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租房当然不愿意碰到二房东,更不愿意上当受骗,但是二房东又在社会中普遍存在,要避免也是很难的事情
与二房东租房合同还需要房东签字确认吗?
158****1496 | 2019-01-27 18:19:11-
135****7062 承租人与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属于转租赁。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符合以下条件转租成立: 转租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2019-01-27 18:19:38 -
141****8750 租房合同与一般正常的租房合同的区别在于
1。允许转租;
2.房屋设备的维护由二房东负责。
3,租期较长。
其它应该一样的。
2019-01-27 18:19:32 -
145****9000 如果经原房东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未经原房东同意,那么原房东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原房东是否同意二房东出租房屋,可以让二房东拿出他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看上面有没有写明同意转租,或者直接征得原房东的同意后再签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19-01-27 18: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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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房东是房子的主人,二房东好像是租了房子再租给别人的人。可能直接找房东租房更靠谱,但二房东那里可能价格更便宜?我也不太确定,还得多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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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租房注意事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①与二房东见面时,通过言语间的交流,了解其性格,爱好,看看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②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仔细阅读关于转租方面的条款,转租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会产生较大风险。③作为二房东进行房屋转租,应当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无效。如果部分转租,则要看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正常签约。④与二房东私下签署协议时,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比如对于租赁期间的水,气等如何分摊,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一旦发生纠纷时,能降低风险。⑤承租过程中应当保留收款凭证以及付款凭证等,以防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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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的合同现在可以说是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房东知道转租情况,同意转租的,那你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房东知道转租的事情后,不同意转租的,那你的租赁合同就无效的。那你可以要求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租赁时间交纳租金,要求其返还 多交的租金、押金及利息,并且可以要求承担其他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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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房东手里租了一套房子。请问一下跟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苏律师:有效。但需要取得原房东的同意。 冯律师:在原房东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有效。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亟需解决,建议您立即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进行在线律师免费咨询。 相关知识——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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