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国家规定委托人可以就卖房各项权限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递减过户等。委托卖房需要满足一下几个条件:1、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同一个公证处办理公证,费用一般在400左右,且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在房产所在地银行等地方被承认的;2、委托人委托后一般均不接受转委托,如抵押物业需倍加注意添加担保公司人员为受托人(自赎除外);3、、大部分城市房产交易过程中公证书涵盖的受托人不具备收款权限,涉及款项须业主本人自行处理。
全部4个回答 >我想了解一下异地售房怎么办理了?
141****9728 | 2018-07-19 11:43:31-
152****7192 咨询户籍部门吧 2018-07-19 1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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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647 咨询房管局 2018-07-19 1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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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183 可以在外地公证处办理公证 你只要将你的身份证影本寄过去给他 他就可以单方面办理了
你人不需要过去 我办过的 所以知道 被委托人并不需要一定到场签字的
至於应该办哪种公证 就要看你对这房子是打算怎麼处理了
如果短期内你并不打算卖 可以办理委托你卖这栋房子的公证
然後你将这房子卖给自己 这是可以的 然後你尽快的将房子过户给自己 比较安全
只要你把过户的手续费与税费付清 房产局不会管你有没有付购房款给你亲戚的
如果你真的是要打算卖这房 那你现在就开始卖 到时候拿这这份公证就可以办理过户给买家 2018-07-19 11:44:47 -
147****9815 买房时,每个人都会考虑的比较多,毕竟人一辈子,也买不了几套房子,所以都很慎重,
而且是好多人在等,等房价下跌,或者是在做对比,看看那个房子更适合自己,
**后,看的房子多了,也就对比好了,就可以做**后的决定了,才会真正的买房子,
所以,既然本人想卖房子,就不要着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多看看,就会好的。 2018-07-19 11:44:37 -
153****7052 在父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需要你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好到你父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详细了解
2018-07-19 1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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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如下: 通常在《购房合同》中都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可以说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这里又可以分为两种: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以及购房者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 第一种、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办理流程。 1、签订委托协议 (1)开发商必须在什么期限内办理产权证。 (2)开发商须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收缴凭证。 (3)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时该如何处理,**好能明确赔偿金额等。 (4)如果贷款银行扣押产权证和购房合同,业主该如何核验产权证。 (5)如果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该由谁办,费用等。 (6)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一定要正式的开发商数据。 2、缴纳产权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在缴纳之前,一定要想方法打听确认是否有误;交钱之后,要保留好收款凭证,记住收款凭证一定要该单位的公章。 3、领取产权证 在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a核对证书的数量;b核对产权证的记载,如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c特别要注意的是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d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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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不管是商品房,小产权房都可以自由买卖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商品房更体现更能受法律保护,后者就自能说是民间自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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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过批准可以用于市场上进行销售而建的房子。这时房子是作为一种商品可以进行正常的买卖。与之有区别的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买卖的房子,这样的房子也包括住宅房。商品房包括住宅房、商业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包括住宅房,但不仅限于住宅房。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要注意是否是商品房,如果不是,那样是无法进行上市交易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就是说房子并不是住在里面的人真正所有,您进行了私下交易也是无法过户的,这个房子对于您并没有法律保护。有些无产权的房子,比如集体房,就算是买了以后也只能是居住,拥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权,以后想卖掉个人也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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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借名买房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很有必要。那么,借名买房有哪些法律风险,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又是怎样?下文将就此问题展开分析与讨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1、首先,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2、其次,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3、再次,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4、**后,如果银行**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而且,即使登记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登记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二、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问题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对于双方在幕后签订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具体分析。1、借名购买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这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合同效力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而有的则认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而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法律,亦不属于法规,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该类合同不应判归无效,合同双方如果能够按照规定补缴税收,合同仍应属有效。“借名买房”者,一定要认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如果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那么**好不要购买,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后落得房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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