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赔偿,是买房的**款的万分之几来赔偿的,合同里有规定的
全部4个回答 > 房产证违约金已付房款含按揭吗?有人知道吗?
145****2848 | 2019-05-20 22: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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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470 简单而言:看购房合同的约定。有些是按户一次性给的,也有按照房款的百分比约定交房之日按天计算。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019-05-20 22:28:19 -
141****8589 你好!在我国房屋登记是一种自愿行为,没有哪部法律或哪个部门规定实施房屋强制登记,所以不存在逾期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违约金一说,因房屋买卖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9-05-20 22: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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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013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了违约金一般只能按照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出现逾期交房且购房者的损失过大,需要增加违约金时,一般需要购房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但是根据我们办理的类似案件,购房者一般无法证明自己还有其他损失,这种损失只能在购房者需要出售没有房本的房屋时才能得以体现,此房的销售价格与同等地段有房本的同类房屋销售价格的差价,是自己的损失。可是这种损失证明起来还需要作评估,操作起来很麻烦。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没有约定违约金,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大约是9%左右。所以有时候在合同约定违约金过少还不如不约定。 2019-05-20 22: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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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赔偿,是买房的**款的万分之几来赔偿的,合同里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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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也没关系,因为合同里面已经将“订金”约定为了“定金”的性质。但是从签订的合同来看,买方违约与“订金”的性质无关。合同约定,买卖不成订金不退,只有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才双倍返还订金。因此买房如果不想买房,损失只有订金1万元。买方可向卖方要求返还已经给付的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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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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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品房退房是签订合同两个月内提出,没有约定退房违约金的按照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处理,你的正常退房条件已经过期,唯一选择是与开发商协商,如果销售发票没有开简单点,开了还有税票作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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