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证人不同意进行买卖的话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产权证是两个人的名字,所以办理过户的时候就需要两个人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办理的话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如果是另一方没有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可以办理委托公证给另一方办理,那样就可以一个人办理过户手续了。
全部5个回答 >你好,我想了解下父亲去世,房子给兄妹二人共同继承,目前一方不同意买卖,也不同意过户,怎么办?
155****6677 | 2018-09-24 21: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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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338 父母去世后,如果祖父母先于父母去世,外祖父母先于母亲去世,这样兄妹二人就是父母遗产的继承人。兄妹二人如果有一人放弃继承房产,另一人就可以得到房产的全部份额。放弃的一方如果另有房产,搬走即可。如果被继承的遗产房有登记产权,兄妹二人必须要办理继承公证,后续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如果被继承的遗产房没有登记产权,继承公证就不是必须的。后续如果遇到房改或拆迁,放弃的一方对房屋产权转移没有异议即可。 2018-09-24 21: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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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377 需要兄妹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父母死亡证明,婚姻证明,父母名义房产证,以及你爹妈各自父母的死亡证明,婚姻证明,
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签署放弃协议,
得到公证书,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 2018-09-24 21:48:55 -
153****2996 可以三人协议,打不成协议,。多数同意的一方,可以起诉少数不同意那一方,得到法院判决书,就可以凭法院判决书,依法卖掉过户住房,
前提是,该住房,你三人已经办理继承过户,属于你三人共有,有你三人名义房产证,。 2018-09-24 21:48:45 -
131****8863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结合婚姻法及继承法,分析如下 :
首先,这个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所以你母亲有这个房的1/2;
其次,你父亲去世后,父亲对这个房子的1/2的所有权就成为了遗产,你哥、姐、母亲、你自己都有继承权,各占1/4,即占房子总额的1/8。如此算下来,你母亲占有这个房子的5/8,你哥、姐、你自己各占1/8.你们属于共同共有。
**后,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不经过你哥同意,你们是没办法过户的。建议跟你哥好好协商,并按房子现价值的1/8补给他。 2018-09-24 21:48:36 -
142****8612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书面的遗嘱明确这个房子是由谁继承,那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你和你的哥哥,姐姐)都有权利继承这个房子。
如果你的哥哥要拿到整个房产的继承权需要得到你和你姐姐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及你们将这部分继承权赠予他的公证书才能办理。
如果你和你姐姐及你哥哥共同继承这房产,则你哥哥只能处分这房产他名下的3分一的份额,也就是如果他离婚了他也只能分割那3分1的产权。 2018-09-24 2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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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继承权在谁的手里谁就拥有这栋房子,如果证件在你的手里那可以不买,如果不在那请求相关政府部门把房子拥有权归属于你那么你就有权合法拥有该房子,不然你就没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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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同意卖房 合同有效需要双倍赔偿买方定金《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所有人追回权的同时,也赋予善意买房人以善意取得为由对抗所有人的追回权。通俗的说,如果买房人在购房时为善意,没有和卖方恶意串通的情形,并且以合理的交易价格购买房屋,并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买方有权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张不知情的卖方配偶,无权以不知道或者不同意为由撤回房屋交易。因此,如果买房人构成善意取得,卖房人不配合办理交房,或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买房人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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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问一下当地公证处。我们这边是需要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才能办理的。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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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公证处做公证,问清楚带哪些证件然后去房屋管理部门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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