三百多套没卖出,想问能不能再次开放申请条件。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方式:150****6760
办理情况:我区现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为山水新城三期经济适用住房,该项目位于海滨二路北、山水路西,开发建设单位为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源共计612套,户型面积约为60-73平方米。该项目于2015年11月发布销售公告,销售范围为区划调整前原西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该项目前期经申请审核、摇号选房后,尚剩房源300余套,待上报区政 2019-06-11 1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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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证已经拥有法律效力了,不用也不能进行公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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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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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没有例如工商登记的需求,那么可以出租。但如果对方需要去把租赁合同备案,那么没有产权证是登记不了的,你就需要去把产权证办下来,更多问题可嘉微,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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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房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可以抵押贷款。 1、农村自建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般是可做抵押办贷款的。在这里所指的手续,**重要的就是房屋的产权证。目前我国有部分农村自建房,是仅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这种情况是无法办贷款的。 2、农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办贷款,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该房屋的使用年限、刚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变现价值等。若是该房屋年限较久或位置不佳,变现价值较低的话,即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也是无法用作抵押获得贷款的。 拓展资料: 银行抵押一、个人住房贷款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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