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土地都是国家所有的不可能说是永久使用权的
全部3个回答 >可以买别人土地永久使用权吗?怎么规定的呢?
135****2736 | 2019-09-25 13: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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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806 不管任何土地,都不可能存在永久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另外要看这块地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集体土地,那么就属于承包,承包期是耕地三十年,草地**长50年,林地**长70年(特殊林地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延长);如果是集体土地,想一直承包首先你的儿子、孙子都必须一直是该集体户口内人,其次,必须一直征得该集体内人的同意你承包;
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长是70年(住宅用地);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也就是可以实现你所说的永远归你家,不过虽然现在我国还没有细则,但是按照国外其他土地公有制国家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必须再补缴一次土地出让金,你可以理解为再买一次这块土地,但是没人和你抢,只要你每个70年都能出得起这个钱,就永远是你家的(土地价钱会变化,不会一直是现在的价钱)。
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那么连使用权都根本不是你的,只能以出租性质来进行使用,租赁期限**长20年。 2019-09-25 13:39:41 -
135****2931 麻烦了.你买的是人家的宅基地上的房子,就是说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不是你的----因为你的户口不在当地,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你的.那么,这个房子只能住,不能重建,只能让房子慢慢的自己倒塌,然后,你买的房子就没有了,消失了,宅基地就被集体收去了.
假如,这个房子所在地方,政府要开路,要动迁,宅基地的补偿款也不会给你的,是给有土地证的当地农民.你要知道,土地证比房价贵很多倍了.
2019-09-25 13:39:35 -
131****9321 政府不会批准那样的土地使用,没有批准就是非法占地,合同也别写,没有意义,以后是政府没收非法所得的依据
2019-09-25 13:39:31 -
132****0104 一、刚刚看完了所有的解答,才知道你说的是开荒地。关于集体用地,按照你所说,只要你按照程序向政府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和缴纳了相关的税费,那么这块开荒地的使用权就属于你所有。
二、至于原转让方反悔要回该土地使用权,是对于你合法拥有的使用权的侵权,你可以通过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消除影响,造成你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三、如果法院不予受理,一定要叫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给你,然后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要求立案处理。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 2019-09-25 13: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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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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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独立取得的,应该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按使用年限摊销,按50年摊销。但是建筑物,例如写字楼,是按20年提折旧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也规定:无形资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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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永久使用权房是指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合法使用土地而又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在建和已建楼房,通称使用权房。 在城市中买房一般没有永久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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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是70年,这个数字差不多是**高限,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其中包括自然因素,例如水泥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可以续期,就怕建筑物到了危险期,那就只能拆除重新建设了。另外产权是根据物权法登记的,不是必须登记的,不登记就不能行使物权法赋予的权利,房子存在归根结底是购买者(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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