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是根据小区业主们共同选举出管理者,一起投票出来的人是管理者,然后成立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就是业委会,不过这个组织也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才算真正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设立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的业主应在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设立业主委员会,并选举部分业主进行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必须通过要有一半的业主参与的,因为需要参与业主的1/2以上才能行使投票权。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居住的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则,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和聘用,特殊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签计划必须通过所有业主的2/3投票权。对于较大的社区,业主首先根据建筑物选举各自的楼栋委员会,然后每个楼栋委员会选举代表这批业主,再进行选举,以这种方式组建的业委会。
业委会是如何成立的呢?都需要哪些手续?
157****4994 | 2019-05-09 19:40:01-
135****7803 2018-11-05 回答
《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参考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2019-05-09 19:41:22 -
138****1920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2019-05-09 19:41:05 -
136****7348 2011-10-04 回答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原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召集。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负责在大会召开7天前将业主大会召开的日期、内容送达每位业主。
业主委员会委员数额,一般设10一15人,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适当增减,但**少不得少于5人,**多不得多于20人,并在委员会中选出主任、副主任、秘书各1人。业主委员会可聘请区建委(建设局)、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环卫局、街道办、派出所等有管单位的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的顾问。
业主要员会必须制订章程,确定组织机构,并经业主大会通过。
业主委员会需向区民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每届期满前两个月,由本届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下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要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法人变更须办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2019-05-09 19: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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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参考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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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是不对的,业主委员会是有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四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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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在小区入住率超过50%或是第一户入住已满两年后新建居住小区应当组建业主委员会,首次成立业委会,需要先向街道办提出申请,并不是所有的小区都具备有成立业委会的资格。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就是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选择适合的物业公司,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小区业委会的组建流程:1、自身已经符合相应的条件,可以先到街道办事处或者是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建申请,在收到书面的申请之后,会指导成立第1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2、筹备组的成员一般是5~15人,应该是单数,而且业主代表人数不能够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3、会把筹备组的成员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的形式公示。4、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5、业主委员会到乡镇政府或房管局备案6、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1、必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2、能够遵循物业管理的相关章程。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有比较好的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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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条件指的是所居住的小区,由开发商成功交付之后,小区内的住户已经入住超过50%,可以由开发商或者是业主自身向当地的街道社区提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并不高,并没有超过50%,在小区成功交付后三年可以由业主向当地的街道社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的过程当中,如果自身已经具备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需要在30日内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是乡镇人民政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申请,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并且选出具备业主委员任职资格的小区代表。需要业主明确的是业主委员会,一般是由5~11人的单数组成,为了方便投票的准确性,所参与业主委员会的人员,需要具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必要的工作时间,并且是本小区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