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都属于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的核算范围。(1)如果是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2)如果是单位销售营业部门发生的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全部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全部3个回答 >物业费计入什么科目?物业费缴费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呢?
131****0827 | 2019-04-09 20:41:00-
132****4855 管理费用中可另设个子目。如水电物管费。物业管理费应该计入:
借:营业费用:水电费/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按二级明细设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都属于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的核算范围。如果是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如果是单位销售营业部门发生的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全部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其具体内容包括: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生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2019-04-09 20:41:32 -
144****0905 记入“管理费用-其他”科目核算。 追问: 已经在记账凭证中登记了 营业费用 可以吗 如果要更改要怎样做呢? 回答:
1、不可以,错入费用对各部门的考核不利,且不公平;
2、如果当月未结账的,可以直接重做这张凭证,若是已结账,那在下月更正:
(1)冲销原分录: 借: 营业费用 ( 红字 ) 贷: 银行存款 或 库存现金 (红字)
(2)更正: 借: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如能助你,请采纳! 追问: 记账凭证 也要做同样冲销 原错误凭证还需保留吗 还是把原错误的 冲销的 更正后的粘在一起保存呢? 回答: 这是属于不同月份的 记账凭证 ,原来错误的记账凭证,不用管它,本月编制冲销与更正2张记账凭证就可以啦! 2019-04-09 20:41:28 -
144****9540 一般单位,缴纳的办公用房物业费,计入
借: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如果提前预存的物业费的话,则分录如下:
借:待摊费用-物业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每月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物业费
贷:待摊费用-物业费
每月分摊的金额为你实际所预交的总金额/所预交的月份
企业为管理人员报销其住房的物业管理费,计入
借:福利费——报销员工物业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2019-04-09 2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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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一般是在办理入住手续的次月进行缴纳,有一些开发商在业主拿到新房的钥匙之后,就要求缴纳物业费,具体要看开发商的规定,在签署物业合同的时候可以明确收取物业费用的时间,以及所交纳的方法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年支付,有一些业主在收房之后并不打算入住,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按照一定比例来支付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是不能够单方面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的,如果在入住一段时间之后,并没有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费用收取,出现了单方面的提价,可以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的确有必要增加的话,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的同意之后才能够增加,擅自增加的话除了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协调之外,也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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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之下,物业费是从接到书面通知或者是电话通知办理入住手续的次月开始收费,当然也有一些物业公司是从提供物业服务的当月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用,所以这个没有绝对收取的时间,可以根据双方合同当中约定的时间执行,正常情况下物业费用是以月为单位缴纳。不交物业费的后果:1、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就是违反了物业合同,因为物业公司已经根据物业合同提供了相关的配套服务,而业主也有责任定期缴纳物业费。2、经过物业公司的催促之后,业主仍然逾期不予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属于业主违约,除了要补交物业费之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虽然还没有普及,但是有很多的城市已经纳入到了征信的考核范围,拒交物业费也会给自己的个人征信留下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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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交房物业费是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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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房屋所有权属于你的当天开始计算收取物业费。2.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主领取钥匙时开始计费1)开发商销售的尾房2)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后,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4)发生纠纷,处于法院审理之中,需等待审判结果的房屋5)其他情况,开发商同意暂缓交房的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用。3.除非有证据表明房屋当时不具备接受条件,无法装修和居住。否则自开发商交房哪一天起就开始计算收取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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