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两个人名字,如果其中一个人想要卖是肯定不能卖的::因为是两人的共有房产,要变卖是必需要另一方同意,在 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是不能卖的。即使你卖了,也不能办理过户的,不能过户相对也就卖不掉了,你也会退款给人家的。要卖房产,唯一的办法是说服另一方,协商将另的房产权收购(偏高一点)。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如果一方不同意卖房,不签字,房子能卖吗
141****0314 | 2018-07-19 14:26:58-
133****4073 正确回答:无效 2018-07-19 14: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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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224 过户必须要房屋产权人签名才有效,或者办理公证委托,委托其他人代替办理。 2018-07-19 14: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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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215 房子归另外两人所有,给第三人补偿即可。 2018-07-19 14: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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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857 在离婚时对房子要进行处理,一方获得房子,给另一方补偿,分割的方案可双方签署协议,或由法院判决。按离婚协议或判决过户到一方名下,然后可以对房产进行处分。参考: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18-07-19 14:27:18 -
147****0158 这房子是共同财产没有争议,但产权上是只有丈夫的名字,所以妻子如果不积极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在现实中房子很有可能会被卖掉,因为房本上只有丈夫一人,他自己可以去过户的。建议女方办理共同产权 2018-07-19 14: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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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同意卖房 合同有效需要双倍赔偿买方定金《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所有人追回权的同时,也赋予善意买房人以善意取得为由对抗所有人的追回权。通俗的说,如果买房人在购房时为善意,没有和卖方恶意串通的情形,并且以合理的交易价格购买房屋,并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买方有权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张不知情的卖方配偶,无权以不知道或者不同意为由撤回房屋交易。因此,如果买房人构成善意取得,卖房人不配合办理交房,或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买房人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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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一方名字的话,另一方也需要签字。因为婚姻关系是双方的,即使只有一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买房、卖房仍然要双方签字。另一方不签字的话,可能会导致买卖后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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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提出卖房分钱,乙方不同意,是无法进行交易的,不过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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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期处理房产时应经过双方同意才行。依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区别:1、依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你们这个房子应属于夫妻共有,写谁的名字都行。2、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对你们双方权利的明确,利于以后此财产的处理(比如买卖)。发生法律纠纷时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3、如果被一方私下处置的话(理论上需要你出委托书,否则不能过户。)你可以像法院申请撤销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合约,当然善意第三人除外(这个善意的认定是个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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