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的余款是要应行按揭的,所以中介怕你双证到手后,不及时配合去银行贷款。所以这么做中介只是为了给卖方一个保证。没有房主签字的话,拿了房产证什么事也做不了,这点你可放心。放心吧,一般分2次付款的购房过程,都是这么走的。再简单一点的说,证下来房子已经是你的了,你钱还有一大半没付呢。中介和卖方担心应该比你多多了。自己找的银行贷款贷款,中介更不放心了,证已经是你名字,你拿了不去贷款还钱的话,你说中介和卖家怎么办??
全部5个回答 >中介扣押房产证怎么办? 中介要扣房产证,怎么办
155****4979 | 2019-03-25 17: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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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596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只有要求买卖双方支付中介费的权利。买卖双方要解除房产交易,与中介方无关,中介无权扣押房产证。 2019-03-25 17:55:40 -
158****1691 中介没有权利扣押房产证,起诉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9-03-25 17:55:36 -
153****4147 看了半天 我大致理解明白了 你买的房子应该是原房主欠贷款吧《欠贷的房子必须赎证以后才能交易》 而原房主没有还款能力 这样中介就会找担保公司垫款赎证《这一块房主是需要交费用的》 赎出来的证不是你的名字 是原房主的 原房主作公证 委托给担保公司 然后你贷款放款 《因为这之前你贷款初审肯定是通过了要不他们不会帮他赎证》担保公司会把房子过户给你 正规的中介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 都是这么办的 你的**款应该在银行做资金监管了吧 这你的风险就不大了 这期间你手里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是正常的 2019-03-25 17: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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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490 周女士前段时间通过中介卖房,下家先交了2万元定金,三方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中介服务费是房屋全款的1.5%,算下来大概4万多。其中还约定了违约责任:下家违约,定金归上家;上家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下家。前几天中介给下家拉了一份征信记录单,下家有13条不良记录,影响贷款,另外,下家觉得房子价格偏高,不想买房。签订居间协议时,中介拿走了周女士的房产证,以没有收到中介费为由拒绝归还,还说可以让她诉讼下家。她和下家沟通,下家态度很明确,要中介费没有,让她去告中介要回产证。
拿不回产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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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点归纳
居间协议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房屋交易失败居间协议约定的中介费还成立吗?
“匹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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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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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
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
居住房屋的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可在指导价上限以下(含指导价),按服务项目实行菜单式收费。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经纪机构提供买卖中介经纪服务,应与客户事先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实际收费标准。经纪机构在提供基本服务内容,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买卖中介经纪服务费。
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代办贷款、单独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等委托事项,按附表一所列2、3、4项的相关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执行。
“症结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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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居间合同的定义: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中介的居间合同,三方居间协议的性质应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就是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义务是:约定某一特定的时段订立本约。所以,预约是一种暂时性契约,指向的标的为签定本约行为本身,创制了当事人间的缔约义务。预约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其重要理由之一在于直接订立本约可能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预约相对于本约来讲,存在于合同签订前的磋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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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房屋居间合同是否成功?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受委托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前者指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的居间,后者指居间人为委托人订约媒介的居间。
1)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寻觅及提供可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从而为委托人订约提供机会。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只要为委托人找到相对人,居间即成功,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报酬一般也均由委托人支付。
2)订约媒介,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斡旋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促使双方达成交易。
案例中下家支付定金的目的在于购买房屋,周女士委托中介的目的也是预期将房屋卖于他人,而并非是让中介找到愿意购买的相对人,因此房屋居间合同应定性为媒介居间。没有完成交易,意味着媒介居间没有成功,中介没有理由要求交易完成的中介费。 2019-03-25 17:55:28 -
145****2412
电话那头是一个小姑娘:“您当初租房子签合同的时候不是说可以中途搬走的嘛,你说可以中途搬走我才租的啊,现在怎么又变卦了?”
我开始有点不耐烦,突然提高的声音喝到:“现在我说了房子必须租够一年才可以,我就按照合同里写的,怎么写的怎么来,你以为合同是什么啊,是狗屁啊!”
电话那头传出一句叹息。“好吧,那就这样吧”
我心想:小姑娘就是好忽悠。放下电话,继续打牌。
等待在地铁口的二手房东
我是赵凯,是一个房东,一个二手房东,也可以叫二手黑房东,刚才这个情景,我每天都演绎,驾轻就熟了已经,相比于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第一次打这样的电话我还有点战战兢兢呢。
我驻扎在天通苑区域干租房7、8年了,做二手房东,算混的还不错的。手下有10套房子在租,每天很轻松,不用去外面站岗拉人,有一支小 “团队”。只需要签签合同收收钱,或者像刚才那样打个电话什么的。
别轻易跟我签合同
刚才跟我打电话的这个女孩,半年前她从我手里租到了一个明隔,把房子租给这样的女孩,有的赚。
这个姑娘是负责在网上发租房消息的兄弟带来的,小姑娘刚来北京,好忽悠,每天这个兄弟都能给我拉好几个这样的。
那个兄弟先带小姑娘两人去看了几个房子,挑中了一个明隔,**后一起商量租金的时候女孩说刚到北京,手里的钱不多,有5000,小姑娘正担心这些钱不够呢。对于这一类的租户我一般选择先交80%左右的钱牵制住,过一段时间再催着要钱就行。
于是我问:“你觉得你们现在能交多少钱?”
两个女孩说道说:我现在只有5000块钱,但我们需要留出来生活费,因为工作还没搞定,这个房子是押一付二,租金是1350元,按照这个算是4050,我们能不能给您交3000,或者是先押一付一,然后接下来发了工资就补上。
见到这个情状我觉得该出手了,于是我说:是这样,钱不是这么算的,压一付二这个没办法,只能压一付二,你没有钱先欠着,但是也要按照押一付二来走。另外,你们两个人住,需要提前一年交水费和管理费,这个一个人一个月30,加起来一共1440,这个是第一次交房租必须交的。你看看吧,加起来应该交5490,你看看能交多少钱?
两个女孩略显慌乱,脸上的表情有点呆滞,说不能先少交一点吗。在得到我明确答复不能交那么少的时候他们决定再考虑一下,一会儿决定了再打电话,于是我就离开了,但我认定会打电话的。很快,他们打电话过来商量能不能少交一点。
于是我跟这两个女孩说:没事,姑娘,我这好说话,你先交4000吧,然后有了钱先把剩下该交的钱补齐了。别时间太长就行。”
他们两个女孩商量了一下,马上回复说:“那行,我先给您交4000,剩下的发了工资就补上。”
我很相信我的判断,小姑娘还是太天真,或者说觉得自己做的已经很保险,没问题了。利用这一点,我们才好赚钱。
接下来是交费签合同,签合同的时候两个小姑娘把合同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把里面的条款都问的很清楚,我的回答很标准,这个合同只是一个流程,有变化你就提,我好说话,你的房租呢,我给你写上要补齐的钱,你要是要拖几天就拖几天给我就行。 2019-03-25 17: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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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半天 我大致理解明白了 你买的房子应该是原房主欠贷款吧《欠贷的房子必须赎证以后才能交易》 而原房主没有还款能力 这样中介就会找担保公司垫款赎证《这一块房主是需要交费用的》 赎出来的证不是你的名字 是原房主的 原房主作公证 委托给担保公司 然后你贷款放款 《因为这之前你贷款初审肯定是通过了要不他们不会帮他赎证》担保公司会把房子过户给你 正规的中介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 都是这么办的 你的**款应该在银行做资金监管了吧 这你的风险就不大了 这期间你手里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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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办理是安全的。贷款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 (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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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中介无权扣押你的房产证,如果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房产证 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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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途径1.到工商投诉,理由是合同欺诈,如果工商联系不上开发商,就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如果开发商不出面,那就有被注销工商注册的可能,所以开发商一般会出来解决的。途径2.到公安局报案。理由是欺诈。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马上出来解决,你就可以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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