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2,你母亲去世,没有遗嘱的话,就有你外公、外婆、你父亲、你、还有你妹妹共同继承,要是想把房子过户你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同意。3,你父亲百年后也是一样,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就由你爷爷奶奶、你和你妹妹共同继承,要是你父亲再婚的话,他的妻子也一样有继承权。
全部3个回答 >父母房产如何分配?谁知道介绍下呗。本人在线等。谢谢哈!
141****0672 | 2019-01-03 16:06:44-
137****7979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19-01-03 16:07:11 -
133****6462 1,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
2,你母亲去世,没有遗嘱的话,就有你外公、外婆、你父亲、你、还有你妹妹共同继承,要是想把房子过户你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同意。
3,你父亲百年后也是一样,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就由你爷爷奶奶、你和你妹妹共同继承,要是你父亲再婚的话,他的妻子也一样有继承权。 2019-01-03 16:07:02 -
131****9222 从法律上讲,儿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分得了财产后,每个人都有赡养的义务。不能说有继承权而没有赡养义务,还有就是要看你的父母怎样分配他们的财产,上面说的平等继承权是在父母没有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 2019-01-03 16: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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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案情,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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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你的情况应该是集体土地,如你所说的情况是可以建房的。理由是:多子女户,有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无房结婚的可以申请分户,但其父母须随其中一个子女居住。具体流程:1在所在乡镇的规划、国土站领取申请表。2在所在的小组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农户通过并签字后,在村委会签署意见,再报乡镇政府进行审批。3所在市的国土部门对建房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核发《建房资格认定书》。4持资格认定书到市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到国土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及建筑单体方案到规划申请划线,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5房子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国土、规划、房管部门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房产证》。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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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地性质、位置和界限,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所以,现阶段要想在住宅内经商,惟一的可能就是经房屋管理部门审批后,将房屋的使用性质由“住宅”变更为商业用途。手续:第一:你向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房屋性质的理由。 第二:填写一式三份 改变使用性质呈报表 第三:送到房管局,等审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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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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