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子过程中的税叫交易税,交易税是发生交易时才缴纳,交易税包含契税、个税、营业税、印花税。二、房产税买房时不缴纳,以后每年交一次,直到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化或税种取消。目前房产税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1、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部份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应征税,上海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买房就征收。2、重庆:目前只针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全部3个回答 >新房地产税是一次性征收吗?还是一年一征收?
146****9740 | 2019-06-04 20:44:07-
153****8773 按年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2019-06-04 20:44:50 -
156****3698 每年都需要征收,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9-06-04 20:44:45 -
152****3225 1、一般一年分再次交纳:5月份交上半年;10月份交下半年的;
2、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2019-06-04 20: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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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每年都征收的。房产税征收规定: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保括: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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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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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一年分再次交纳:5月份交上半年;10月份交下半年的;2、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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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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