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合同,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同意解除。
全部5个回答 >已过户的房产可以取消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35****6648 | 2019-09-09 16:01:17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47****4804 住房如果以及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有了受让方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就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受让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能撤销已经办理完毕的房产证。除非是住房灭失,当事人自己申请放弃住房产权等情况。
只有在办理新房产证之前,是可以申请撤销过户登记手续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09-09 16:01:33 -
133****9729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2019-09-09 16:01:29 -
158****9760 立即到交易中心申请取消交易。只要产权人凭本人身份证就可以了。
2019-09-09 16:01:25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若能证明确有此事,而且对方未告知你,则你可以此理由要求退房。当然,此事处理中会有一定风险。不过,为了退房是有必要冒这个风险的。或者退不了,也要求对方减少价款。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您的房产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因此不适用任意撤销赠与的规定,如果受赠人有上述19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您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但需通过诉讼方式为之。
全部5个回答 > -
答
银行的流程就是办理过户后把产权证提交到银行,银行办理抵押后放款。如果一直没有放款的话,那就是银行的问题,房东如果单方面要求收回房子的话需要赔偿买方违约金,还有就是已经过户了,已经过户后的房子是不存在收回这么一说的,因为房子过户后就是买方的名字了,所以原房东无权收回房子。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繁荣发展。 第二,限购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控房价,这一调控行为是短暂的。 第三,取消限购令既是救楼市更是政府自救的措施,政府通过放开限购政策,可以达到活跃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第四,“限购令”限制的多是炒房的投机行为,现在楼市降温,投机行为将大幅度减少。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