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预告就是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 已预告抵押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
全部3个回答 >听别人说购房要签抵押预告,什么是抵押预告呢?
145****0441 | 2018-08-15 13:49:47-
135****3646 已预告就是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 已预告抵押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 2018-08-15 1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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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687 抵押权是在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上附加的权利(他项权)。预告是提前加的意思。没有取得物权,没法加他项权,于是只能对物权预告,办理抵押预告。
2018-08-15 13:52:03 -
145****3013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018-08-15 13:51:54 -
145****5052 不知道LZ在什么地方呢
通俗的讲 “已办抵押预告”就是“房东”向金融单位申请抵押,金融单位再将资料递交给房管局。网站的解释进一步说明已有购买者办理了预告登记,应该就是认领了债权。
之所以由“已办抵押预告”转为“现房待售”我的理解是,要么所谓“房东”或者“购买者”就是开放商,要么就是这个房产有其他手续上的纠葛而导致预定购买不成功,债权无人认领,而要重新销售。
这样说就复杂了,也有可能是1楼说的情况:说明房子还在银行抵押中,银行贷款还没有还完,但是房主想把房子卖了。
装修也主要是想要房产增值。
拙见拙见~
我们这儿没有这个~
大概了解了下 2018-08-15 13:51:34 -
134****0413 抵押预告登记相对来说是比较陌生,那么如何简单的描述该种制度呢?说的简单点:“实际上就是将未来将要取得的房子办理抵押,而获取贷款”。如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只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即可,也就没有抵押预告登记一事了。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专门针对以商业贷款方式付款的购房者,是购房者在审批结束后、银行放款前要经历的必需环节。因为只有购房者拿到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相关证明,银行才会为抵押人也就是购房者放款。
这就看你是不是贷款购房了。如果是以这个房子抵押贷款购的房子。那就会办理到房产预告抵押。
我家也是这样。就是你现在没有房证呢。有房证就换成房屋抵押了。
不是用这个房子抵押的,就不会有。比如他是别人担保贷款,或用其他房子抵押贷款,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2018-08-15 13: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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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义:告诉别人,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该登记。意义:预先申明,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银行)了,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 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银行)和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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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因此,进行预告登记是维护您合法权益的有效保证,自然也是必须的。如果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自然要进行抵押贷款。但是在办理个人抵押贷款之前,开发商必须先撤压,个人才能去办理抵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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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叫购房预告答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在行政程序上对预购人具有保护功能。简单的说就是预告登记之后,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登记的效力,其权利人就具有准物权权利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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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备案并不是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换句话来说,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就能生效,房地产市场管理中过于强调了备案的作用,原来可能是想控制一房多卖的问题,实际上却毫无作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发生了一房多卖的市级现象,因为签订的合同度能够依法生效。预告登记是为了保护未来物权的请求权而设置的,他本身并不是物权,但不经过预告登记的乙方同意,房屋就不得由出买人出售,房屋预告登记是房屋预告抵押的前置条件,就是说只有进行了房屋(所有权)的预告登记,才能向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否则,不产生期望的法定效力;也就说不能保障债权人未来实现债权。房屋现房抵押登记属于物权登记,具有法定的物权属性,而预告登记却属于请求权,在房屋符合物权登记条件下进行登记。没有必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