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划拨地,就是政府划一块地给某个单位或个人使用(当然在一定期限内),今天我们讨论关于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等话题。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以上就是关于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和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的房产知识分享,具体的这块我们还是应该依据每个地方的房管局政策来实施和进行详细的区分。
全部3个回答 >2018年划拨土地被征收赔偿多少钱?
156****9931 | 2018-11-30 09:25:26-
151****0546 可以评估价格,按照市场价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018-11-30 09:25:51 -
136****0313 划拨土地取得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换言之,划拨土地取得的时候没花钱,对政府而言土地是没有增值的,
拆迁办要你们补缴土地出让金,估计就是想让你的房子和商品房拆迁标准统一,
因为商品房的售价里已经含了出让金(使用金)的成本,
否则的话,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拆迁标准应该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
让你补土地使用金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缴纳使用金之后,应该享受一样的拆迁补偿标准。 2018-11-30 09:25:46 -
147****5354 各地标准不一,到当地 国土资源局 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018-11-30 09: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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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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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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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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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国家讲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有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他是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的第一个环节,成为一级市场。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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