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深圳公积金暂时用不了哦,到时候政策出来你可以到银行去申请用公积金。现在只要你在深圳买了小产权的房子,名下有物业的都算你在深圳有房子!想再买商品房是按你第二套房产来算,**需6成,条件还得你是深户!非深户只能买一套!商铺是不限贷不限购,****低五成,贷款年限**高为十年!
全部13个回答 >二手房买卖**比例是多少? 买二手房购房合同**比例是多少
158****8447 | 2019-01-13 22:26:49-
151****9978 根据不同的情况,二手房贷款**比例也会有所差异,以购房人首次贷款为例,**比例**低2成,则相应的二手房贷款**款,可通过公式:**款=二手房评估价格*20%计算得出。
1.售房者因素
1)全款购房或已偿清银行房贷
如果购房人手中资金不多,但资信状况良好,一般只需**2成作为二手房贷款**款即可。
2)尚未偿清房贷,要求购房者配合还款
视购房者资信状况,一般**3成即可。此外建议走资金监管程序,以免因某些原因造成损失。 2019-01-13 22:27:36 -
142****1611 一般而言,二手房的**比例是百分之三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人购买二手房时所交纳的**款是高于这个比例的。其实,**比例是要根据二手房的实际情况而言的,每个银行有自己的规定,不能一概而论。就**比例而言,就有三个因素会对二手房产生影响:
1、贷款人所拥有的房产数
影响**比例的一个因素是看二手房按揭贷款是第几套房,二手房按揭贷款有首套房和二套房之分,两种房的**比例是不一样的。
如果二手房是购房者的首套房,那么贷款的**比例要求缴纳至少百分之三十的**款,而假如是第二套房子,那么所要求缴纳的**款会更多,通常是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左右。贷款人在考虑购买二手房之前需要对自身的拥有的房产心里有个数。
2、当地的政策
当地的政策也会影响二手房**比例,每个地方都有着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不同的政策,政策一般会对买卖二手房中的**比例标准有所涉及和规定,每个地方的政策是具有差异的,是当地政府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依法设定。
不管是申请商业贷款买二手房还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地区政策不同,所需要准备的**款金额也不尽相同,存在差异。因此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查询好当地的相关的买房政策,了解对于**比例又没有什么规定。
3、二手房的评估价
二手房的**比例还会受到银行的评估价的影响,我们通常说的二手房可贷款七成,并不是说一百万的房子,我们就能贷到七十万,而是指上述银行的“评估值”的七成。所以在购买二手房准备**款时还得看银行对该房产的评估价格是多少。 2019-01-13 22:27:29 -
156****2924 王某通过某中介公司居间购买一处房屋,该房屋是尚未出证的一手房,不过卖方已经跟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中介公司承诺可以通过内部转名的方式将房屋直接过户至王某名下,故王某同意购买该房屋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向卖方支付了购房定金以及向中介公司支付了3万元中介费。
后王某不愿意再继续购买此房,并要求卖方返还定金以及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中介公司以已经促成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给王某。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将此情况向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反映。房管局以“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对中介公司做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但王某的定金和中介费没能要回。
仲裁审理
随后,王某便向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中介公司退回中介费。
庭审中,中介公司陈述,合同履行不成是因为买方王某拒绝继续购买导致的,他们对此并没有过错,所以王某的请求并不能得到支持。
经过审理,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成立生效。合同履行不成是因王某拒绝继续购买导致的,中介公司对此没有过错,对其要求退还中介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
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为尚未出证的一手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将会受到相应行政处罚,但并不必然会导致签署的买卖合同无效。
对尚未出证的一手房屋进行买卖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只是违反了管理性规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中介公司在居间此类性质的房屋时明确告知买方相关情况,买方自愿购买的,促成交易的有权收取中介费。
因受限贷、限购政策影响产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附**高法民一庭意见】
【问题主旨】
本问题主要是关于如何妥善处理由于房地产政策调整而产生的开发商、二手房业主、购房人之间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解除等纠纷问题。
【审判指导】
审判实践中,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宏观调控背景之下,由于政府限购、限贷措施引发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人民应当区分具体情况,作出妥善处理。审理相关案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人民法院审理相关纠纷时,应当首先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进行审查,只有就相关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才涉及适用本文所述的处理方法,应当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当事人对相关问题有明确约定时,要严格按照约定内容审查双方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
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已经持续了一段时期,双方当事人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有的对于政策早有预期,事先已经考虑到政策变动等因素,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未来一些诸如贷款不能如期获批、购房资格未获通过等,合同后续如何处理,都进行明确约定。
还有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双方未能在新政实施前办理完过户手续,合同自动解除,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等等。
对于当事人有诸如此类的明确约定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我们认为,本着民有所约、视同法律的理念,应当优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双方的纠纷。
而实践中,有一些地方的法院不对双方合同的具体内容详细审查就作出支持解除的判决,有欠妥当。
二、在审理涉及限贷产生的纠纷时,应注意平衡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加大调解的工作力度,尽可能地维护原合同的效力和原法律关系的持续,调解不成的,再作出判决。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平稳,应尽量促成当事人之间继续履行合同。在合同解除与合同变更二者均有可能的情形下,可倾向于首先考虑变更合同。
第一,因**比例、贷款利率以及税负提高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所产生的纠纷时,如当事人因无力支付**或无法办理贷款而不履行合同,系其对于自身履约能力的预见不足。严格说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按约定;未约定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但是如果有可能继续履行的话,法院可以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购房款的支付进行协商,对合同的部分内容加以变更,减轻买房人因**和利率上调而造成的履约压力。
第二,对于合同未明确规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或者约定购房人如未能取得按揭贷款则应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等情形,合同双方均对各自履约之能力相互信任,双方亦应承担合同义务。故对于无法支付房款的购房人,应判令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对于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情形,应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的规定,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同时,此类纠纷中,买房人应举证证明其确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而无法继续履行,但该证明责任标准不宜过高,否则将过分加重购房人的义务。如果出卖人有相反证据证明购房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则法院应该依法判令继续履行合同或允许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
三、对因限购、禁购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合同解除。
经审查发现由于交易主体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限制而无法从事房屋买卖交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令解除合同。这是因为,限购、禁购的规定属于国家房产调控下的禁止性规范,具有强制性,新政实施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赖以存在的基础已发生根本动摇,买房人因不具合法购房主体资格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人民法院在此类纠纷中能够做到的,是对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产生的原因、责任进行准确认定,如认定宏观调控政策构成“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对购房人解除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给购房人。
同时,当事人请求对方承担其为订立合同而实际发生的费用等合理损失的,法院亦可酌情予以支持。如果由于当事人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造成遭遇限购的,应当支持守约方关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合理主张。实务中,购房人在诉请解除合同的同时,还要求出卖人支付中介费。
前文已经介绍过,如果中介机构的居间服务已经完成且不存在恶意情形的,中介机构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此时,购房人向中介机构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购房人在诉请合同解除时,将已经支付的中介费作为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的,是否应予支持?多数观点认为,该中介费属于实际损失,是否应予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要结合案件情况作出公平、妥善的处理。 2019-01-13 22: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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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与首套房、二手房无关,个人住房贷款**比例根据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情况,**比例分别如下:一、买方商业贷款购房: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5%,**高贷款比例为75%;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高贷款比例为60%;二、买方公积金贷款购房: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高贷款比例为80%;2、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高贷款比例为60%;3、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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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二手房首付不低于30%,这里指的不是成交价的30%,而是评估价的30%,假设房子100万,评估价为90万,那么首付就是90万的30%,即27万,再加上90万与100万之间的差额10万,所以首付就是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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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新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房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也就是说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比例会上调,根据**新的资料显示,二套房的**比例将会从以往的6成上调至七成,贷款利率也会上调至以往的1.3倍,这无疑给想要购买二套房的朋友们增加了购买难度。 在**新的房贷政策下,购置房屋的**比例都做了很大的变动,在对于购买新房的情况下,如果是首套房,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可以享受百分之20的**,其余的情况为百分之30,购买二套房是需要交付百分之50的**金额,而在对于购买三套房的情况下就是直接给予不贷的政策,需要全款购买。 在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比例,在对于购买二套房的家庭给予的是百分之60的的**比例,贷款利率也会相对提,按照同期的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这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者是一极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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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首付是多少比例,具体要看购买的二手房是第一次购买还是第二次购买,正常情况之下如果是购房人的首套房最低为评估价的30%,如果是第二次购买,要结合当地的二套房政策最低是40%,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最低首付是70%,按照目前国内的要求,如果是第三套房,可以根据二手房房价的情况不予贷款,除此之外二手房贷款首付是按照二手房的评估价来计算贷款数额的。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1、二手房和新房不一样,因为二手房之前曾经出售过,所以在购买之前要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2、有一些二手房是继承而来的,所以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如果有多个共有人的话,是需要所有共有人都同意之后才能够出售。3、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4、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有条件的话还需要实地到二手房去了解一下,最好是白天和晚上都各去一趟。5、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要在签署合约之前就要了解清楚,以免在办理完房屋所有产权证之后,还需要额外再缴纳费用。6、注意合同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学会使用补充协议,在多明确所有的条款之后才能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