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如果以及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有了受让方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就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受让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能撤销已经办理完毕的房产证。除非是住房灭失,当事人自己申请放弃住房产权等情况。 只有在办理新房产证之前,是可以申请撤销过户登记手续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3个回答 >已过户的房产可以取消吗
144****4222 | 2018-07-11 16: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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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480 可以解除合同,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同意解除。 2018-07-11 16: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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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224 请叙述具体情况,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 2018-07-11 16: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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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577 房产证已经过户,那说明房屋产权已经发了变化,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 2018-07-11 16: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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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647 不能单方面撤销,登记没有完成之前双方可以申请撤销,已经完成登记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撤销。 2018-07-11 16: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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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934 规定新的房产证没有下发之前,可以撤销办理该住房过户申请手续, 2018-07-11 16: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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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主要看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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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户了,产权发生了转移,房子产权属于购房者,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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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卖家A在中介B处挂牌出让一套凶宅,却隐瞒凶宅的关键信息。购房者C购买了这套房源,装修入住后三个月,从邻居和物业处得知该套房源为凶宅。购房者C得知是凶宅后,起诉卖家A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中介B负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确定是“凶宅”,即使未在客观上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但是该情况影响到购房者心理感受,比如恐惧、焦虑等造成房屋实际交易价值降低,这并不符合购房者的真实意思,属于“房屋重大瑕疵”,是影响商品房买卖的重大事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一般都会判决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可退房并要求收回购房款,还可获得额外赔偿(视判决结果而定)。我们建议,为了明确责任,所有打算买二手房的朋友们,都应该要求产权人签署相关声明,保证所售房屋在本人持有期间没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需要指出的是,“凶宅”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概念,法院在判决时更多的是以“公序良俗”等原则来给出公正合理判决。实际上在“凶宅”的交易中,中介承诺的约束力也很有限,只有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才能更好地维护好购房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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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能要回来。赠与房产的转移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受赠人已经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受赠人有权拥有、使用、处分该房产。受赠人不能被强制要求把房产还给赠与人,除非受赠人自愿把房产还给赠与人,或者受赠人把房产处分,例如出售或抵押等,但这需要受赠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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