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申请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时,应提交《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通知书》。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房改房、限价房、公租房、侨房等政策性住房土地出让金补交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原划拨用地上已建成并已办理权属登记的私有住宅房屋自行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如何计收土地出让金?答:私有住宅房屋(不含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房改房、限价房、公租房、侨房等政策性住房)自行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参照12号文第(五十三)点关于拆迁安置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规定,按该房屋市场评估房价的1.6%计收土地出让金。该房屋市场评估房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按规定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全部3个回答 >单位房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154****8548 | 2018-07-07 21:23:36-
147****4200 1%。 2018-07-07 2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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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974 大部分房产在买房的时候都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然后才可以办理土地证。土地出让金其实是在获得土地之前由开发商先行缴纳的,买房的时候再分摊。那么购买政府回购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如何交土地出让金? 购买政府回购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是需要交土地出让金的,只有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才能够办理土地证。 购买政府回购房如何交土地出让金?
1、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计算价差。
3、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政府回购房土地出让金在哪里交? 土地出让金缴纳给国土资源部门。 以上就是关于购买政府回购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如何交土地出让金的介绍了,相信大家对政府回购房有了一定的了解,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准备足够的资金,毕竟买房的费用并不只有房价。 2018-07-07 21:24:33 -
148****7326 按法律规定,集资房的土地是国有划拨,在转让时候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即划拨变为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所以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1999年,建设部、国土部、财政部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座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2018-07-07 21:24:27 -
156****2910 当土地性质为“划拨”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行政划拨的,划拨地在发生交易时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部门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让金。
按照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在交易过程中要缴纳房价15%的土地出让金,原因是该性质的房屋建设时国家是采用划拨的形式将土地给开发商,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是为了减少房屋建设成本,以低廉的价位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住户。
该性质房屋满五年后上市交易,业主是以市场价取得收益,所以业主应该向政府交纳出让金,以补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成本。 2018-07-07 2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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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二手房,在以下情况会征收土地出让金: 1、房改房:房改房上市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各个地方规定不同,北京市“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按照北京的成本价,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 2、经济适用房:一般经济适用房的被称为“综合地价款”,是10%,针对的是居住满5年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的,售房款项的全额的10%; 3、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回迁房、安居房等,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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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确认您原土地证的权属性质,如为划拨,必须补交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根据政府的文件可以直接申请出让,否则必须单位同意才能办理出让手续,出让金为土地评估价的40%。如需办理请携带以下资料: 1.原土地使用证 2.出让申请书 3.出让金结算表 4.出让金票据 5.完税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无婚姻证明等个人资料(买卖双方) 7.买卖合同 8.交易证明 9.估价报告10.申请书审批表 11.如委托他人需要委托书等资料。追问我买的这个房子属于第三次交易了,**开始的应该是单位分房的性质,后来有一次买卖买房的人交过土地转让金,但是房本上写的是划拨。我想咨询我这次买房还需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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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根据《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有业内分析,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二、国内续期先例已出 真相是……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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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房屋就转换为商品房。至于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一般是2%。注:以上没有考虑地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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