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全部3个回答 >请问可以用公积金还商贷吗
146****6395 | 2018-09-24 14:42:44-
138****1687 用商业贷款买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还款,也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必须是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过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办理。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
所以,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还是要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来判断。 2018-09-24 14:43:34 -
142****4041 以用于每月还贷。职工本人持《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还款存折(或**新还款清单)、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 2018-09-24 14: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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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356 当然是可以的,以我了解到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1、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一年一次,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2、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1500元,提取1.5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提取手续:携带贷款合同、还贷卡(或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配偶公积金也要提取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配偶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贷款银行或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各个地方的规定稍有变化,**好是自己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仔细询问下再看如何办理 2018-09-24 14: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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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直接用公积金还款,但是可以办理公积金冲还贷。 具体运用公积金还款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条件:公积金还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逐月提取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2、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两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请时该笔贷款时没有逾期的纪录。3、逐月提取还款的主借款人(含其他委托人)在办理提取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的应留足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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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直接用公积金还款,但是可以办理公积金冲还贷。 具体运用公积金还款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条件:公积金还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逐月提取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2、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两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请时该笔贷款时没有逾期的纪录。3、逐月提取还款的主借款人(含其他委托人)在办理提取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的应留足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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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需要注意:1、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2、公积金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3、贷款申请人必须有合法的职业,并且有一定的缴存年限;4、公积金还款时,需要按照月供分期还款,且月供不能低于最低限额;5、公积金贷款支持个人和家庭申请,但家庭贷款额度有限制;6、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可靠的担保,并且有一定的担保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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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时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含)前的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费用。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均为原件):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提供,已转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的由服务中心提供)。2、《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比例不得低于2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比例不得低于3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3、结婚证或户口簿。4、提取人身份证。5、公积金有效凭证(不作必要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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