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不能够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且每一户村民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是无法通过继承的方式来获得的,尤其是子女将户口迁出成为城镇户口之后,不再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以无法继承父母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在父母过世之后,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对于农村的宅基地,不仅严禁城镇居民够买而且如果一旦发现有一户多宅的情况,也不能够进行继承。此外,如果宅基地的所有人属于独立户口,宅基地会由村集体收回。对于一些宅基地权属不够清晰的情况,再没有通过乡镇部门的审批所搭建的房屋,或者是已经超过审批面积而私自扩建的房屋,都不在继承的范围之内。目前针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限制比较多,建议向当地的乡镇政府进行咨询。
城市户口可以买农村宅基地吗?
138****7060 | 2018-10-09 22:44:46-
151****6675 1、“我是农村户口能不能在外地买宅基地自己建房”:
(1)农村户口:也只能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村要求宅基地建房。如果你的户口不能迁到外村:你在外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地被确认为无效行为。
(2)原因就是:法律规定,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集体村民无偿使用。不是本村人不能使用本村宅基地。
2、“另外自己建的房子是不是永远都属于我了,没有“70年”的问题”:你在他在他村买地另建的房子,根本都不属于你,更别说什么“70年”了,人家村里啥时想收回都可以收回:只不过是赔偿你的购买宅基地钱的问题。3、“我想在城市郊区买个农民房再自己拆了重建。不知道要注意那些法律问题”:注意哪天原房主不高兴了,去起诉你请求法院确认你们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你的房!那会被法院支持的,你能收回的,只能是建房的钱和一些利息。 2018-10-09 22:45:16 -
151****8171 我国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局部地区进行交易,必须熟悉地方政策,会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宅基地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一般认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也就是说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买卖也是合法有效的。
1、出卖人将宅基地房屋出卖给城市居民前或同时,该房屋所占宅基地因征用已经转为国有土地,原为农民身份的出卖人亦转为城镇居民,宅基地性质已发生转变的;
2、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购房屋已经由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
3、城市居民购房后已将户口迁入购买宅基地房屋所在地,并转为农民身份的;
4、买受方协议签字人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为购买房屋所在地集体组织成员,且在购房时为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居住亦共同居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其买卖合同内容,可以认定为家庭共同购房的;
5、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前,将房屋转让给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6、对同一房屋经多次转让的效力的判断,可以依据**后一手买受人的身份情况结合前述处理原则进行判断。
2018-10-09 22:45:11 -
148****1741 不可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2018-10-09 22: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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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局部地区进行交易,必须熟悉地方政策,会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宅基地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一般认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也就是说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买卖也是合法有效的。1、出卖人将宅基地房屋出卖给城市居民前或同时,该房屋所占宅基地因征用已经转为国有土地,原为农民身份的出卖人亦转为城镇居民,宅基地性质已发生转变的;2、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购房屋已经由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3、城市居民购房后已将户口迁入购买宅基地房屋所在地,并转为农民身份的;4、买受方协议签字人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为购买房屋所在地集体组织成员,且在购房时为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居住亦共同居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其买卖合同内容,可以认定为家庭共同购房的;5、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前,将房屋转让给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6、对同一房屋经多次转让的效力的判断,可以依据**后一手买受人的身份情况结合前述处理原则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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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就是银行的基准利率,关键是外籍人士贷款会有一些问题. 现在部分银行对于外籍人士,贷款要求有本地居住一年的证明,譬如纳税证明等。 温馨提示:贷款需谨慎,贷前切勿支付任何费用!有贷款需求**好直接去银行网点!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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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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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七、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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