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1、无形资产摊销一般是计入当期损益,自用的无形资产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2、如果是出租的,就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那么就要计入产品的成本。借: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贷:累计摊销
全部3个回答 >问下大家房屋买卖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系吗
152****7131 | 2018-08-01 18: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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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396 冻结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不影响房主继续在此房屋中居住,只是禁止对房屋进行买卖等有害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2018-08-01 18: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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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792 首先,在权利性质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相互独立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不能相互替代的,各具价值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属于民法上的用益物权,是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物权。而房屋所有权属于自物权,也即所有权,可以一发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国家把土地和房屋作为两类不同的资源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设立了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 2018-08-01 18: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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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097 既有“房随地走”的情况,也有“地随房走”的情况。具体情况要看法条,并没有普遍规律的。但按照罗马法的法理,应该是“房随地走”即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在土地上,土地的所有人即是房屋的所有人 2018-08-01 18: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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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不可买卖;如下: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 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免其他税.。 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过户申请书 ; 由买方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承租申请,准备好由他来承租的书面材料、原公房租赁合约、他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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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房子有继承要么是遗嘱要么是公证...使用权房无法继承。。。。。。...使用权应该是继承不了的,产权的才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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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1、开发商的项目建造周期过长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开始计算的,如果项目体量过大,从房产规划、开发、销售到**终的交房,快则两三年,慢则五六年,甚至更长,有的项目还是分多期开发的项目,越靠后开发,土地所剩的年限越短。房子**终到达购房者手中,原本的70年、50年或者40年产权年限便随之大大的“缩水”。2、资金短缺,土地闲置购房时,如果遇到了一个资金实力不足的开发商,也是令人担忧的。因为资金链条的不完善,资金的跟不上,不仅耽误了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的开发,一些还未开发的地块更是会被搁置起来,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真正开发建成后,土地使用年限便大打折扣。3、多次转让,浪费年限一块地块可能会在开发商之间的转让,以及房屋建成之后在买家之间的转让,都会造成**后一个接盘的人手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越来越短。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现行的《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业内有关人士认为,可以参考《物权法》出台之前的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到目前为止,除了特殊地区的政策之外,通用的处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方法有两个:1、续期,缴费,延长土地期限可由物业和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来获取新的使用年限。但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价。2、等待拆迁,获取补偿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根据房屋的破损和质量情况以及政府统一规划的需要,等待政府的统一拆迁或因市政规划,政府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对业主做出相应补偿。无论是哪种方式,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业主而言,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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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不可买卖;如下: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 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免其他税.。 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过户申请书 ; 由买方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承租申请,准备好由他来承租的书面材料、原公房租赁合约、他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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