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就是指一套房子处于租赁状态时,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出售这套房子,那么应该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样的条件比别人优先购买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不是“购房优惠”,只是一种程序上的优先权利,并不是对实体的权利,是一种相对的权利,拥有优先购买权不一定就肯定能买到这个房屋。只是法律保障了你能优先购买这个房子的权利。优先购买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才能享有,必须有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才能拥有。对于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承租人有权提出配哦长的要求。优先购买权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行使对房屋的权利时做出限制,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行使这项权利时也有限制存在,行使优先购买权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否则将丧失这项权利,一般期限为三个月。 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在此房屋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应该让卖方与承租人达成协议,放弃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再进行房屋的交易,这样才不容易产生纠纷。
放弃房屋优先购买权怎么办理啊?
152****1594 | 2018-11-26 14: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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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839 1、关于优先购买权:高法有明确法释,善意第三人购买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后,买卖合同有效,承租方无法要求撤销。
2、租赁合同不管承租方签字与否,都继续生效。你现在完全可以行使业主权利,通知他终止合同,让他按照合同规定期限搬离。
2018-11-26 14:52:18 -
158****2762 您好:具体的来说单位的房子是不允许私自买卖的。目前国家对公有住房也就是您说的集资房,实施上市交易的政策还不是很完善,对职工购买本单位的住房已取得私有房产证的允许上市交易,但有的单位是不很配合国家政策的,是不允许职工对外转让的,也就是说只能在本单位买卖。
如果你确实想买或者你和房主关系很不一般的话你可以到房主单位咨询一下,看将来单位在办房产证时能否写你的名字,以避免以后房产过户发生费用造成经济损失。
还有看房主单位能否给你们房子百分之百的产权。如果是那种房本已经办下来的就比较好办了,只要房主让单位负责人填一份建委提供的关于房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表并加盖公章,就可以去建委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了,由于是成本价房(单位分的房我们都称为成本价房),这种房子比商品房要多交一个土地出让金,倒是没有多少钱。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后提醒一下需要注意的地方,一定要确定办房本的时候房产证上面产权人是您,如果不能确定,这种房子不建议购买。 2018-11-26 14:52:12 -
141****7857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时,**高人法院《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卖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018-11-26 14:52:07 -
145****0587 共有关系中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 (一)共有人内部优先购买权的实现 在共有关系中,某一共有人拟转让其份额,其他共有人都要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是否有优先顺位,可以参照司法解释(2004)16号《**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竞合的处理,《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第三人善意取得冲突的处理,某一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未尽通知义务,而将其财产份额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侵害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2018-11-26 14: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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