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证据,在交换证据时拿出来,但不可能全部不交,调节减免一部分有可能,照片是什么呢,清洁不到位,还是保安渎职等,要有阶段性,连续性证据
全部5个回答 > 前业主不交物业费新户主如何装修
158****5444 | 2018-07-14 19:57:19-
158****1682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前房东与物业公司基于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现房主与前房主在房屋转让合同中并未对物业费的承担主体进行约定,且房屋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现房主缴纳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
提醒,业主在购买二手房时,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同时,一定要先查清原房主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如有欠费现象应要求卖方及时结清,并在转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同时,买方也可通过预留押金的方式避免产生此类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量的押金,在房屋交付后,买方携带产权证到水电、物业等部门变更合同主体,若卖方隐瞒事实,存在欠费情况的,又拒不补交时,买方可以用预留的押金进行支付。 2018-07-14 19:58:24 -
144****7462 物业的这种做法不合理,可以与物业进行交涉,房屋过户之前的事情与LZ是没有关系的!可以要求物业通过正当途径向LZ的上家索取拖欠的物业费!
但是,如果LZ已经进行了房屋交易,不知道是否已经把尾款付清,如果没有付清,可以和上家交涉,要求对方缴清拖欠的物业费。 2018-07-14 19:58:09 -
144****5249 物业无权停水停电 但是物业管理费肯定是要交的 在当时过户的时候没有去做物业交割 对于欠物管费的事情你不知情 但是欠已经欠了 要么就找前房东交了 如果金额不大自己就交了吧 就算买个教训 以后买房子一定要做物业交割 包括 水电气 电视 网络都要交割才行 如果金额很大的话就问中介毕竟是他们把房子卖给你的 2018-07-14 19: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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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665 具体您想咨询什么事情?
就您的题目解答如下:前业主欠物业服务费,应由前业主缴纳,现业主并无缴费义务。具体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起诉前业主追缴所欠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无权不让新业主收楼装修。现业主可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依法起诉(建议找专业律师)。
依据如下:
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物权法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018-07-14 19: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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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业主不交物业费是不行的,会影响小区管理,还可能被追责。按时交物业费对大家都好,还是遵守规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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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可是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从合同法理的角度而言,合同一方抗辩权所赖以产生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中赋予一方抗辩权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买了房子一直没有过去住,房子空着可以少交物业费吗?通常是不可以少交的,就算房子空着也不能不交物业费,少交一定比例的要看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定或者与物业进行协调协商。没有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原来的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少交或拒交物业费呢?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6、物业公司并未和开发商签订服务合同;7、业主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注明物业费由相关租客进行缴纳的;8、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或者不全交: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2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一般物业费都是持续缴纳,物业都提供什么服务每月都收物业费?每个月交的物业费都用在哪里了?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办公用水、用电及办公日常用品等费用;6、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在业主没有办法选择物业的情况下,跟物业的交涉中多留个心眼,保护自己的权益!1、要有针对性的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2、采取谈判的方式,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3、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能够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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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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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新房没验收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放商没有通知您验收,那么您有权拒交这部分物业费,如果是您个人原因导致的新房没有验收,那么您没有权利不交物业费。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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