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全部3个回答 > 公司自有房产税如何计算
158****2889 | 2018-07-15 22:45:05-
154****7782 如果是公司自己的房产,用于自用,那么房产税从价计征:每年应纳房产税额=房产原值*(1-扣减率)*1.2% (扣减率各地不同,一般是20%或30%);
如果公司把自己的房产出租,取得租金,那么房产税从租计征:房产税额=租金收入*12%。
企业房产税是以企业房屋和收入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1986年9月15日日起依照国家颁布的法令开始实施。
举例说明:1、某企业2006年固定资产帐簿上记载房屋原值为5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交多少房产税?答: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房产税=500万元×(1-30%)×1.2%=4.2万元2、某企业2006年7月份购入一房屋用于办公,价值为100万元。请计算此房屋2006年应交纳的房产税是多少?答:2006年该企业购入房屋应纳的房产税=100×(1-30%)×1.2%×5/12=0.35万元 2018-07-15 22:45:53 -
153****9069 企业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以及两类情况下的不同:
1、如果是公司自己的房产,用于自用,那么房产税从价计征:每年应纳房产税额=房产原值*(1-扣减率)*1.2% (扣减率各地不同,一般是20%或30%);
2、如果公司把自己的房产出租,取得租金,那么房产税从租计征:房产税额=租金收入*12%。
一、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税率情况:
1)房产税适用于企业和个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具体税率如下:
1、经营自用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1.2%;
2、出租房屋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租金收入4%。
2)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2018-07-15 22:45:35 -
148****5181 自用房屋房产税的缴纳的计算方法: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对于以上单位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自用房屋房产税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1.2%。
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房产原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包括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以及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而架设于房屋外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的成本不纳入房产原值中。财税[2010]121号进一步明确了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2018-07-15 2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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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自用为原值的70%,再乘以1.2%,为房产税。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 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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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能提供原购房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单位或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凡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 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 但对纳税人下列成本费 用不得计算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 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4. 在算每年年底折现的过程中,总收入=总现金流收入(基本是负的)+出售的房价-税费-尚欠银行的贷款-中介费,可以得到一个横坐标为时间,纵坐标为金额的折线。 即每年需要回收:20000*5%=1000元,及每月每平方租金需达:1000/12=83.33元 反推:3500/50=70元/月/㎡ 70*12/20000=4.2% 即回报率为4.2%, 即100万价值的,每年回收42000元; 算法一 贷款50W,年利率7%,及每年单利息:3.5W 利润:42000/35000=7000 同时**50W,以一分利率计算,可得5000元 得出,此投资可多利得2000元 投资回报率就是2000*12/500000=4.8% 公式: (月租金-月还款)*12/**款*100%=回报率 算法二 贷款50万;年利率7%,每个月大约还款7000元; 每个月只收租金3500,前10年每月要贴3500;10年后为净利润 **后,我的算法很粗糙,有错误可指出,如果要专业计算,请找银行人员,她们有专业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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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二、应纳税额1.从价计征(1)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三、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者差额)的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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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房产税如何计算?其实有三种情况。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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