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土地都是国家所有的不可能说是永久使用权的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永久使用权呢?
131****5951 | 2018-12-26 14:19:10-
142****3920 所谓永久使用权房是指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合法使用土地而又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在建和已建楼房,通称使用权房。
在城市中买房一般没有永久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限
2018-12-26 14:19:59 -
134****2459 包括中国在内,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房屋永久使用权。
所不同的,仅仅是土地使用权的不同。
资本主义国家,如欧美、日、澳等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化,个人拥有土地永久使用权,自然也就永久拥有土地上面的建筑的使用权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私人有偿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地上建筑物拥有绝对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在续缴了土地使用金之后,对地上物继续拥有使用权,而地上建筑不必再次缴纳费用。从这点来说,只要持续缴纳土地使用金,那么地上建筑房屋的使用权,永远是你的。 2018-12-26 14:19:54 -
134****7512 1、土地或房产占用下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或是集体所有,所以:你爷爷对这块地不拥有所有权、也就无权决定使用期限长短,你爷爷写的“有永久使用权”不能真的让你家拥有永久使用权,只能证明这块地你爸有合法的使用权(在你爷爷是此地的合法使用权人的前提下)。
2、如果你块地你爷爷有合法的使用权:凭这一纸证明,你爸可以取得这块地的使用权,房子也是你爸出资建的,你爸可以凭你爷爷的证明到相关部门申请房产证,不用管你叔叔。
3、你管他人争不争?只要房管部门或是土地部门给你发房产证或是宅基地证不就行了吗?如果不给发证,问他们为什么,这块地是你爷爷生前就给你父亲的,又不是遗产。
但是,如果你奶奶还在,你爷爷的协议上**好也有你奶奶的签字,否则可能会有些麻烦。 2018-12-26 14:19:48 -
147****3279 有限产权就是你的产权有年限限制一般商铺为40年住宅为70年工业为50年
永久使用权就是你可以一直使用,使用权包括自己使用,出租,等 2018-12-26 14: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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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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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永久使用权房是指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合法使用土地而又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在建和已建楼房,通称使用权房。它与产权房的主要区别是:1.由于开发商没有全部办齐五证二书,房管局不认可房屋完全产权,但确认其使用权。因此这类房产不能规范上市交易,不能通过交易获得完全产权。只能让渡使用权,所以又称使用权房。2.使用权房可以让渡,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所以只是合同交易。3.使用权房是合法房产,其使用权得到确认。只是小产权,所以价格比产权房要低。除了产权不到位以外,其他方面的功能基本上不受影响。但不能用于诸如抵押贷款等必须使用产权证的项目或场所。4.一般不会有陷阱,应使用规范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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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继承。所谓个人财产,是具有个人所有权的财产。使用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如公租房,承租人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承租人个人财产处分的。《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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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任何土地,都不可能存在永久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另外要看这块地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集体土地,那么就属于承包,承包期是耕地三十年,草地**长50年,林地**长70年(特殊林地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延长);如果是集体土地,想一直承包首先你的儿子、孙子都必须一直是该集体户口内人,其次,必须一直征得该集体内人的同意你承包;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长是70年(住宅用地);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也就是可以实现你所说的永远归你家,不过虽然现在我国还没有细则,但是按照国外其他土地公有制国家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必须再补缴一次土地出让金,你可以理解为再买一次这块土地,但是没人和你抢,只要你每个70年都能出得起这个钱,就永远是你家的(土地价钱会变化,不会一直是现在的价钱)。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那么连使用权都根本不是你的,只能以出租性质来进行使用,租赁期限**长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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