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屋不能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六)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七)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八)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全部5个回答 >禁止二手房买卖是吗? 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 如何鉴定?
132****5070 | 2019-01-22 16:27:46-
141****4071
那么为了防止钱交了,房子却过不了户的情况发生。本文将列举哪些情况下买的房子没办法过户,大家买房的时候可千万要注意啦。
情况一: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目前房价高昂,不少卖家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未还清银行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据规定,必须是无抵押状态的房子,才能办理过户。
因此,购买此类房子,买家需要先到银行办理解押(所谓的赎楼)。如果房子还做了其他担保欠款,买家必须还清担保的钱,才能办理解押。
情况二: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不小心买到被查封的房子有可能无法交易,或者你支付的房屋首期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复杂,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
原因可能是房价打涨,卖家与第三方合谋伪造债权关系,让法院查封房产使交易被迫终止,也可能卖家出卖的房屋登记上属于卖家,但是根据规定合家人共有,共有人提起诉讼,查封了房产。
情况三: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如果房子是多个人共有产权人,买房一定要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步同意的,买卖屋校。即使完成了过户只后产权人追究起来,你也只能退房。
过户时,必须要所有共产权人到场签字,有人来不了。要对方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书,尽可能的降低毁约风险。
情况四:卖家没法提供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步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只有房产证能证明房屋的归属,如果买没房产证的房子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权利也没有保障。
情况五:正在出租的房屋
我国法律原则之一的“买卖不破租约”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不能对抗先成立的租房买卖。即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只要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租客就有权利住在里面,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校。
情况六: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
如果房屋有违建,按照有关规定,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不能通过任何合法途径抵押贷款的。 2019-01-22 16:28:20 -
156****5355 二手房买卖纠纷不断、陷阱重重,很容易造成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在二手房市场中,可以交易的房屋是已经上市交易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等等。到底该如何辨别二手房能否买卖呢?我国法律规定下,不能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房屋又有哪些呢?
怎样辨别二手房能否进行买卖?
1.查明房屋是否正在租赁,是否属与单位分房,有无产权共有人,是否抵押出去,是否为小产权房等。
方法:一方面要实际去看房,对物业和周边住户进行咨询;另一方面要到房管局进行信息咨询,查明产权,谨防受骗。
2.核实房主真实身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卖双方应该对对方的身份进行确认,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且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
什么样的二手房不能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如小产权房;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4.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5.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6.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7.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买卖中,个人权益的保障除了靠二手房买卖合同,还要看购房者对二手房信息的了解程度。购房者应该谨记不能进行交易的二手房种类,在排查房源的时候,将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源提前踢出局,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另外,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和同的同时,应该注意合同条款的附加款项,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注明、签字。若是个人难以进行辨别,购房者可以邀请正规中介帮助辨别,杜绝购买不能交易的二手房,以此保障个人利益不受损失。 2019-01-22 16:28:12 -
143****4235 二手房买卖陷阱常见,购房者屡屡上当,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在二手房市场中,可以交易的房屋是已经上市交易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
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等等。但是在法律规定下不能参与二手房买卖的房屋包括哪些呢?购房者又如何来鉴别 2019-01-22 16:28:02 -
157****0127 风险提示
1.房屋面积差异的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单价,或是约定“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应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且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一般双方都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情况均应事先了解,故对一方当事人事后要求补交面积差价款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双方对面积单价及面积差额进行特别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陷阱条款:“该房地产建筑面积91.5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对买受人而言,通常会认为该房的建筑面积系出于房产证,且明确“以房产证为准”,不会存在任何风险。司法实务中,可能会认为,该条暗含着购买方已就房屋建筑面积与房产证做了核对,已对房产证原件做了审核,故在该房为抵押性质、共有性质等影响合同履行和效力的情形出现时,购买人出于明知的主观状态可能会得到认定,甚至后果自负。故,不管房产证是在出卖方、中介,还是银行、房管所,都要眼见为实,而且不仅要看,还要验明真伪。即使真实,还是要就房屋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是否可能存在差异、房屋权属的原始取得是否合法、房屋权属是否存在其他纠纷导致移交出现障碍,做必要的调查、核实。
【2】持证权利人登记面积与实际产权面积或使用面积不一致,除了测量误差外,还存在过户时共有面积剔除的可能。实践中,受让人实地对权证面积进行测量,但对四址地界表述“以上两证权属界定为准”可能存在的风险未引起重视,导致法院**终认定持证人已事先对此权属瑕疵做了披露,判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二手房买卖协议约定总价成交,或虽有面积约定,但未约定单位平方米价格情况下,嗣后买方以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符,诉请补面积差价的,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4】二手房买卖前后,因采用的计算房屋面积标准不同,公摊面积的分摊方式计算方式不一样,造成新、旧证确定的房屋面积产生了误差,因房屋实际面积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当事人一方诉请补差价的,不予支持。
【5】二手房交易前,买卖双方实际上关注单价与总价,限于精力和测量条件,对计算基础的房屋面积的真实性往往关注不够,一旦出现实际面积、产权面积前后相差,容易产生纷争。对买方而言,对房屋面积真实性的了解,应不仅限于卖方手中的购房合同对面积的记载,也不仅限于房产证上登记面积,而是有必要在现场勘查时做一简单测量;对卖方而言,可以明确约定现有房屋面积的依据,不因将来产权证或实测面积的前后差异,而影响案涉房屋整体价格的确定。
2.二手房过户税费争议
法律虽规定房产过户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为出卖方,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主体。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交易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经协商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照税务部门对各类税种及纳税义务人的明确规定确定税费承担人。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6】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相关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对于买方而言,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需要出卖方承担的费用,可能也会被认为被约定所变更,而一概由买方承担。故,与税费负担相关的如出卖方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标的房屋是否为普通住宅、是不是保障性政策房、自用年限是否满5年、是否有本地户口、标的房屋原始购买发票是否保留等基本情况,买受人都应事先核实清楚。
【7】“居住使用年限”不等于“办理产权证年限”。二手房交易过户,可能影响税费负担比例的是后者而非前者,故签约时要对出卖方的承诺予以充分注意。
【8】过户手续办理中的税费负担应有明确约定。如无约定,实践中倾向于由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费用。如在合同中约定“买方拿到产权证后再交付余款”,则会认为是办证费用由卖方承担的约定;但税费约定不明时,买方先行垫付的,法院可能会以该约定不明的款项属另一法律关系而不予与房款抵扣,直接判决买方支付房款。
【9】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个税可能出现时“卖方将定金退还买方,双方免责”的负担原则,卖方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对税费产生负举证责任,同时该条款会被认为系为买方利益而设定,应由买方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
【10】即便对于缴纳税费义务负担主体有明确约定,但**终持有缴费凭证人与实际缴费主体不一致,或第三方垫付但不能明确被垫付主体,或当事人双方对该被垫付的结果有不同解释的情况下,**好通过在合同中预先明确,或者对房屋总价款的构成作出限定性说明,以免第三方向其中一方追偿时,仍面临谁负担的困惑。
【11】争议条款:“此次交易成交价为卖方净得价,买卖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该约定并未明确“相关费用”包括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各自应缴纳的税款,且与合同约定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对照,法院可能认为,卖方的“净得价”仍需依法缴税。
【12】购买部分房产,办理过户时,存在分户办理权属证的情况,在约定过户费由买方负担的情况下,所有分户办证费用是否包含在内,应在合同中预先明确约定,以免事后生争端。
3.逾期过户的法律责任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方请求卖方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3】房屋买卖格式合同尾部通常有“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的手写修改或补充,其效力应优先于《合同》的其他约定。合同空白栏尤其有关逾期付款、逾期交房违约金比例的填充应予明确,空白即视为相关违约责任的未予约定,且存在对方当事人事后补充不利于己的条款之风险。
【14】在对方违约而违约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如一味坚持自己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拒绝继续履行,可能导致被驳回诉讼请求的后果。
【15】“毁约”与“违约”在合同约定中应有明确界定,相应的责任后果是否统一有必要加以澄清,否则,在一方“违约”,有很难认定为根本违约的程度,事后在诉讼中又同意继续履行情况下,很难认定其为“毁约”,相应的“毁约”条款便难以适用。
【16】即便是合同有明确约定“先交全款再办过户”,如过户手续的办理,系因双方递件手续在先,税款交纳在后,因卖方拒绝配合递件,亦会被认为违约,由此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7】过户手续迟延办理通常会成为卖方的主要责任,在卖方无证据证明已尽通知义务情况下,买方未履行催告或协助义务通常不会认定构成违约。未及时办理过户,嗣后因政策原因导致过户手续办理成为难题,并不能当然成为卖方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
【18】在合同已对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有明确约定情况下,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以怀疑对方的诚信及担心过户后余款难以追回为由,要求“先交全款再办过户”如无合同依据,则构成单方变更合同,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19】过户与办证应明确约定。“卖方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合同即告解除”,该约定中的“交付房地产”应理解为房屋本身的交付,不涉及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 2019-01-22 16:27:57 -
152****3184 这些二手房,千万不能买
当下,随着人多地少的矛盾加剧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转变,二手房买卖的市场变得非常火。但是,并不是二手房都能够拿到市场上交易。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呢?
二手房可以买卖,但不代表所有的二手房都能够拿到市场上交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二手房,不能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2019-01-22 16:27:52
-
答
-
答
不管是个人售房还是通过中介售房,房源核验都是交易的第一步,卖方必须先向当地住建委申请核验房源的真伪,才能发布并交易。房源核验的具体流程: (1)卖方需持身份证和房产证等资料前往当地房管局申请办理房源核验,并填写《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如果卖方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房源核验的话,需要在签订合法有效的委托书之后,将资料交给中介人员,由他们在网上进行房源核验。 (2)房管局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之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对房源进行审核,确认房源是否真实,房屋产权是否存在问题等。 (3)审核通过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房源编号和验证码,工作人员会告知卖方,卖方可用编号和验证码在当地城乡住房建设的官网上查询结果。 (4)如果房源没有任何问题,卖方便可自行选择是否发布信息。若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办理的话,系统会自动发布房源信息。更多房产知识,点击左下角“楼盘网”.楼盘网,为爱找个家.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二手房买卖陷阱常见,购房者屡屡上当,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在二手房市场中,可以交易的房屋是已经上市交易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等等。但是在法律规定下不能参与二手房买卖的房屋包括哪些呢?购房者又如何来鉴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不可交易二手房:1.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4.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6.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7.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8.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如何鉴定房屋是否能进行二手房买卖?核实房主真实身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卖双方应该对对方的身份进行确认,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且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查明房屋是否正在租赁,是否属与单位分房,有无产权共有人,是否抵押出去,是否为小产权房等。一方面要实际去看房,对物业和周边住户进行咨询,另外区房管局进行信息咨询,查明产权,谨防受骗。二手房买卖个人权益的维护都是无法保证的,购房者应该提前将以上九中不能交易的二手房源排除出去,弄清楚房屋权属状况,同时在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仔细核对合同内容,有什么修改可详细落款与合同上,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事件。如果购房者实在是不能进行判断,可以找中介进行评估或者咨询,能买到放心的二手房才是**重要的。
全部5个回答 > -
答
www.shiyunjiang.com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