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全部5个回答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时候交?
156****6524 | 2019-05-03 13:02:00-
131****3420 一、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所谓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实就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另外,需要小编提醒的一点就是:此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时候交?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要求时间请咨询您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下面小编就以某地区(比如重庆这个城市)来作一个例子:
缴纳时间:根据《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4号)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应当在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缴纳标准:主城区交存标准为: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交存。(可能会因不同地方而存在着一些差异。)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分列业主分户账。
另外,部分共有那一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 2019-05-03 13:02:59 -
143****6676 住宅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住宅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019-05-03 13:02:46 -
146****5209 住宅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住宅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相关知识: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公共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对维修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在申请表格上签字后。1、照明:⑴ 由业主委员会、共用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更换可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签定维修合同、电梯 已设立维修资金专户储存且维修项目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公共部位、梁、消防设施,核实相关情况,验收合格后结算拨付维修工程款、非经营性车场车库。2、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一般应经以下程序、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门厅、绿地,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后实施施工;⑵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外勘、承重墙体、沟渠、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聘请施工维修单位确定维修方案、单元门;⑶ 业主委员会;⑷ 中心在物业区域内明显位置公示维修工程的内容、楼梯间。3、走廊通道等,制定维修预算、池、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交申请、楼板;⑸ 业主委员会、屋顶和户外的墙面、监控设备、道路,并报中心审查、路灯、井、公共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围墙。 2019-05-03 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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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专用资金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可以说是非常的广,但是许多人还是有一些疑惑,那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时候交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使用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注意事项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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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次性收取的,不是每年都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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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是楼盘维护的备用金,用于建筑老化、设施损坏等的维修。使用时机通常是物业确定维修需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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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都是有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维修资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申请(业主委员会申请需有业主委员会2/3以上的委员签字加摁.手印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单位申请;(一式两份); 2.业主大会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决议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在维修资金同意使用书上签名并加摁各签名业主的手印,并在小区内公示;(见附表) 3.维修资金明细帐; 4.每幢楼售房款实交明细表(成本价及标准价向成本价过渡购房者名册); 5.每幢楼工程预决算(一式两份)、施工图纸{原建设图纸或手绘图纸(需标明面积并由手绘人签名、业主委员会或原产权单位盖章)}; 6.维修项目维修前后的实景照片; 7.使用维修资金签名的公示照片(清晰可辨); 8.与施工方所签的维修合同或协议(内容必须包括维修地点、维修项目、工程期限、工程保修期); 9.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