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现在在农村盖房要经过审批的,实行住宅准建制度,只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等证件之后,才能动工盖房。申请宅基地来修建房屋需要经过层层的审批。没到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而自主建房将会拿不到房产证,属于违法建筑 。现行农村盖房政策是:农村集体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本集体成员(一般为本村农业户口)享有使用权;非本村集体户口,原有房屋在本村,且已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其本人和后代子女可以继续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城市户口的人不允许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在农村建房是违法的。城市户口在农村建房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农村的房子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才能办理相关证件。因为农村建房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而出现以下3类情况将禁盖,6种被收:一、3类情况下将禁止建房1、一户多宅的农村家庭不允许再建造新房;2、出现违规建房情况的将禁止建房,比如,再耕地上建造房屋,或是建房前未被获得审批的;3、政府正在进行农村规划调整,或是出现土地赔偿和拆迁的,也将会停止农村自建房审批。二、6种房屋将被依法收回1、农村房屋主人去世后,无人继承房屋和宅基地的;2、将农村房屋违法违规出售给城市居民的;3、农村房屋长期被闲置,成为危房或是已经坍塌两年以上的;4、获得土地拆迁赔偿或是已经分到安置房的,其原来的房屋将会被收回;5、农民利用新的宅基地建房后,老宅基地必须被收回;6、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房屋和宅基地也将会被收回
全部3个回答 >咨询一下,农民建房优惠政策是什么?
141****1817 | 2018-09-24 01:00:20-
155****4279 农村盖房补贴,主要针对危房改造,并不是全部的盖房子都有补贴。 住建部**新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4年,中央累计安排1191亿多元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参考资料:
中央下拨民政局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灾民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受损修缮,市政府下拨的救灾补助费和区政府配套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本区农村贫困户、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标准的200%,人均4680元以下)(下同)因农作物严重受灾或绝收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生活补助,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毁坏修缮,灾民转移补助。
(一)倒房重建和修缮补贴
1、对农村贫困户的倒塌房屋,给予一定的重建补贴,标准一般为5000元/间。
2、对农村贫困户的毁坏房屋,可视实际修缮情况给予一定的修缮补助,标准一般为400—3000元/间。
3、对受损的敬老院和其它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受损程度,可给予适当的修缮补助,一般不超过50000元/所。
(二)对受灾农村贫困户生活困难补助
1、对农作物绝收的贫困户可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一般为500元/亩,总额一般不超过2500元/户。
2、对农作物严重受灾的贫困户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根据实际亩数,一般不超过500元/户。
3、对因灾受伤的贫困人员,根据实际医疗自费总费用的40%给予补助。
(三)困难家庭的受灾补助,参照贫困户的补助标准,适当减少补助经费。 2018-09-24 01:01:02 -
157****7213 购房人需持身份证件、银行帐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县房管部门发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向县住建局房管所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款项,县住建局汇总审核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购房补贴款项,由县财政局审核拨付款项,再由县住建局统一组织发放购房补贴。
农村户口买房补贴政策
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
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计划取消农业户口的意见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
3、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
国
务院于20担穿曹费丨渡查杀肠辑14前7月29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
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
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2018-09-24 01:00:55 -
137****8621 农民建房的土地属于宅基地,有的地方统一规划、统一图纸,有的地方根据农民自己的需要设计图纸,一般都需要到村里备案,建筑面积大的,需要到当地镇土地管理和规划部门登记。
现在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只有对宅基地的土地要求,具体规定要查当地的政府规章,只要是宅基地合法使用,建筑施工图纸安全,符合建筑标准规定建设,就没有什么限制。 2018-09-24 0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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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同意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二是村民持规划选址意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经镇、村、社审核同意并盖章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向复兴国土所提出用地申请,报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是村民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建设手续。 四是经国土、规划部门现场放线后,村民方可动工建设。 五是房屋竣工后,村民应申请国土、规划部门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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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和邻居协商后,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具体咨询 当地的 镇土管所。相关法规: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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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农村户口往往比城市户口更有些优势 因为国家对农村的扶植越来越大 而且可以有自己的地 现在农业税也没有了 农村户口就可以有自己的地 什么汽车下乡 家电下乡 对农民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大 农村户口没什么不好的 汽车下乡,农机下乡符合条件的用户买下乡的款才能享受10%的补贴 税少一些政府还补贴 有财政补贴。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国家会给你解决一部分的资金补贴。 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三)夫妻一方为外地农业户口,须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迁移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四)夫妻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调解)书; (五)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六)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应当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七)民政部门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要求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收入等情况证明的,有关单位或组织应在5日内如实提供。 村民委员会在接到低保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对象并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并由村民委员会张第二榜公示,同时上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县区民政部门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经县区民政部门抽查和审定,并将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人均补助差额等情况在其居住地以户为单位张第三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发给河南省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证;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村民委员会成立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对农村低保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成员经民主推选产生,一般应为村组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应设立固定的农村低保公示栏。 本报6日讯从6日开始,人均年收入低于683元的农村困难群众,就可以向村委会提出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的书面申请了。这是记者从6日召开的全省建立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农村**低生活保障的申报流程是: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村民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进行家庭收入入户调查,初步认定符合标准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并将申请名单进行张榜公示5到10天,无异议的上报到乡镇民政部门,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人下到申请人所在村进行复查核对,通过审查由乡镇民政部门上报到县民政局审批,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再次在所在村进行为期5到10天的公示,无异议的领取相关证明,每季度到农村信用联社领取低保金。 申报过程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指出,农村**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申请农村**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 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返乡农民工领取《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后,可以凭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其中包括从事第二、三产业成功创业,或从事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可以获得一次性的创业补贴。在其创办的企业中,但凡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的,也可以获得一次性的就业补贴。此外,返乡农民工还没有实现就业的,可以获得政府部门给予的创业就业培训补贴等。办理《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后,返乡农民工应履行三个义务:一是主动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二是主动求职,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三是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持联系,如实报告就业状况。据介绍,《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具有柳州农村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2008年下半年以后返回原籍、目前还没有就业的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要享受政府给予的这些政策,返乡农民工需要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村委会证明、村委会公示材料、在外务工的有关证明材料之一(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牌、计生证等),以及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张,前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有关经办机构将在指定的期限内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该优惠证。 广东本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可按程序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提供**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广东省2009年2月2日正式公布了关于农民工创业的政策,鼓励对农民工创业。 根据新政策,就业困难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农民工创业税费优惠方面,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创办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下的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两年内免收工商登记费、减免其他各项行政性收费,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的除外。 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而且,农民工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登记不收费、处罚不罚款”的政策。 根据新政策,农民工创业从事下列服务的可免征营业税:(1)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提供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丧葬服务;(2)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3)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土地方面农民办企业有优惠政策有税收优惠及享受**长期限为3年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直到期满为止。农民购买农用车有优惠政策购车成本将降低5%-10%凡户籍在重庆市的农村居民,在重庆市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超过均价50%,则不享受该优惠政策,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征收契税。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农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渝财农税〔2008〕9号文件,农村居民所购房屋单价,超过当地上年度本地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50%以内的,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征收契税,超出均价50%以上的不享受农民购房契税优惠。 国家对农村户口优惠政策,有太多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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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女家庭建房将享受优惠政策一是农村独生女家庭建房时,多批宅基地20平方米。二是农村独生女家庭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新建房屋,可免缴30平方米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三是农村特困独生女家庭在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扶贫建房和救灾建房,可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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