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地产中国讯 万科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 2017 年 7 月 6 日,地铁集团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全部交易款项的支付及股份过户的登记办理。其中,地铁集团应向恒大下属企业支付的 1,553,210,974 股万科 A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转让价款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支付完毕;上述万科 A 股股份的过户登记已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办理完成。至此,地铁集团直接持有 3,242,810,791 股万科 A 股股份,占万科总股本的 29.38%,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全部3个回答 >买了房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153****7733 | 2018-07-07 22:21:39-
145****3135 房产证备注栏没注明已交纳过土地出让金的房产,都必须交土地出让金。
如房改房、自建房等。
具体金额由当地土地部门计算为准。因为同一区域用地性质不同,繁华程度不同,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是不同的。 2018-07-07 22:22:25 -
143****3495 未交出让金的房改房要补缴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1999]113号),市区房改房在转让交易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出让金怎么算?
由于很多市民在买房时并不知道要补缴这笔出让金,等双方讲好价格去行政服务中心办手续时才知道要补上,很多买房者都觉得自己的房子买亏了,导致一部分人在转让办证时停止了交易。
对于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需按照有关计算公式来补缴土地出让金,其中,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4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 (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
据了解,所谓标定地价即专门评估机构评估。上市房屋尚未确定分摊面积的,则可用: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得到分摊面积。例一:一套总用地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楼房,做6层,每户建筑面积85平方米,那么其分摊面积为:100÷ (85×6)×85=16.67。
基准地价 五种级别五种标准
据介绍,基准地价是指政府委托评估的,地价被政府所认可的特定条件下某一用途类型、某一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我市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按不同的标准分为五级,其中一级为304元/平方米,二级为 243元/平方米,三级到五级依次为192元/平方米、145元/平方米、110元/平方米。
所谓标定地价,算起来也是有章可循的: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区位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区位修正系数由各地根据房屋所处位置、交通便捷程度、基本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状况、环境质量等因素来修正,变动范围一般以基准地价为基数,上下浮动20%,即基准地价的80%— 120%。而我市的普通多层,容积率都符合要求,在计算标定地价,基本上没有考虑容积率修正系数。
不同年限住宅 年期修正系数不同
年期修正系数按照出让年期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住宅土地**长出让年限为70年。
直属分局土地利用科沈科长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办理的住宅土地出让年限一般为50年,若房龄比较长,则可办理30年出让年限,而对于“次新房”或框架结构的房子,可办理70年。根据住宅用地出让年期修正系数表,30年的修正系数为85.906%,50年为96.8816%,70年的为100%。
房改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出让金的账。假设该房子地处一级土地上,区位修正系数为120%,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那么它的标定地价为304×120%=364.8元,应补缴的出让金为:364.8元/平方米×40%×16.67平方米×96.8816%=2357元。 2018-07-07 22:22:19 -
153****0790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共分为以下三种,具体如下:
一、房改房
1、土地性质为出让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划拨,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为:房屋评估价的1%。
二、经济适用房
1、房产证年限在五年以内,无法上市买卖。
2、房产证年限超过五年,按照房屋评估价的5%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商品房
1、商品房土地性质是出让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土地性质是划拨的需要缴纳土地评估价的40%(划拨转出让的商品房还需缴纳土地评估价3%的土地契税,以及120元的新土地证费) 2018-07-07 2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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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本义是让卖房人交,否则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但现实操作中,卖房人往往要求买房人交。讨论这个问题就好象是在问白菜应该卖1元1斤,还是2元1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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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二人因误解很少来往,再见却是法庭上,一方让其从自己名下房子中搬走,并支付占用费20多万元,一方称单身居住、疾病缠身、并无他所。兄弟阋于墙,八旬老母亲旁听庭审数度落泪。案情简单,但直接判决可能导致原被告关系进一步恶化,白云区法院的主审法官当庭安慰双方的母亲,并从法理、情理、孝道入手,多次协商促使兄弟二人达成和解,关系缓和后的二人还可以坐下交流。 2017年底,一件物权保护纠纷的案件引起了法院民四庭肖録婷法官的注意。原告和被告是亲兄弟,涉案房屋原由原被告双方的母亲共有(产权人之一)的房屋拆迁置换所得,后原告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的相应份额后过户至原告名下,但该房屋一直由被告居住。 兄弟二人因多年前的误解,虽母亲在世,却一直疏于往来。如今原告表示小孩读书需用房,但被告在沟通后仍不肯搬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涉案房屋,并要求支付被告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20多万元等。 诉讼中,原告表示如被告愿意向其返还涉案房屋,可安排芳村的另一套房产给被告单独使用。被告表示其结婚后不久就已离异,且无子女,疾病缠身多年,无法找到一份长期供职的职业,没有固定收入,涉案房屋虽多年前由原告购买了产权份额而取得了产权,但母亲已承诺其可在涉案房屋内一直居住,且当年其亦有权继承部分涉案房屋份额。另外,芳村的房屋临近高速路,不利于其养病。 案件审理期间,考虑到本案原、被告关系为兄弟关系,如果直接判决处理,不但不利于后续的执行,可能将导致原被告双方的关系进一步恶化,无法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故多次劝告双方协商处理。 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虽多年来疏于亲情往来,但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在调解过程中,原告代理人透露原被告双方的母亲近期因病住院,双方曾在医院就涉案房屋的问题有过沟通,被告希望原告能够支付一笔款项。 法官遂以此为突破口,建议双方从涉案房屋产权由来、原被告双方关系、母亲的感受、被告的实际情况和收回涉案房屋的时间成本等方面综合考量。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达成原告向被告支付补偿款项、被告交还涉案房屋的一致合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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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问:对出让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如何补交土地出让金?如原来是出让土地,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一层,现在审批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占地还是100平方米,三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如何补交?答:你好!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对出让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应按现时点新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评估市场价格扣除现时点的原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评估市场价格差额部分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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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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