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种田有土地证的。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全部3个回答 >种地的有土地使用证吗? 一个砖场租耕种地建厂 被查到了 需要土地使用证好...
138****1980 | 2019-06-11 16:07:00-
144****8536 砖场建厂涉及耕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否能办理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019-06-11 16:07:17 -
147****7955 40年前,以安徽凤阳小岗村、肥西小井庄村为代表的农民,自发分田到户,由此引发全国性土地政策调整,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40年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牢牢把握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条鲜明主线下,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加速落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块地”改革快速推进,正持续激发农村各类资源的巨大潜力,汇聚成助推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磅礴伟力。
在四川省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村民罗安容家里,珍藏着一本红色的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0多年来,在罗安容眼里,这本证书是她**珍贵的宝贝,也是她作为中国农地承包经营权首批持证农民的见证。
浙江省德清县水月清华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建龙手里也有一本3年前拿到的证书,封面上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它记录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第一宗交易”。
两份证书,承载着中国改革开放40年中一段厚重的历史——农村土地制度变革。40年前的农村土地“大包干”,掀开了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的帷幕;40年来的农地变革,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不断向“深水区”挺进。
“大包干”闯出一个新局面
2018年9月23日,首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省肥西县山南镇小井庄村里热闹非凡,合肥市农民丰收节庆祝晚会在这里举行。
66岁的小井庄村村民李祖应说,2018年9月23日是个“大日子”。不仅是因为这天是首个中国农民的节日,更因为40年前的同一天,小井庄村大胆地开始包产到户,成为中国农村“包产到户”的发源地之一。之后的第二年,李祖应当上了小井庄村生产队队长。
1978年以前,包括小井庄村村民在内的大多数中国农民,种地是唯一选择。尽管8亿人口7亿人在种地,但如何“吃饱饭”却是当时的头等大事。李祖应说,山南镇山多、岗多、圩田少,有7个公社900多个生产队,生产搞“大呼隆”,一年打不出多少粮。更糟糕的是,1978年山南从春到夏,没下过一场透雨,岗上野草都枯死了。
“到了秋季,旱情更重,人畜喝水都难。大伙既希望分田到户,又怕挨批。”李祖应回忆说,“实在憋不住了,我就和小组另外6家一起商量,7家明组暗户,以包到组的名义,把包的田再分到户。后来,其他户也跟着学,几家一起向生产队包地,然后再各种一块,地一下子被‘借’光了。”
小井庄生产队当时有21户、98口人,全队153亩田地全部包到农户头上。因为种的是自家的粮,大伙舍得下力气。天还没亮,不用吹上工哨,都下地干活了。天旱墒情不好,就大搞积肥,冬天到处拾粪。这一年秋种进度快、质量好,第二年小麦大丰收,尽管还不是好品种,但亩产从200多斤一下子上到400多斤,“从来没有过啊!”李祖应说。 2019-06-11 16:07:13 -
147****3995 们都知道2016年,国家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将以往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这个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在农村,
哪些土地可以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什么样的土地领不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又该如何申报呢?
补贴都给谁?
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补贴面积的核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面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确权耕地面积为基础,减去不予补贴的耕地面积。
哪些人拿不到补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哪里?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目标是地力保护,农民领取补贴后,要将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
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
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发展和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2019-06-11 16: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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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半小时》记者在河津市的工业园区看到,这里的工业园区是企业众多,这些工业园区的土地资源也十分紧俏。但就在河津市,眼前这个由山西省政府倾力打造的河津市铝工业园区内,却有着一块近千亩的荒地。在林立的厂房中,这块长着成片荒草和堆满垃圾的闲置土地,格外引人注目。
在河津市铝工业园区里,有着一块近千亩的荒地,格外引人注目
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常好村村民:荒了好几年了,时间长了,时间太长了。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走进了工业园区里这片占地面积近千亩的荒地,现场看到,荒草已经有一人多高,在大片荒草之中,是堆成了小山一样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垃圾中还有周边洗煤厂运来的石子,成片地堆放在地里。沿着田埂越往深处走,垃圾就越来越多。
在荒地中,记者遇到了一名正在放羊的本地村民。这位村民说,这片荒地里以前就有他家的地。
走进荒地,到处都是荒草和垃圾,越往深处走,垃圾越多
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干涧村村民史官亮:原来种过。现在不种了,现在收了,收走了。我们村的企业收的。
史官亮告诉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因为自家的土地被政府征走了,家里没有耕地,现在他靠养羊维持生计。
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走了,史官亮只能靠养羊维持生计
史官亮养的五十多只羊是现在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虽然耕地已经被征收走了,但看着这么多被征收走的耕地年年这么荒着,他仍然觉得很可惜。
史官亮:肯定自个种着划算,自己种一年连玉米带小麦一年就够吃了,现在是买着吃面。
曾经的耕地变成了现在的荒地和垃圾场,史官亮唯一能够利用这片土地的,就是每天能在这里放羊,他告诉记者,不仅是他们村,周边几个村子里的耕地也被征了。可是征走以后,这些土地上迟迟不见开工建设的动静,传说中的厂房也一直没有动工。好好的几百亩农田就这样被荒废下来。
在《经济半小时》记者走访过程中了解到, 2008年,这块近千亩的土地被一家名为山西振兴集团的电解铝企业“征用”,打算用来建设厂房。然而,此后没过多久,2009年,企业就停产倒闭,新的厂房也就一直没有开工。这块地就这样空了下来。
记者在周边的村子走访时,也听到了同样的说法。村民们不断提醒记者,别看这片近一千亩的土地虽然堆满垃圾,长满荒草。以前都是成片地的耕地,多少年来,就一直是周边村民的“口粮田”。
2019-06-11 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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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根据你的描述,这地块属于国有,但没有土地证,应该是国家储备土地,不属于某个个人。以前的耕种应该是临时性的,如果他一直耕种下来,也是临时性质的,国家需要利用时,还是需要交回去的。现在多年弃耕,土地应该荒废了。如果暂时还没利用,他可以申请耕种,但不是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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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没有例如工商登记的需求,那么可以出租。但如果对方需要去把租赁合同备案,那么没有产权证是登记不了的,你就需要去把产权证办下来,更多问题可嘉微,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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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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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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