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转租时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要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书,其次房屋的转租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在签订转租合同的时候,可以是由当事人三方共同签订,也可以是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和转承租人双方进行签订。等到转租合同生效以后,转租人享有并需要承担原有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履行原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和权力,但是出租人和转租双方之间另有的约定不包括在合同内。如果出现了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等情况,转租合同也是要随之变更或终止。值得注意的是,租房者单位或是个人将承租的房屋、物品、设备等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是租赁行为的一种,租房者需要根据租赁业项目来征收一部分营业税额。
门面转租需要注意什么呢?
134****6293 | 2019-01-27 18:50:08-
153****1933 1、店铺商铺地段
商家客户主要通过经营实现利润,如果地段不好,包括区域大环境、商铺小环境,都是决定经营好坏的主要因素,不可不仔细调查。
2、店铺商铺使用状况
目前转租情况很多,一手新铺较少,所以如果是转租的,要查清转租的原因、业主是否允许转租、转租的条件等。对于商铺目前的使用情况一定要了解清楚,否则引来的纠纷将会导致无法正常经营。
3、店铺商铺配套
良好的配套能节省商家客户很多成本与精力。如水、电及电容、燃气、弱电设施、排污化油设施等。
4、店铺商铺本身结构
不是所有好的地段的商铺都能租出去,或者租金达到相同的水平,那么商铺自身的结构就显得相当重要,主要考虑面宽跟进深的比例、房屋内部布局结构及利用率、房屋的高度、承重、楼层等硬件过关才能保证商家客户在使用上的方便合理。
5、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承租者可凭签订的租赁合同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执照。
6、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
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和身分方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租赁的商铺产权一定要清晰,**好不要租赁有产权问题的商铺。
7、签约时明确各项费用的承担方
在签订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店铺商铺其它需要了解的就是租赁期限、免租期、租金支付标准、违约及违约金、损失的赔偿等条件了。
8、保证承租人租赁的权利
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2019-01-27 18:51:02 -
157****6779 首先要去确认房东,再看租赁协议,一定要和转租者和房东三头对面才行,现在有好多房子都不能私下转租,再来就是要和转租人在签订一份转租协议,约定好转租事项,再看他有没有拖欠一些水电煤气暖气物业费用,如果是上打房租当然你要把余下时间的租金付给转租人,如果要是下打房租你就要和转租人要回他使用期间的租金,还有一地昂很正要,一定要想办法看到房子的房产证,确定房子没有一些纠纷要不然你很麻烦的。
其实只要细心一些我想你会办好的,**后祝你转租成功,不过转让费一定记得砍价哦,有些人做买卖赔了是会从转让好处费中捞回来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好运! 2019-01-27 18:50:54 -
131****4459 一.调查的档案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三.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五.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六.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七.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签定合同之后的疑虑
八.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九.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十.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2019-01-27 18:50:49 -
155****4072 店主和你说的转让费多少决定于:店面的地理位置+店面大小+店面的装修+剩余租凭期
比如店铺的还有半年租赁才到期 在这之间转让店面可以得到转让费 同时因为租赁期比较宽松 转让费也较贵
如果租赁期只剩一个月 转让费就会比较低 一但过了租赁期 店铺就被房东收回 就无权收转让费了
好的店铺一经转让就有人抢 转让费就越高
转让不包括房租,转让费是给原店主的,房租是给物管(或门面所有者)的
应该让二房东和大房东至少说一声 另外就是要请人公正一下 **保险
还有你也要见一见大房东 联络联络 这样才会万无一失 还有核查好一切的手续 包括房产证 (打电话查查是不是真的)等
去公正**重要!!!!切记切记 还有责任的划分 比如 屋内的设施是在你包之前还是之后发生地
这个租赁合同要写清租赁物的名称,用途,地点,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问题,特别要规定如果中途退租,转租那么怎么办的责任分担条款!
您这个是跟二房东签定的,很不可靠,如果他有什么隐瞒或者欺骗,结果是您受损失,因为他毕竟不是房东,很多事情不是他说了算!所以比较保险的是:找到本来的房东,跟本来的房东签订一份租赁协议.或者在本来的房东的在场并签名的情况下和二房东签定一份租赁合同.
店铺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2019-01-27 18: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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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转租需要注意什么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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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门面转租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先要征得房主的同意。 2、转租合同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 3、水电费和物业费用在签合同前要提前结清。 4、房子的破损情况都要写在合同内容上。 5、押金问题要写清楚。 6、要写清租赁物的名称、用途、地点、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以及租赁物的维修 等问题。 7、其它要备注的注意事项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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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手者是房东还是租赁者?如果是房东出租场地,那么,要请房东拿出有效的产权证,根据产权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张冠李戴,以假乱真。如果是租赁者转让餐饮,必须请房东出面共同商议,分清楚哪些东西是房东的,哪些东西是租赁者的,三方当面清点,出具文字凭据,签字画押,方可深谈。二、这个场地能开办餐饮吗?不要单方面只信听转让者的话,有条件的话,应该到房产、消防、公安、环保、街道等部门了解一番。比如:这个场地开办餐饮是否扰民,附近居民同意吗?是否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消防手续吗?千万不要被转让者的大话所感动。尤其是这个房屋近期有否动迁计划?如果有,就不要再浪费精力谈下去了,除了你自己,没有人愿意为你的几十万元装修费买单。餐饮周边的老百姓对餐饮经营是什么态度至关重要。一方面,周边百姓是未来的消费准顾客,忽视不得;另一方面,百姓现在的环保意识、维权意识非常强。百姓不满意,上访、诉讼、上门争辩、媒体曝光,都有可能出现。三、“转让店”在行政部门有历史遗留问题吗?要亲自到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环保局、煤气公司、供热公司等单位了解水费、电费、环保费、煤气费、供热费的缴纳情况,如果未交清,请转手者将剩余部分缴纳完毕,并将交费发票出示,看清确认后复印留存,妥善保管。停水停电停气,无论停哪一样,都无法营业。四、“转让店”有违法违纪记录吗?亲自到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了解工商管理费、应缴纳税款是否缴纳完毕,有否罚款,如果有的话,请转让方到相关部门缴纳完毕,并将相关票据复印留存,妥善保管。工商管理费、应缴税款属国家强制征收的项目,如未交齐,有可能面临营业执照作废、停办营业执照、罚款等相应处罚。五、与前员工有经济纠纷吗?要将以往与餐饮有关的单位、人员联系到,通报餐饮租售情况,尽可能查清餐饮的工资、贷款、担保、抵押、应付账款和经济纠纷情况,分清责任,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发生纠纷。因为在转让酒店时,很多员工跟着一起“转让”。所以一定要分清账。不要仅仅凭房主或转让人的一面之词作结论,如果他们之间相互配合打马虎眼,糊弄门外汉绰绰有余。六、确定合同的法律主体及合同类别。即:合同是和房东签约还是和转让人签约;合同类别是承包合同还是租赁合同。这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选择,选择不同,后果截然不同。从分清责任的角度说,我主张合同的法律主体应选择房东,合同的类别是租赁合同。有些餐饮经理往往嫌办理开业手续麻烦,浪费时间,增大开业经费,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能凑合就凑合,延续使用原来的营业执照,以承包形式接手餐饮。孰不知,一念之差,可能带来后患无穷。七、签订合同,务必请权利人到场,与权利人签订相关合同,其他任何人代签均属无效。餐饮经营火爆之后,因房东反悔发生经济纠纷的事情数不胜数,**为常见的是从合同里寻找破绽。如果权利人老谋深算,在签订合同时即留下伏笔,那以后的经营就危机重重了。餐饮的房东**见不得别人借用他的房子赚钱,看见别人的生意好,就认为是自己的房子的功劳,与别人的经营无关,恨不得把所有的利润装进自己的腰包。等到挖空心思把餐饮收归自己经营后,才发现餐饮经营这件事远不如当土财主那样惬意。美国的麦当劳,在事业发展之初,也经历了一番与房主无休止的较量,伤了不少元气,后来,痛定思痛,成立了专门的房产经营部门,只买不租,减少了许多是非,逐渐发展到今日的汉堡巨无霸。八、要确保所签订的合同完整有效。签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找几本关于《合同法》内容的书籍了解清楚。在这些地方多花一点钱,以后的经营就少了许多麻烦。九、支付转让费,应在合同签订完毕、所有钥匙交接清楚之后进行。转让费支付宜晚不宜早,给自己多留一点时间,以免后悔。钱在自己手里,主动权就在自己这里,这间房子不满意,还可以到别处看看。千万不要被个别房主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毕竟,他是出租餐饮的直接受益人。十、接手当日,马上换锁。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餐饮的钥匙,经手的人很多。餐饮钥匙是餐饮的第一道门岗,为保险起见,换锁是第一要务。要不然,一夜之后,店内空空如也。这样的事情,在餐饮顶兑时并不少见。以上十条,接手转让店铺的商家一定要谨记了,开店找店址是第一步,千万不要让自家的心血钱被人掏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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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的档案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合同。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二.免租装修期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三.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四.税费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1、出租: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房产税租金*12%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2、转租: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五.营业执照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六.装修的处置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七.水、电、电话线等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签定合同之后的疑虑八.租赁登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九.转租问题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十.买卖与租赁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其他注意事项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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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关系变得复杂化,承租人在转租房屋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二)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转租行为既以原出租行为为基础,故而受其约束,主要表现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此为一般性原则。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对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协议。(三)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承租人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当然,这一注意事项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协商后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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