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低收取200 元。(各地收费不同)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全部4个回答 >关于房屋的转让和过户问题,请问有哪位大神解答下,求指教!谢谢!
157****8282 | 2018-08-28 11:15:25-
133****1947 这话写的真够绕嘴的,意思就是甲方承诺,他对要转让的这所房子有完整的处分权,如果他没有、或者与他人共有处分权的话,则是不能私自过户的,这个就是法律上的障碍。
第三方指的就是除了甲乙双方外的人,如果转让此房屋,还会触及其他人的利益,或由此产生纠纷。那么甲方就属违约。 2018-08-28 11:16:02 -
152****2140 可有两种方式,一是请原国营厂直接与“别人”签订买卖合同,转让过户;二是先办理到你单位名下,再与“别人”签订买卖合同,转让过户。 2018-08-28 1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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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455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
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8-08-28 11: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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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10+年前的房子,不是5年内的,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所以过户比较好,由于你是非一套住房,赠与和过户的契税都在3%,但赠与还需要缴纳公证费用,以后买卖都差不多。2.如果房子已经到你名下,只需要去房产局或公证处作一份婚姻期间财产协议书,说明这个房产归个人所有,不作共有财产。3。一个人去世后,如果不作遗嘱,那就所有的第一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如果继父的女儿和你妈妈的户口在同一个,并且上面关系是母女,那就是你和继父跟继父的女儿,(如果还有外公外婆也有)都有权利继承。所以如果只会是你的房子,那就析产到你母亲的名下,然后公证遗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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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赠与时明确表示对亲属一个人的赠与。评估价的6.5左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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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主把两证都给你的话,应该不会再一房多卖。不过我奉劝你拿两证到相关部门鉴定一下真伪,这样就更不怕他一房多卖了。你想谁买房会不要他的产权证原件。如果你实在担心也没有必要签定什么延期过户的合同,只要不付清房款就行了,让他先把房产证给你,等过户时,再付清剩余房款,让他再把土地证给你,你觉得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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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说话没一个负责的,强烈歧视2楼、3楼、一楼说的第二个没说对。。不懂行就不要乱讲话,你们不懂乱说就是出来找骂并忽悠人。请问二三楼,你说中介怎么吃差价?业主是傻子吗?业主会让中介代收钱吗?笨到极点?回答楼主:1。结清证明银行是可以重新打印的,不存在丢失之说,这个没错,可以补办。2。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你必需去才能过的了户,因为这里是要验身份证和房产持有人意愿的。除非你做了委托并公证给中介公司。3。取出房产证做完注销抵押(七天内)后就可以开始输过户了。过完户七天左右内就可以取得新房产证,在取得新房产证后的第三四天和第七八天左右你可以分别拿到你的所有房款,第一次拿的是首期监管资金,第二笔是剩余房款。这些钱都拿完后,你还需亲自去办理水电、电视、电话、煤气等过户,这些也是需要你自己亲自去的,除非对方有你的委托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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