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作为使用权人,就要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全部3个回答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交税吗? 有房产证,但没土地证,现在办需要另外交税吗
133****4963 | 2019-06-06 17:07:22-
148****6689 有房产证,但没土地证,现在办肯定是需要另外交土地增值税的。。。
并且你还是否符合办理土地证;如果你是属集体土地证,还需要分割土地证,也是需要交土地出让金,还得能不分割的。
如果是土地不能分割,你不这不能办理土地证了。 2019-06-06 17:07:34 -
149****3832 要看你土地证性质,
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办理完毕房产证过户,凭新房产证和老土地证去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税费,
如果你土地是划拨或是集体性质,你需要缴纳土地评估价30%--40%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过户, 2019-06-06 17:07:30 -
158****2589 前几天,市民叶先生打电话给杭州12345市长热线:“我是余杭区嘉丰万悦城的业主,2017年,我在这里买了一套商住公寓。当时,开发商宣传房产是50年土地使用权,购房合同里也明确标注是50年。但**近隔壁邻居拿到了房产证,却发现房产证上写的是40年土地使用权,怎么会这样?我的房子为啥缩水了10年?”
昨天上午,包括叶先生在内的多位嘉丰万悦城业主一起来到售楼部,要从开发商那里“讨一个说法”。
业主们昨天来到售楼部协商。
业主:
不管是网站宣传还是销售人员
都告诉我们是50年使用权
叶先生2008年从老家来到杭州,在临平一家工厂做工。之前,他和老婆一直租住在工厂附近的农民房里,每月租金700多元。2017年,叶先生有了买房的想法,一是因为租金一直在涨,眼看租房越来越不划算;二是因为两个孩子都长大了。特别是儿子,在杭州读**,平时住校,周末回来,大小伙子也只能跟爸爸妈妈挤在租的这间房子里,“买了房子,一家人也算有了个落脚的地方”。
打算买房时,叶先生看中了嘉丰万悦城,他以36万元总价,在这里买了一套38方的LOFT公寓。当时,售楼部销售人员告诉他,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在网上查这个楼盘,也能找到“50年产权”的相关宣传页面。
“当时我就觉得,虽然离地铁远了点,可是土地使用权比一般的商住公寓多十年,还能隔成两层,一家人够住了,就凑钱交了一半**,剩下一半,贷了10年的贷款。”叶先生出示了他的购房合同,上面明确写着:“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15年6月8日至2065年5月3日。”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是50年。
2019-06-06 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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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土地证性质, 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办理完毕房产证过户,凭新房产证和老土地证去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税费, 如果你土地是划拨或是集体性质,你需要缴纳土地评估价30%--40%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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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政策适用于在二级市场上通过有偿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应当取得对方开具的转让无形资产的发票。从国土局土地转让一级市场以出让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适用此政策。因此,纳税人应当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850万元;同时,应依法缴纳缴纳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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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但没有土地使用证,等房子拆掉房产证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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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的表述,应当是税管员要求贵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关于新征用的土地交税起始时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关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和计算公式的问题《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应纳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等级税额。其中: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数据来源一般是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土地面积。单位等级税额就是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座落地点的规定的土地单位税额。由于土地使用税属于地方税种,单位等级税额请到主管地税局咨询。关于缴纳期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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