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这3种情况:一,房屋保质期内的漏水维修。这一般都是由地产商的客户关系部门下属的一个房修组负责,物业一般不插手,**多通报转告一声,两头反馈信息。如果是小的开发公司,那它会委托物业公司直接联系施工单位,但是这个维修责任还是有开发公司承担。物业公司很多时候使唤不动施工单位,这时候业主需要直接跟地产公司接触,如果拖延太久,对维修不利。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二、房屋保质期外的漏水维修。漏水维修的保质期一般为五年,超过这年限的外墙、门窗渗水,一般来说,需要通过维修资金解决。这同样的也不是物业公司的维修责任。物业公司协助业委会共同负责操办动用维修资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但是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成功,动用这个维修资金,需要本单元或本楼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还要走相当长的流程,一两年后才批的例子,举不胜举,半途而废的例子更多。三、人为原因导致的房屋漏水。比如说立管堵塞,家里出现反水现象,比如家中爆管等,该户室又因长期无人居住未及时发现,导致楼下天花出现渗水污染室内家具物品等现象,如果楼下也是装修后无人居住,那么损失更大。这一类的问题出现,物业公司的责任也只是帮助排除险情,排查原因并拍照取证工作,是不承担维修赔偿责任,维修赔偿责任由漏水的负责方负责。必要的时候,业主以起诉责任者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可以作为证人给予辅助。
全部5个回答 >我想问下房屋漏水物业管吗?
154****3943 | 2018-11-01 00:44:10-
137****2987 房屋漏水分情况可不同使用,例如《民法通则》,《物权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
常见的渗漏原因,可以形成以下相关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渗漏,形成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关系。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形成财物损害的侵权法律关系。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4、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也是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5、共用设施、设备导致渗漏且已过保持期,则应适用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关系。
不同的渗漏原因适用不同法律
1、对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的适用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适用该规定的前提条件是要确定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渗漏给受害人财物带来损害的,开发商则还要按照《民法通则》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渗漏是受害人及其相邻关系人造成的,即使在五年的质保期内,开发商也不应承担责任。
如果渗漏既有开发商建造房屋的质量问题,又有渗漏受害人和其相邻关系人装修不当的原因,则应相应减轻开发商的责任并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时的法律适用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时的法律适用
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是受害者自已的过错,而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则相邻各方均无过错,在这样的情况下,应相邻关系立案的目的仅是寻求解决的途径,至于责任的承担,则要依据查明的渗漏原因来确定。
《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9条规定,“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2018-11-01 00:47:06 -
136****3608 1、公共供热管道漏水,主要看这漏水的管线由谁管辖,应该是谁管辖谁负责维修。
2、公共供热管道,供热公司与物业公司都是要明确管辖范围的。这个管辖范围一般在供暖合同中要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现在发生管道漏水,应该查看合同,明确职责,明确该由谁来负责维修。
3、若是合同没有规定,一般习惯做法是:循环水供暖管网,供热公司的管辖范围到用户的楼头入口装置的第一道阀门。从门后法兰开始,由物业公司管辖。 2018-11-01 00:46:53 -
157****6908 视情况而定。首先查明漏水原因:
1.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则责任不在物业。
2.如果是楼上业主造成的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则责任人为其他业主。
3.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2018-11-01 00:46:30 -
143****2266 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崔先生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
房屋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费用,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物业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崔先生若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房屋物业维修资金,那么就应该享有对公共设施维护的权益。 2018-11-01 00: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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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漏水谁管?答
你**好先找物业,看您的房子是装修没有做好,还是因为房子质量问题,如果不是房子质量问题,那你就找装修您房子的公司,可以要求补偿。过了装修保障期,那就只能找这方面的专业人土为您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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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崔先生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 房屋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费用,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物业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崔先生若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房屋物业维修资金,那么就应该享有对公共设施维护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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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房屋漏水纠纷处理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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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这3种情况:一,房屋保质期内的漏水维修。这一般都是由地产商的客户关系部门下属的一个房修组负责,物业一般不插手,**多通报转告一声,两头反馈信息。如果是小的开发公司,那它会委托物业公司直接联系施工单位,但是这个维修责任还是有开发公司承担。物业公司很多时候使唤不动施工单位,这时候业主需要直接跟地产公司接触,如果拖延太久,对维修不利。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二、房屋保质期外的漏水维修。漏水维修的保质期一般为五年,超过这年限的外墙、门窗渗水,一般来说,需要通过维修资金解决。这同样的也不是物业公司的维修责任。物业公司协助业委会共同负责操办动用维修资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但是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成功,动用这个维修资金,需要本单元或本楼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还要走相当长的流程,一两年后才批的例子,举不胜举,半途而废的例子更多。三、人为原因导致的房屋漏水。比如说立管堵塞,家里出现反水现象,比如家中爆管等,该户室又因长期无人居住未及时发现,导致楼下天花出现渗水污染室内家具物品等现象,如果楼下也是装修后无人居住,那么损失更大。这一类的问题出现,物业公司的责任也只是帮助排除险情,排查原因并拍照取证工作,是不承担维修赔偿责任,维修赔偿责任由漏水的负责方负责。必要的时候,业主以起诉责任者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可以作为证人给予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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