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根据你的描述,这地块属于国有,但没有土地证,应该是国家储备土地,不属于某个个人。以前的耕种应该是临时性的,如果他一直耕种下来,也是临时性质的,国家需要利用时,还是需要交回去的。现在多年弃耕,土地应该荒废了。如果暂时还没利用,他可以申请耕种,但不是他的土地
全部3个回答 >种地的有土地使用证吗? 农户的土地是不是都有土地证
145****1320 | 2019-05-30 18:29:16-
148****5295 农民种田有土地证的。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9-05-30 18:29:36 -
139****3436 你所说的土地证 太笼统,目前农村家庭有二种土地证 ,
一是 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证
二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这个是不一样的 第一个是你种地的证 第二个是你盖房子的证。 2019-05-30 18:29:32 -
152****4058 森林后退耕地增加 大兴安岭“绿屏风”受损复原难
2015年3月28日,内蒙古大兴安岭图里河林业局砍伐的**后一段木材被运下山 邹俭朴/摄
半月谈记者 殷耀 邹俭朴 于嘉
“假如呼伦贝尔草原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闹市,那么大兴安岭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幽静的后院。”1960年,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走访内蒙古大兴安岭时,曾这样描述。伴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这个“幽静的后院”不再幽静。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累计贡献了2亿多立方米商品材和林副产品,但同时也被开垦出数以千万亩的耕地,生态和涵养水源的功能下降。
经过近一个世纪的砍伐与开垦,大兴安岭森林边缘向北退缩200公里。如今,大兴安岭林区正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国有商业林全面停伐已有3年,如何清退森林功能区内非法开垦的耕地,以巩固林缘红线、保护建设大兴安岭这个重要的生态安全“绿屏风”,成为亟须考虑并解决的问题。
毁林开荒难遏制
国有林地遭蚕食
苍莽的大兴安岭,如同雄鸡昂扬向上的脊梁,横亘于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之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大国有林区,历史上这片林业生态功能区曾达10.67万平方公里,既是北方游猎部族和游牧民族的发祥地,又是东胡、鲜卑、契丹、蒙古民族起源的摇篮。
20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百废待兴,对木材需求也与日俱增,为响应国家号召,第一代务林人告别故乡,爬冰卧雪,以人拉肩扛的方式挺进茫茫林海。
“那时伐木全靠弯把锯,放倒一棵树**少也得一个多小时。”回忆起那段艰苦岁月,林区首批伐木工杨风义老人记忆犹新,“每天早上5点起床,6点上班,带点干粮中午在山上吃,冷了烤烤火,渴了吃点雪。”
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新中国第一批林业开拓者在林区扎下根来。多年来,内蒙古大兴安岭累计为国家提供2亿多立方米商品材和林副产品,上缴税费200多亿元。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缴**多时曾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的50%以上。
进了林区的人得吃饭,就得开垦种田。大量人口的涌入,失控的毁林开荒,使大兴安岭东南麓的森林被啃食殆尽。
“林区开发建设初期,为缓解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林业局组织人们在适当区域,开垦一些林地种植小麦和蔬菜。”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资源处处长杜彬说,当时大量务林人及家属涌入,**多时达50多万人。为解决林业职工和家属吃粮难、吃菜难问题,林区一部分区域被开成耕地。
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声名鹊起的大兴安岭南麓,他们拖家带口、引亲唤友,进入大杨树、毕拉河等地,其中一些人或负案在身,或躲避超生处罚。当地一段顺口溜对“盲流人口”有一形象说法:“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大杨树。”当时,毁林开荒因无明确禁令而失控,有些外来者为了多种些地,竟一把火将“看中”的林地付之一炬。
对大自然的过度索取终究要付出代价。20世纪90年代起,替代产业和替代物资陆续出现,木材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逐步降低。前期过量的采伐和开荒,让大兴安岭林业资源损失较大,19家林业局辖区内的原始森林消失殆尽,浮现出“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两危”局面。
“树都采枯竭了,现在**大的树以前只算得上是‘小崽’。”图里河林业局经营林场的伐木工侯春才说,伐木业**辉煌时,20多棵大树就能装满卡车,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以前“看不上”的树也都被运下山,发往全国各地 2019-05-30 18: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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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场建厂涉及耕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否能办理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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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国家的,用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行政策没有永久性使用,只有期限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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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是变更户主,如果是村子里的那变不变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是在城市里的**好变,因为你购买房屋的时候其实是要进过土地门这一关的.如果不变更你的户主,将来原来的房子主人变心,那你就很麻烦了.更换户主名字的时候要到土地局,你去换的时候其实也很麻烦的**好是有熟人.因为你变更名字,土地局会说你没有经过他们就交易了,你和原来的房主双方都要上税,还要对你够买的房子重新测量,如果你扩大或者修改,那你就出的钱多了.兄弟找点熟人换一换就好了.你自己去还要叫上原来的卖方,双方都出钱.有点不合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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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大体分为两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以前的宅基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三种:一种是红皮小本的,一种是黄皮大本的,还有就是现在的红皮大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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