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面积”大多为商业噱头。可以计为“建筑面积”的房屋部分而不计入房屋总价的(前提是买卖双方是按单价乘以面积来计算总房价的话),才算是真赠送。若真是这么回事,当然应该就此约定详细描述,写入合同。
全部5个回答 >购房时合同会把赠送面积写上吗?
144****3846 | 2018-09-13 00:51:50-
138****5813 赠送面积不会体现在购房合同里的,因为赠送面积的部分是没有交钱的,所以在房管局是不能算有效建筑面积的,在房产证上也不会有体现,只不过是在实际的居住和使用上有一定的实用性,即使以后面临拆迁补偿时,赠送面积也不算有效赔偿标准的! 2018-09-13 0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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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321 在签定购房合同时要把赠送面积写清楚,这样办理产权证时房产证上会标明相关房产面积的事项,将来物业收费及房屋维护将依此作为依据。 2018-09-13 0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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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108 绝对不能相信开发商,如果没有问题就写下来,不然没给钱一幅嘴脸,给钱以后另外一幅嘴脸. 2018-09-13 0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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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928 你购房出现的问题很多
1、建筑面积分为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合同上应该表明这3个面积。
2、合同备案以后才能办理贷款,开发商迟迟没给你合同是不是合同有问题啊
3、既然合同都不敢给你,开发商就更不可能把面积问题补在合同上,尤其是你已经签完了合同。
4、你所说的3%是指面积误差比。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如果在3%以内双方进行多退少补,如果大于3%,多出部分有卖方承担,如果小于3%,卖房将双倍偿还多出部分。
5、贷款合同正常是4份,买卖双方各一份,房产局一份,银行一份。有些银行需要走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也要合同原件,就会把你手里的收走,你就只能拿复印件。但是那也应该叫你看见原件才行。
6、正常情况下,合同备案是一个工作日,**多也不能超过1星期。
7、公摊面积你应该不用担心,不是他们想说多少就是多少,这个的专业部门去测量审核的,如果你对你的面积有异议,可以申诉再次测量。一般步梯比电梯公摊面积小,公摊面积和你建筑面积有关,建筑面积越大,公摊就越大
以上就是你的问题所在
现在你急需查出你合同在哪,可以到银行问问他们有没有你的合同,如果正在办理贷款那就不能没有,有的话你借来复印一下,仔细看看你合同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2018-09-13 0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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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不能写进去,没人能给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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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的面积背后有哪些秘密?1、赠送的面积并非是真正免费很多人都觉得赠送面积就一定是免费的,但其实并不是如此,还要看面积大小。比如阳台,如阳台是全封闭的,那就需全部计算面积,如果是半封闭,那就算一半的面积,而且一旦阳台面积超过了建筑面积百分之十,那么超过部分就需要按照正投影面积计算。由此可见,赠送面积不是真正免费。2、 赠送面积是有合法和非法之分很多购买者听说房屋有赠送面积,生怕会被别人抢去,立马抓紧时间购买,但却忘了核实这些赠送面积是否合法。赠送面积如果可以写进房产证中,那就是合法的,如果不能写进房产证中,那就是非法的,所以购买者需要验证这一点。3、 赠送面积多是不好的“赠送面积多是不好的”这句话要怎么理解呢?打个比方,一些售房者说买房赠送阁楼,但其实这些阁楼可能不仅面积小,而且阴暗、潮湿,即使真的赠送给你,也派不上用场。还有一些售房者说买房赠送露台,但实际上,这个所谓赠送的露台可能是公共面积,并不是你个人,所以这些面积就算是免费的,也不要轻易接受。4、 赠送面积极易纠纷通常来说,赠送面积都是不计入产权面积的,所以即使你买下了房屋的产权,也不代表你可以对这些赠送面积进行买卖、转让等处理,而且如果你的房屋遇到拆迁、出售、抵押等情况,这些赠送面积是不能依法获得补偿或者计价的,这时就很容易引起纠纷。 赠送面积的弊端:1、每个项目规划都有总限高,将房屋层高做大的同时,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建筑面积可能减少,开发商为保证项目总利润,销售单价往往很高。2、这种做法会使舒适度降低,入住者感觉到空间的压抑。房屋的层高一般都是3米,开发商“偷”来的夹层、跃层,层高不一定能达到国家规定的高度,因为他们报批的时候是平层,但是层高又是留来修夹层和跃层的,这样的层高肯定不会达标。3、安全系数也会降低,比如楼梯的倾斜高度相对会很高,较陡的楼梯不利于孕妇、小孩及老人攀爬。 所谓“赠送面积”,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由于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但因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成本摊到了房价中,“赠送”仍旧是有名无实,故涉嫌违法虚假宣传。只是相关部门长期以来对开发商“赠送面积”的宣传视而不见,进一步纵容了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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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谓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或者更确切一点说,是指合同当事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受的法律后果。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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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住宅面积都是由房管局勘测人员测量的,开发商在面积上是动不了手脚的,你合同上的公摊面积就是赠送的面积,开发商想说的好听点叫赠送面积,户型图在合同备案的时候会把户型图和住宅楼栋的位置图贴在合同上的,纯属手打,站在你的立场考虑,希望采纳,不懂得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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