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起诉也不能居委会调解,那只能和你姑姑协商了,或者让你祖父出面调解
全部10个回答 >拆迁如何自卫
133****2836 | 2018-07-14 11:01:23-
152****1395 曾帮很多拆迁户吐露心声争权利的网友金泉少侠要收山了!昨天,记者获悉,他将出一本《钉子户独门手册》,以抽身经营自己的事业,以便帮助更多的拆迁群体。目前正在收集资料动笔,预计40万字年中会成书。
近期拆迁频繁,许多钉子户都找“金泉少侠”帮忙在网络上写篇“恶搞”新闻帮自己争取权利,而报酬方面也很不错。他告诉记者,**丰厚的一次是轰动一时的山西“钉子车”事件,他通过远程“遥控”拍照片,后来得到了8000元的报酬。
在帮人维权的过程中也使他心生畏惧,因为他的一个老乡也是做这行的,曾被人软禁。不过由于很多得不到公平补偿的被拆迁户苦苦哀求他,看到低收入人群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他于是才想到出这本书。
拆迁话题敏感,写书难度也不小。从今年的元旦开始“金泉少侠”就开始写了,内容涉及钉子户如何谈判、钉子户从入门到精通的速成秘诀、钉子户避免强拆十大绝招、战胜强拆十大法宝……估计今年6月就能完成,40万字的书估计有250页。他称会结合专家的看法、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就不断出台的拆迁政策提出意见等等,更全面地传授拆迁户“自卫”办法。
虽然拆迁话题敏感,可能会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和抨击,但“金泉少侠”认为网友的关系**强大,他会通过朋友、网友联系出版商,计划出5000册,不行的话**少也要出3000册。
关于这本书,“金泉少侠”说,其中的内容搞怪,和他在网络上的恶搞新闻有贯通的地方,也是要引起舆论,避免拆迁户受到欺负。
据了解,“金泉少侠”喜欢用雷人的方法达到引起关注的效果。开船去公海谈判;尽量不要与对方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找几个麻风患者或者艾滋病来家里驻守;深挖洞、广积粮,多储存些蜡烛和食用水,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泡拆迁方的女儿儿子……他想出来的这些方法并不是很雅,但往往也有可行性。
2018-07-14 11:07:00 -
132****4782 面对违法暴力强拆该如何有效防范,这可能是广大被拆迁人时至今日在整个拆迁流程中**关心的问题,可以说这是法治的悲哀。我们之所以不愿意总讲这个问题,一是因为对十数年来违法暴力强拆泛滥成灾且难以管控之势痛心疾首,二是因为这里面的很多技巧、办法严格意义上讲都不是法律问题,一旦在实践中掌握不好可能会给被拆迁人造成法律风险。面对现实中的违法暴力强拆进犯,广大被拆迁人究竟该怎样做才能避免成为下一个范木根、丁汉忠呢?
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我们要防范的,是违法的,依靠暴力手段来实施的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强制拆除,而绝非合法的拆除违建或法院裁定后的司法强拆。如果当事人肆意对合法的强拆行为进行阻挠、干扰,则可能构成妨害公务、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决等情形,轻可行政处罚,重可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指出,面对实践中仍然大量存在的非法强拆状况,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全力捍卫自己的合法物权,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做坚决斗争:
其一,及时有效预警,做到对强拆来袭有所准备。
有准备和没准备差别是巨大的,这个很容易理解。譬如我们所说的面对强拆要报警,落实的前提就是要有准备。如果强拆是突如其来的,那么被拆迁人的手机很可能在第一时间被社会人员没收,甚至人身都会被暂时控制,就会丧失报警的可能性。因此,对可能到来的强拆进行预报预警,现实中十分必要。要做到这点,一要多了解项目信息,掌握项目的推进阶段状况;二要在平时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及时发现各种强拆到来的苗头、征兆,譬如是否有不明身份人员在房屋周边频繁活动,是否有砸玻璃挖水管之类破坏行为出现等等;三要注意留心观察邻居的情况,如果邻居家已遭强拆,那么自然自己这儿也要进入红色预警状态;四要对自己案情足够上心、关注,通过征收方贴在门上、墙上的各种文书来判断距离强拆的远近。对于《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之类的东西是要特别敏感的,无论其送达方式、内容你觉得是否合法;五要及时咨询律师,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具有上百件案件代理的丰富经验,其所提出的预警信息是**准的,没有之一。
其二,及时自行“清场”,不留重大利益隐患。
被拆迁人**爱犯的错误,就是寄希望于“法律条文”,认为征收方不敢怎么怎么样从而放松自己的防备工作。这里讲的“清场”,不是等着征收方来按照法律规定来一步一步的对你家进行清场,那个根本不可能;而是要自己保自己的命,自己保自己的财物,做到事先的自行“清场”:一是要将老、幼、病、残、孕等特殊家庭成员及时转移,不要试图把这些家人或亲属摆在屋子里当做与违法强拆博弈的筹码,这是极度自私和危险的行为。须知,挖掘机一旦启动,不认什么“尊老爱幼”,更不会顾及什么“人命关天”,命是自己的;二是要将房屋内的古董、字画、贵金属等贵重、易损财物及时搬离,避免其在强拆中遭受毁损灭失。须知,一旦这些物品被埋压在废墟之下,就会马上面临一个举证责任的事情。不要说《行政诉讼法》已经有了新规定,那个很多地方的法院都不认。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老规定,被拆迁人得自己证明自己那金条、项链案发时就在室内的事实,可这个该如何证明呢?这类麻烦,还是不要找为好。
其三,安装探头等摄像器材,确保录音录像清晰、稳定。
要确保摄像器材的电力供应,不要让它没电了,那样就成了摆设。实践中有一种悲观主义思想需要打破:有的被征收人觉得装这玩意儿没用,一强拆肯定被砸了。试问,你怎么知道就一定被砸了呢?你怎么知道砸了就不能用了呢?如果没被破坏呢?道理很浅显,但总有人转不过弯儿来。此外,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的取证方式在实践中已收到了不错的效果,我们推荐有条件的被拆迁人进行尝试。
其四,安排亲友、邻居等专人进行“邻里守望”。
这是防小偷的老办法,防强拆同样有效。尤其是有些征收方雇用人员“一时兴起”的那类强拆、逼迁,未必会一下子出动几十号人,可能就是几个人前来侵袭。此时,有人埋伏在周边就非常理想了。实践中有当场把人按下的,到了公安机关就全招了,效果极好。即便真来了百十号人,旁观者也可以选择好的位置进行拍照、摄像,忙于拆房的上门人员很可能会无暇顾及这些,**终其违法暴行会被记录得一清二楚。自然,这些“帮手”也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报警求助,避免因被拆迁人人身遭控制而无法报警的情形出现。
其五,第一时间拨打110,多人反复报警并对通话进行录音。
报警是管用的,绝不是不管用,至少它能够有效避免人身的损害,降低财物的损失。就一些法治环境较好的地方而言,警察是一定会出警对局面进行控制的,不会动辄出现以“拆迁管不了”为由而拒绝出警的情形。且报警这个步骤对于后续确认强拆违法的诉讼程序会有重大帮助,通过提起针对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的程序进而获取重要关键信息的案件比比皆是。
其六,选择合适工具进行自我防护。
具有人身杀伤力的有些厨房用具、耕作器具是严格禁止使用的,一旦使用不当会给自身及他人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面对不明身份社会人员的人身暴力威胁,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使用“防狼喷雾剂”一类的东西进行适度抵挡,并尽快脱离冲突保障人身安全。真到了这个阶段,想保住房屋几乎是不现实的了,那么作为被拆迁人,一定要理性、冷静的面对这样的现实。“以命相拼”,真的不值,房子没了,只要依法维权,我们一定可以再盖起来。
其七,严禁动用煤气罐、开燃气阀门、点火堆、抱汽油桶……
一旦出了这招,行为的性质就从防强拆转化成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将会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于极度危险之中。如果有亲属有意选择这类方式进行防范,一定要及时劝阻。
其八,严禁“先下手为强”的事前防卫行为。
实践中有的被拆迁人在征收方刚刚把机械开进村的情况下就开始破坏机械设备,或对上门沟(shi)通(ya)的人员大打出手,这是不可以的。事前防卫,为《刑法》所禁止,一旦有此情形,被拆迁人可能面临出师未捷身先死,未防强拆就自己先进去的窘境,得不偿失。事前,要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其九,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强拆预警。
这是**后一个“绝招”,也是**为行之有效、安全可靠的办法。通过恰当的法律运作,既表明自己对补偿问题的立场,又展现接受协商、谈判的足够灵活性,同时坚持自己支持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不卑不亢,多谈多听,展现专业性,就会对原本“暴戾”的征收方产生影响,促使其放弃通过简单的暴力强拆进行威胁,转而尝试通过对话沟通解决补偿安置问题,不战而屈人之兵。这里的法律途径选择,有很深的学问,绝不是说要一味提起诉讼把征收方“逼急”,而是要像打太极一样掌握好“度”。这是被拆迁人需要不断积累、学习才能逐步理解的事情。
在明律师**后想提示广大被拆迁人的是,预警、报警、取证、适度自卫、多沟通,五者结合,就是应对违法强拆的**有效、安全的办法。而对于这一现象的化解,我们要有足够的信心,随 2018-07-14 11:05:43 -
135****8027 面对拆迁,相信多数被拆迁人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感觉那就是:“斗不过”。产生这种心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了解拆迁方的“套路”。很多被拆迁人都怀着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往往很快的就在拆迁方的协议上签字了,听天由命。但是也有很多被拆迁人因拆迁关系到他们的重大利益,在面对强势的拆迁人,他们不得不奋力一搏,以求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那么在这条艰难的“维权”道路上,被拆迁人该如何应对拆迁方的“套路”呢?今天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企业拆迁小课堂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了解:拆迁方那些惯用的拆迁招数以及应对策略,希望各位同学能做好笔记。如果觉得不错,帮老师转一下,让更多的小伙伴学习。
考过试的同学们都知道,如果一场考试想要取得满分,那么辅导班的老师一定会讲解命题老师的命题思维。同样的,要想在拆迁维权这场战争中取得胜利,就要洞悉和了解拆迁方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结合大量的办案实践经验,总结出了拆迁方在开展拆迁工作的三个阶段即:友好协商阶段、采取打压阶段、实质打压阶段。这三个阶段环环相扣,每一环都充满着各种套路。被拆迁认想要自如应付,实属不易。今天老师先就跟大家一起分析下拆迁方开展工作的第二个阶段:采取打压措施阶段。并带同学们一起了解下在这个阶段中的一些套路以及应对方法,希望大家做好笔记!
采取打压阶段
在之前我们也说了,在“友好协商”阶段因为拆迁工作还未全面展开,拆迁方时间不紧,任务不重,拆迁方是有耐心的,并不会对您的合法财产造成实质上的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程进度的开展,拆迁方绝不会停留在这个“温和”阶段停滞不前。紧接着他们便会采取一系列的打压措施迫使被拆迁人就“就范”。那么这些打压措施有哪些呢?为什么这些措施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打压措施一:“牵连式”拆迁
“拆迁车不顾我儿子的安全,径直开过来,我儿子为了自卫才砸坏了拆迁车辆的挡风玻璃被刑事拘留了,他们(拆迁方)告诉我,只要签了拆迁协议书就能把人放出来。没有办法,我才签的。”近日,这样一种“牵连式”拆迁就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上演了。被拆迁人李某因拆迁价格偏低,一直到超过拆迁**后期限内都未签字,不料几天之后因儿子“身陷囫囵”便在协议上签了字。
相信经历过拆迁的人都会对此类事件有所耳闻,但这还不是**为典型的“牵连式”拆迁。在实践中**为典型的“牵连式”拆迁是:如果家里面有的人在政府部门上班,政府一般就会先让该政府人员回家去做工作,等相关的拆迁工作做到位的再来上班。很多时候这些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不回家进行交涉与家人进行协商。还有很多比较隐蔽的手段就是领导施压,通过安排各种工作上的事由来给你施压,例如:将你调离重要的岗位,每天有严格的考勤制度等着你。在“铁饭碗”和“拒不签字”这两难之间,往往很多被拆迁人选择了前者。这是典型的牵连式拆迁。
总之,只要出现切合的“联系点”,拆迁方便会不顾一切手段进行牵连给被拆人造成压力,这种手段着实有效。
打压措施二:工商环保执法打压
这种手段对于企业和商铺特别有效,在我们办理过的案件中,很多被拆迁企业主都会向我们抛出一个疑问即:企业(铺子)开了这么多年,从没有缺过什么手续,因为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烟草等部门连着一周来突击检查,罚了好多钱,该怎么办?其实,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场所,设立企业的过程中需要取得很多的审批文件和相关的证照,比如土地的批准文件,房屋规划、施工的批准文件,企业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等,因为审批的手续繁杂,大部分企业都不能做到完全的证照齐全,尤其是一些成立较早的企业,那时候拿地、建房也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审批手续,证照方面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以现在的法律标准来衡量,几乎都存在证照不齐全的情形。如果不是遇到拆迁,这些问题也没有任何部门过来查,一旦开始拆迁了,拆迁方**先开始审查你的证照,并且根本不考虑历史原因,而是一味地强调、夸大缺乏证照的违法性。这就是为什么在拆迁方在下达拆迁告知书一般都会在明:“近期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经营户进行清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经营户自负”这其实就是在给被拆迁户施加压力。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等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烟草等部门联合出击,企业想正常生产经营都难。
打压措施三:不予理会
等到拆迁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尤其是当**后这些“钉子户”都会卸下警惕认为自己能使拆迁方妥协的时候,拆迁方就开始放“烟雾弹”了。他们可能会出现态度上的突然转变,告诉你:你的房子我们不拆迁,你的地我们不用了,反正也不差你这一家两家的,到时候整体一规划,不给你通电,不给你通水,看看你到时候咋办!这句话,看似妥协,实则威胁。按照拆迁方的意思那就是:你不是不让拆吗?那好我就不拆你,但补偿我一分都不会给你。反正以后你也不在整理规划里,通水通电没你的份。
笔记时间:这个阶段被拆迁人该如何接招?
这个阶段之所以被称为:采取打压阶段,就在于它确确实实能使的一大批被拆迁人妥协,从而极大的有利于拆迁工作的开展。在这个阶段中被拆迁人能明显的感觉到:拆迁方拆迁的节奏逐渐加快;周围拆迁户的情绪焦虑不安;松散的联合被逐渐击破。那么在这个阶段被拆迁户该怎么办呢?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认为:在这个阶段,虽然拆迁方的节奏加快通过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也确实给被拆迁带了一些财产上的损失,但还不会对被拆迁人的财产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只要运用法律手段辅助得当,是可以应对过去的。那么被拆迁人该做好哪些工作呢?
首先,对于牵连式拆迁,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两部规范性文件,明确禁止株连式拆迁。公职人员对停薪、停职、调离岗位等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所以,遭遇株连式拆迁,千万不要退缩,依照法律规定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其次,在拆迁进行中,拆迁方会使用各种手段否定企业的主体合法性,现实中的企业经常存在一些证照不齐的情况,都会被拆迁方用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例如:在经营手续方面:有一些企业因为在较为偏远的地方经营,并不要求办理营业执照而导致企业手续不全;还有一些企业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按时进行年检;有一些企业虽然有税务登记证但是存在漏税的情况。因此当拆迁来临之前,被拆迁人就要做好补全相关证件的工作。
**后,拆迁方采取不予理会的打压策略目的是为了让被拆迁人感到心慌,变被动为主动。当自己生活生产无法正常开展,拆迁方既不拆也不给补偿,在坚持一段时间后,被拆迁人心理上就会产生巨大的压力,此时就不得不找拆迁方和谈,此时就完完全全让出了主动权,任人宰割。因此,被拆迁人要明白拆迁的范围不是拆迁方能决定的;关于拆不拆的问题也并非拆迁方一方说了算的。所谓的置之不理的说法更多的是拆迁人的一种心理战,到了**后往往还是要用的,还是要谈补偿的。 2018-07-14 1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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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目录1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产权置换 结合型补偿 2补偿类型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3补偿内容 4补偿计算 1补偿方式编辑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1]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低面积,如上海人均**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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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一般都是按照土地的等级来确定的,你具体查一下你那里的土地等级,除了土地等级外就是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年限,一般房屋结构分为砖混和钢汞,钢汞贵,砖混便宜,使用年限对应相应的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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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不合理,被拆迁人的具体解决方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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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问的如果是想知道是市政动迁或者是商业动迁的问题,这个很简单,你去房屋所在的居委会去问一下便会清楚,一般都会有动迁文件贴在那里,你过去看看便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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