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保障贫困家庭基本住房需求而建设的一种保障性住房。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的,所以质量不好。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
全部4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质量怎么样呢?会很差吗?
136****6517 | 2019-03-14 00:32:30-
146****3061 经济适用房质量:
经济适用房价格比商品房低并不是因为降低工程质量。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工程质量(或者叫功能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与商品房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经济适用房不会像一般人所说的,既然价格比较低,它的质量很难保证。因为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在其中起了关键的指导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这个项目先是政策上的优惠,另外对整个工程质量有比较高的要求,确保给消费者提供的这种保障住宅有好的质量。所以购房者可以放心,经济适用房的质量是有保证的。
经济适用房的优点:
1、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价格便宜,有很多房子是新修建的、购买优惠、户型新颖。
2、在政策上,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如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群、给予相关购买优惠等。
3、近年来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其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四环以内地区,开发单位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在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其适用性,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优势十分明显。
但是想要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019-03-14 00:32:55 -
143****4898 经济适用房的质量很差。因为本身就不是给有钱人住的房子。
不过结实,肯定是结实的,不可能让楼塌了对不对?
所以,安全问题你不用考虑,经济适用房差的是楼里的装修还有一些美观的问题。 2019-03-14 00:32:50 -
131****1807 所谓经济适用房简单说就是国家对买不起商品房又急需改善住房条件或没有住房的人盖得房子。该房子有严格的审批条件,我不知道天津市什么情况,北京市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人均收入不得超过800元,且是北京户口才能享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
由朋友的名义购买是有很大风险的,因为购买后下发的房权证名字是他朋友的名字,且经济适用房在5年以内时不允许交易买卖,赠予等,也就是说5年以内时无法将房产证的名字改到你们俩人名下的。
2019-03-14 0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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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优点是价格相对便宜,短期内可以缓解购房人手头资金紧张局面。缺点却不少。经济适用房是半产权的商品房。有的地方法规要求5年要取得全产权。而且按市场价补差价。上述的“短期内”,也仅仅是5年。许多经济适用房位于偏远市郊。公交车少。你不能嫁娶有房子的配偶,还不能买汽车,不能有高消费行为。一旦破戒,就不符合经适房条件,房子被依法折旧回购,且装修不在回购范围内。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考虑。所谓经济适用房,不是廉价房。还是需要你有一定经济基础,至少5年后能买得起商品房。即5年期限免缴土地出让金,让你住上商品房。 政府应多建经济适用房,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这是很多人的呼声。然而,现实却是经济适用房“千呼万唤始出来”,而为数极少的房子出来后,又是“犹抱琵琶 半遮面”,很难真正满足低收入者的需求。 从原理上说,经济适用房是这样建造的:政府给开发商减免税费,甚至提供低价土地;开发商把房子造出来,以较低的价格卖给低收入者。 这过程中间有个矛盾: 开发商作为经营实体,以追求**大利润为目标。房子做大一些、豪华一些更赚钱,他就会朝宽敞、豪华方向努力。结果呢,房子总数相应减少。 另外,政府进行限价,低价使房子成为抢手货,暗箱操作就难免了。有些人会利用各种关系、手段,偷偷把房子买走。 所以, 经济适用房难得一见,就是这个道理经济适用房质量不好,小区环境不好,物业也不咋地,建议多花一二十万买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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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实用面积多大,要看公摊是多少。另外,一般经适房各方面都会很小,公摊也会很小,厕所也会很小。建筑质量,虽然不是很好,但也没多大问题。毕竟,质量好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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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质量是没有问题的,毕竟经济适用房是重点民生项目,又由政府从中进行指导,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所以房屋的质量还是有所保障的,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限定了房屋的价格面积以及所出售的人群的优惠政策性住房,政府对于开发商的选择也是比较看重的,一般不具备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难与参与。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注意的:1、购买经济适用房时,一定要弄清楚分摊的面积以及房屋的使用面积,而且还要充分考虑户型。2、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仔细阅读合同当中的条款,明确自己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时所需要支付的违约金。3、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是不能够直接上市交易的,如果在5年之内需要出售经济适用房,一般是由政府参考原来的价格,考虑折旧的费用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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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程序 1、领表。申购人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发布后,按户籍所在区到分局窗口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2、初审。申购人填写《申购表》,由申购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进行初审,证明其工作关系、个人收入、住房状况;申购人及其配偶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街道进行初审。 3、受理。申购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各分局窗口提交初审通过的《申购表》、申购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房证(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受理单》;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4、复审。各分局窗口在40个工作日内对申购家庭的住房、收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复审符合条件的,具备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对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购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复审工作。 销售程序 1、入围排序。对具备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申购人,由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根据房源数量按照1 :1的比例进行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及选房批次。公开摇号应当在市公证部门、监察部门及市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并依法公证。 2、入围公示。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将入围申购人名单、家庭情况及入围排序在《大连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当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各分局窗口对申购人进行复查,确实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告知申购人。 3、公开选房。售房单位应当公开(预)销售房源情况。申购人按选房批次到各分局窗口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按《审批单》的选房日期到售房单位购房。 三、业务工作流程 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发布销售公告--à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分局窗口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à申购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进行初审--à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通过的《申购表》、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交到各分局窗口--à各分局窗口对申购人所提供齐全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符合条件的,为申购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受理单》--à各分局窗口会同有关部门在40日内对申购人家庭的住房、收入及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购人,进行摇号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及批次--à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将入围名单及排序在有关媒体公示--à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为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由各分局负责按批次发放--à申购人持《审批单》到售房单 位购房。 四、有关问题说明 1、申购人必须在审批单规定的日期内购房,在规定的日期内未选定房号的,待其余全部入围申购人选完后,方可再次选房。 2、新房源推出后,上次入围但未购房的申购人,在当年内不需重新审核,提出申请后,可与新申购并审核通过的申购人一起进行摇号排序和公示。 五、组织实施 整个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初审工作,各分局窗口负责做好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受理和复审工作,局属档案馆、交易所、发证中心、房产管理经营公司等有关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向各分局窗口提供申购家庭住房状况及相关证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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